第一章
张芳笛十四岁生日的时候,
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要一部很帅的脚踏车。
结果她就骑著那部很帅的脚踏车…离家出走。
她想要去台北找妈妈。
张芳笛的妈妈在芳笛十岁时离婚,现在是个颇有名气的广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准时打开收音机,然后听著妈妈优美柔软的声音进入梦乡。
但芳笛这样子的行为却引起全家
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为什么你老是妈妈长妈妈短的,那么现在这个个妈妈算什么?她是混蛋、是白痴罗,养你、爱你、真正照顾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
芳笛的爸爸离婚后,很快又跟镇上的女孩子结婚,对方是个温柔娴淑的美丽女子,还替芳笛添了个小弟弟,这使得芳笛更认为她像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
也说话了。
“乡下人最好跟乡下人在一起,像你妈那种都市人,我们养不起…”
芳笛实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个家分成两种人,受不了两个孩子分成两个妈妈生,受不了乡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地方。
她当下做了决定,如果她是妈妈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统,既然他们这么区分,她决定要展翅高飞。
台北的妈妈,就像高挂天空的一颗闪亮星星,她想飞到妈妈的怀抱。
而且她笃定认为只有遥远的天边,才有年轻人的梦想。
其实,她想离开这里并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亲协议离婚时,芳笛就有一点认同感,她不会为妈妈感到伤心,反而为她获得自由而感到高兴。她庆幸妈妈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不会再被关在鸽子笼里。事实也证明,离开后的妈妈,才能继续发展她的事业,同时拥有现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认为妈妈是幸福的,她认为能做自己喜欢事情的人最幸福,认为妈妈不必为了爸爸或她而剪断自已高飞的翅膀。
因为如此,芳笛从不在意她五年之中从未回来看过自己。
妈妈找到人生的方向,妈妈寻到了梦想,不必在意别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
的冷嘲热讽,更不必在乎周围的人异样的眼光。她是正确的,若换作自己,也绝不会再回到这种小地方!
五岁的少女也许不懂人间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
眼中的敌意-对芳笛或妈妈都一样,他们认为她们心中存有某种
恶分子,总有一天会弃他们离去。
现在芳笛终于也要离开了。
至于离开后她想做什么,她一点都不知道,暂时没有理想,没有目标,就是想走,无论如何现在一定要离开。
也许我到了妈妈,她就会告诉她怎么做、怎么活,她会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已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过完十四岁的生日,连交通工具都也准备妥当了,她就离开这个家了。
彷拂计划已久的事情终于付出行动,芳笛显得异常冷静。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书包,跟父亲、继母、
说声再见,然后骑上新买的脚踏车,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条路。
她当然没有到学校,直接上书店买了一份地图,绕到加油站的厕所里换掉身上制服,然后穿上准备好的黄
长袖T恤,一条黑色牛仔
,还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双白色球鞋,就这样开始她二十八小时长程之旅。
此时已到人秋季节,早晚温差大,尤其白天,温度夹著夏季余威,暖烘烘
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著脚踏车,不管头顶热度晒得多烈,不论汗水如何浸
皮肤,芳笛丝毫没有歇脚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尽快
离这个鬼地方。
当脚踏车远远抛开熟悉环境,逐渐踏人另一种风景时,芳笛才真实体会出自由的轻松味道。
她尽情呼吸旷野的空气,大力踩著前进的脚板,就算天边再遥远,但她也绝不会忘记第一次尝试飞翔的乐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她已经感觉到背后人紧紧跟著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从后视镜里她看到一个男生,她认识他。
一前一后,他们默默骑著,直到令芳笛相当不耐烦。
她认识这个男生,他叫赖书文,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条街的距离。
赖书文有一道又
又长的眉毛,眼睛细细长长的很性格,鼻子也够高,嘴巴涸祈也很薄,虽然芳笛看过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这种长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缘,只是身体
瘦,瘦得像一
竹竿。
大概还在发育吧,她想,乡下孩子总是晚
一点,所以这家伙已经高二了还瘦成这样。
半年前,芳笛就发现赖书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学注意到后跟她讲,她才注意到这个男孩子。
在乡下十几岁的女孩子被盯上,几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国中毕业就结婚了,甚至一上国中就被父母内定为结婚对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来乖乖的赖书文,怎么也会跟著玩起这种儿媳妇的游戏?她知道他家是有钱人,以为他的格调会高一点。
其实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会引起赖书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个,她是他看过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
芳笛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胚子。
她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已经隐约可见成
女人柔软的体态。
芳笛的脸型跟美有一张古典而标准的瓜子脸,她的皮肤
白,紧紧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晕红。她的眼睛很亮,双眼皮
深,颜色很黑,由其上面覆盖的那排了
又长又黑,宛若水墨画中栩栩如生的长羽
。
最吸引赖书文的,莫过于她一双娇嗔又
言又止的粉红色
瓣了,他老是觉得她想说什么,结果又不说了。
就这样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书文是个纯朴的乡下孩子,虽然家境不错!他家可说是地方上有财有势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够一家人吃喝不尽,但是书文从小到大没离开过这个地方,可想见其土
之坚强。
从小在乡下长大的书文也有这点好处,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骄奢俗气的调子。
书文外表给人家
斯文,
稳重,也很保守的感觉,看得出他很认真地在读书,因为芳笛看他的书包总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点出门,就会看见赖书文很故意地一边牵著脚踏车,一边不忘看书的样子。
在这种乡下小地方,人还没长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会被留在家里帮忙或继承家业,念书反而成为最没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长期饭票却还念得下书的人,书文就是那种人。
不论基于哪种原因,缘分已将两人牵在一起。
她并没有排拒他无理的跟踪。
当然对异
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为她已经十四岁了,这个非常
感的年龄,男女之间只隔了一层薄纱。
况且芳笛班上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有了对象,因为每个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许多亲事都在双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谈成。
不过让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赖书文对她有意思,为什么迟迟不敢采取行动。
他一定是个胆小表!
