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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六章
 新婚燕尔,他们却没有立即去度月,三朝回门的时候,程奕带着沈乔回到了沈家。

 何青玫脸上的笑容一直都没有停过,连一向严肃的沈若定,脸上的神情都可以称得上是愉悦,程奕这个女婿,真是深得二老的心。先不说回门礼的大包小包,就从他特地为岳父岳母挑选的礼物,也该明白,这个男人,其实真的是个非常细心的人。

 给沈若定的,是一副古香古的围棋,听说,这是程奕寻访很久才买到的,一副明朝的古棋,这让爱棋如命的沈若定,能不开心地要命?从看到围棋的那一刻,他就捧在掌心里爱不释手,拉着程奕进书房对弈去了。

 为何青玫准备的,是一袭精心订做的旗袍,精致的手工,一的布料,沉稳的泽,她拿到手中时,惊喜地眼睛都放光了。沈乔后来听妈妈说才知道,原来做衣服的师傅是妈妈以前最喜欢的,可是那人年纪较大之后,就回老家福建定居,这么多年来,何青玫一直对他的手艺念念不忘,而且,现如今手工制的衣服越来越少,就算有,也难找到那么出色的裁。难得程奕竟然想得到,送了这么件合她心意的礼物。

 沈乔懒懒地躺在上,抱着胖胖的枕头,看到妈妈讲那套旗袍当宝贝一般仔细抚摸,非常不理解“妈,不就一套衣服,你有必要高兴成这样?”啧,她家素来有气质的老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容易收买?

 “你这孩子,真是不贴心。”何青玫瞪她一眼“让妈妈高兴的,不仅仅是衣服,而是阿的这份心意。”有女婿若此,她还有什么不足的。

 “是喔。”她在上滚了滚,躺进里面去。

 “想想我生了两个孩子,阿律就不说了,那小子成天只会气你爸,就是女儿,从小送出国去,现在回来了,除了长得好点,性格分辨就是枝大叶,什么都不懂…”

 “喂,妈妈,我现在还在这里好吗?”那个枝大叶连忙开口抗议,老妈抱怨起来,根本就不管她还在眼前。

 “就是说给你听。”何青玫伸手戳了一下她的额头“还好你没有别的优点,不过运气还不错,好运给你捡到一个好老公,这下我才真的放心下来。如果你真的之前那个阿兜子结婚,只怕…”

 “妈!”沈乔连忙打断妈妈的话,眉头微皱,即便现在已经嫁给了程奕,但是对于当初爱过的克林,也不是一下子说放下就完全放掉的。提到他,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好好好,不说了。”何青玫还算是了解女儿的,连忙转移话题“阿有没有说带你去度月?”

 “唔,有提过。”

 新婚三,基本上都在上厮磨,他们根本没有时间讨论别的事情,想到他们一直在忙什么,就连素来大胆的沈乔,也脸蛋绯红,连忙埋入枕头间,免得被老妈发现。

 程奕望,真是强大到可怕的地步,她到现在骨头还是酸的,想到哪没没夜的情,心跳是失控的。

 “那你们打算去哪里?应该会出国吧?”现在的小孩,度月都喜欢去国外。

 “他没有什么假,我们打算去垦丁。”

 “咦,阿这个工作狂,从来都不休假的,怎么会没有假?他的年假应该不少?”沈妈妈非常奇怪。

 “欸呀,不知道啦。”沈乔对于月的地点倒是真的无所谓,也不一定非要出国,这么多年在国外,最喜欢四处去旅行,那些漂亮的国家,她大部分都走过,没有什么新鲜感,反而是台湾,她走得比较少,他说去垦丁玩两天,刚好合她的心意。

 “你们小俩口的事情,我也不管了。”沈妈妈摇头,知道女儿性格倔强,不想说的事情再也问不出什么来“我去做饭,你跟我来好好学学,现在结了婚,饭菜也要会做才像样。”

 “不要,我不喜欢。”她皱着眉,拒绝道。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厨房的事情,她总是非常讨厌,在国外那么多年,宁愿吃外食也不想要自己动手,反正现在是地球村的世界,想要吃中式的东西,餐馆林立,饿不坏她。

 “你这孩子,女人结了婚,连饭都不做…”

 “他会做啦。”这三天,都是他下厨,原来他的手艺,还真的不错,煮出来的东西,香味俱全,吃得她眉开眼笑,勉强原谅他“那方面”的不知节制好了。

 “总不能…”

 “妈,你再不去做饭,一会爸爸要生气了。”沈乔连忙打发又要开始叨念的妈妈,求得耳清净。

 看了看时间的确晚了,何青玫赶忙出去准备饭菜。

 一个小时后,他们一家人坐在饭桌前,满满一桌的佳肴,可见何青玫用了多少心思来款待这个女婿,她不断地往程奕碗里夹菜,笑容满面。

 就知道程奕才是他们沈家的孩子,她跟沈律当初肯定是抱错了,沈乔有几分气恼地埋头猛吃。

 “奕,那副棋子,应该花了不少钱,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淡淡的责备声里,却有着明显的喜悦之情,看来,程奕送的礼物,深得沈