不然不会这样.每天像个跟
虫一样跟在身后,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门,甚至在校门口等她下课,但是始终只敢跟在后面不敢行动。
最后,既然他不行动,自己也不讨厌被跟,久而久之变成一种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懒得在他身上寻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静默。
记得有一次,芳笛因为校庆恬动忙到快夜午,然后几个女生结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门就看到赖书文躲在暗处等候,当时她好生气。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别以为我不说话,你就以为我默认了,你这样子会让我觉得很困扰!”
的确很困扰,她几个同学已经聚集在一起窃笑。
不得已的状况下,赖书文总算踏出第步。他胆怯却执著的眼神不容忽视,并且一鼓作气面对芳笛的质询。
“你真的觉得很困扰?”他对芳笛说,只看着她一人。
“我…”
一时间,芳笛竟然无法反驳他的话…不知怎么,她感到一股
迫感,来自他深黑色的眼眸。
她觉得他好真,好诚挚,仿佛能从他眼中读出一股奇妙而强烈的热情,不容损毁的真情,刹那间,她搞不清楚什么是真话,什么是谎言了了。
但是,更强烈的意图告诉她,她一点都不会觉得困扰。
沉默一阵,剩下两对明亮有神的眼光对话,身边同学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接又明了地问他。
“你是说追求吗?我想明白你的意思…”
书文显得很腼腆,但又不得不问清楚。
“废话嘛,”芳笛嗤之以鼻“我当然就是说男生追女生罗,难道我要你跑著追我吗?”
说到这里,她竟然也有点腼腆起来,到底是个乡下女孩子。
“我想跟你做朋友。”
他想半天,选择一个不伤他人,也不会被伤的最贴切理由。
既然他装胡涂,芳笛也跟著故意胡涂一下。
“我们学校里人这么多,你干嘛非跟我做朋友不可!”她骂道。
“我知道,但是我只想跟你做朋友。”赖书文更为难了。
芳笛继续
他,她想要撕下他的假面具。
“做朋友可以,但你要说个让我相信的理由。”她高高抬起下巴。
没想到是另一种好看的样子。
“你很可爱。”赖书文衷心赞美。
“就这样?”
她好像还不
足。
“嗯。”他猛点头。
芳笛火大了。
她才不想跟他玩说话的艺术,她只想快点证实她的想法!
“你干嘛不说喜欢我,这样说不定我会更快答应你。”
想不到…他竟笑起来,胆子一下爬到最高点。
“你很有自信。”他说。
他这样一说,害芳笛一阵脸红消不去,她故意以高姿态掩饰心情。
“被你跟踪了半年,如果我还没这点警觉
,我岂不成了废人。”
“有道理。”他说。
芳笛气死了。
“喂喂,你别老是两三个字结束我的问题好吗?我在问你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才想跟我做朋友。”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他告诉她。
芳笛觉得头昏,觉得他简直跟木头没两样。
“好吧,你就慢慢想好了,等你想到了再跟我讲。”芳笛甩头就走。
没想到一想又过了两个月,他还是不敢对她怎么样,还是只敢做一个畏畏缩缩、讨厌的跟
虫。
但是他真的令她讨厌吗?
时间久了,芳笛对他的敌意也跟著淡退。
有时候心情好一些,她会慢下脚劲让他跟上。
“我跟你讲,你跟著我没用,因为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
微风吹开了他的外套,
出卡基布衣里一
肋骨,唯一让她感到有力的,是他从没疲倦的脚力。
“你想去哪里?”他脸色黑黑的问她。
她心里不由得窃笑,她说中他害怕的事。
“难道你也要跟?”
他不说话,拚命擦著脸上的汗。
她看他一眼,然后猛然加快脚步。
他急忙跟上。
“我要去台北找我妈。”她说了。
说完之后她很兴奋,好像终于找到一个跟她一起分享秘密的人,她从没把这件事告诉过别人,就连最好的同学都不曾说,因为她不相信乡下人的大嘴巴。
“我妈叫舒晴,你有没有听过她的名字,她是很有名的广播主持人。”她兴奋地说。
赖书文立刻
出了令芳笛更加兴奋的表情。
“我听过她的节目…”
“很
吧!”她没让他有说话的机会,只想将兴奋一吐为快“我妈没结婚以前就很有名了,如果没嫁给我爸,现在的名气一定更不得了!”
“那为什么又要嫁给你爸?”他问了一个问题。
她撇下嘴,那是个不会令人感到怏乐的问题。
“白痴嘛,女人都嘛会一时想不开。”她像小孩子说著大人的口吻。
“那为什么又要离婚?”他问。
“喂,你怎么知道他们离婚?原来你打听我家的事!”她生气了。
阳光照著他很黑的皮肤,她看不出他真正的表情。
“我爸认识你爸。”
她皱起眉头…她记得赖书文的老爸赖伯祥是这地方的大地主,除了利益往来,根本不会跟穷酸家庭打交道。
利益往来?乡下人哪有什么利益好往来的,除非就是赔女儿赚媳妇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产生可怖的念头。
“你爸根本不可能认识我爸!”
他故意逃避她的目光。
“我告诉我爸的。”他小声说。
芳笛猛然闭上眼睛,这个混蛋家伙…当她又睁开眼时,才觉得这个世界既现实又可怕。
她大概了解事情经过了…也就是小镇上父母最爱玩的游戏,一定是赖书文跟赖伯祥说了什么,以致他开始为儿子点灯铺路,而爸爸也一定非常乐意攀这门亲戚。
在芳笛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双方家长已经为他们决定了未来。
她觉得很可怕,甚至完全不了解赖书文是个什么样的人,而这个人却可能变成她的丈夫。
总之,对未来梦想还是一片空白的她,很快就要进人人生第二阶段。
她觉得赖书文很恐怖,赖伯祥也很恐怖,爸爸很恐怖,这个地方好恐怖,这里?每一个人的思想都很恐怖…最恐怖的事,她将会无自觉地长大,毫无警惕的与赖书文
朋友,毫无抵抗能?力地成全大家的想法,一步步走进结婚礼堂里。
最最恐怖的是,她不讨厌赖书文这个人…说不出原因,也没什么道理.芳笛没办法讨厌这个人,对十四岁少女而言是一种奇妙的吸引力,然而已稍具杀伤力了。
可以确定的是…十四岁的少女痛恨压力来源。
她想,这个地方大小了,小的只能容下赖书文一个人,如果她也留下来,注定要被命运摆布,于是更加强她想离开这里的动机。?
你想离开这个地方吗?
她骑慢一点,回给他一个挑战的眼神。
他则回给她一个,她认为极有个性的眼神。
我觉得…我还没大到可以选择我的未来。他说。她暗中丧气,原来刚才是一个错觉。
那你比我慢了许多。
他瞥她一眼,看见一个非常自信却不屑的表情。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她对他大声说。
马上。芳笛抬起她窄小而骄傲的下巴。
但他却没她有预期的错愕表情。
令芳笛相当失望…芳笛认为他应该很有个性才对。
你敢再跟我吗?说不定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她再
他一次。?
书文很久不说话,视线放得既遥又远。
“我不敢,也不想。”他说。
她踩住煞车,突然真的生气起来。
看她停住,书文他也赶紧踩住煞车,两人相隔数尺互相对望。
“你这么有把握我会再回来?或者只是随便说说?你就这么有把握我会留在这个鬼地方,等著跟你结婚,等著为你生一大堆孩子?”
他觉得好笑,她自信的样子很可爱,也很没道理,但不知怎么著就是被她吸引。
他趴在把手上冷静看她,想着她如果真的离开了,这个地方会变得
寂寞…在他凝视之后,她突然感到羞赧,无论再怎么装,气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了。
“你可别以为我在喜欢你,我只是我不到发
脾气的对象罢了。”她瞪一下眼说。
“你可以尽量对我发脾气,但请不要影响我的决定。”他在那方大声对她说。
是不是因为他是高中生的缘故,芳笛老觉得他说话很有深度,深到令她听不懂。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他牵著车朝她走过来,第一次这么近跟她面对面说话。
她觉得他好高,高得令人有点害怕。
“等我上了大学,我会去找你。”他发了狠说。
她看着他的身高,想着他的话,全搭不上线。
“你又不知道我住哪里…”她觉得自己胡说八道,一定是被太阳晒得有点软弱。
“你妈妈不是在台北吗?”
“是啊…”好像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却被她的头脑复杂化了。可是他就这么相信她?还是他的头脑太简单?
她
了。
“我觉得你很会岔开我的问题…算了,反正我要做的事情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你可别告密喔,不然我会恨你一辈子。”
那时候的芳笛让赖书文产坐一种奇妙的念头,他认为不管被这个女孩子爱或恨,一辈子都不会寂寞了。
结果,她离家出走被他跟来了…但是,绝不是赖书文也有离家出走的打算,他一样带书包穿著学校制服,没有携带多余的东西。
芳笛竟有一丁点儿失望…或许,芳笛赌气地想,他不过是想劝她回头,不然就说一些威胁恐吓的话要她打消念头,而他突然出现,无疑就是代表危机出现了。
还是…他想多留恋一下她离去的脚步?
总之,她不想马上知道答案,她想…就让他多陪一段路吧。
快到中午,他们停下来歇脚。
绿色山脉,绿油油稻田,绿色的羊肠小径,世界被绿得相当壮观。
她举起矿泉水就喝了半罐,然后递给他。
他居然擦都不擦就引颈干尽,害她有点难为情…“喂,你到底要跟到什么时候,不怕被老师记旷课啊!”每次她心里害躁,就会拿凶恶来挡。
“跟你到合北。”他擦著嘴说,袖口一片水渍,不光是水,还有一堆
都
不干的热汗。
“你知道这里到台北要多久吗?说不定到明天中午还到不了,你别神经了,现在回去还可以上一堂课。”她瞪著他说。
“我已经跟学校请了两天假。”他说。
她瞪圆了眼睛。
“嘿,你让我觉得很恐怖哩,你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难道我做什么事你都?知道?
“因为我看到你到书局买地图,大概就明白你想怎么做,所以先跟学校请了假。”
她嘘一口气,认为他完全不明
状况。
“那不就更可怕了,凡事都要经过缌考虑才敢去做…”她问他:“难道你不怕我只是突然发个神经到处逛逛,而你已经请好两天假?”
他难堪地苦笑,或许真以为她发神经了。
“放心,销假比请假容易多了。”
被他这么一说,聪明的人反面变成傻瓜了。
“喂,你是不是都可以这么轻松地说出人家紧张的事情?”她生气地问。
“你觉得紧张?”他反问之。
芳笛火了,道理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他还要明知故问。
“是的,我不但觉得紧张,更觉得你脑袋秀逗!”
他仰头看天,幽幽叹气。
“我现在很紧张…”
她仰起眉,很想看他紧张的样子。
一点都不紧张,反而更平静…
“大概是很怕你的因素,所以说话特别小心谨慎,这样你还会觉得我很奇怪吗?”
“觉得很奇怪!”她瞪他一下说:“你干嘛这么在意我的感觉,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
“但我很想让你变成我的什么人。”
她惊一下。
“什么人?”
“朋友。”他说。
她急忙
过气。
这家伙…
“永远的朋友。”他再补强一次。
“不管我变得有钱或没钱,跟谁结婚或生孩子,你都不在乎?”
“也许吧!但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我只敢说出现在的愿望。”
“我觉得你还没长大就先老了。”
“未老先衰?”
她笑出来。
“嗯,未老先衰。谢谢你教我这句成语。”她极为嘲讽地说。
他有点难为情。
总算让她看到赖书文胆小表以外的表情,他还真有趣呢…因为先笑的人是她,所以她也很难再摆出扑克牌睑,一下子两人之间陌生的气氛
然无存,她显然接受了这位不速之客。
“你有带钱吗?”
“有!”他大声说。
“喂喂,别那么大声说出来好吗?你至少要稍微担心害怕,说不定我会拐你的钱。”
“你错了,我考虑好久才敢这么做。”他认真地说。
她吐一吐舌。
“我觉得我快不能跟你说话了,跟你说话好像在玩猜谜游戏。”
“很难吗?”
这次他明显的很紧张,令她失望。
“不难不难,习惯就好了。”她告诉他。
休息够了,他们继续漫长的路程。
不过,不再是一场沉默之旅,好像懂得游戏内容之后,他们就能够交谈了。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疯狂,想要做什么就做了,一点都没有考虑后果。”她超前一点,往后对他咆哮。
“不会!”他也对她吼过去“你会这么说,表示你已经考虑过后果。”
“又来了,别说我听不懂的话,我要听你的真心话。”
“疯狂?”
“对,疯狂!”
然后两个人”起朝天际狂喊。
“张芳笛是个疯狂的女人!”
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黑幕落了下来。
“对,疯狂!”
然后两个人”起朝天际狂喊。
“张芳笛是个疯狂的女人!”
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黑幕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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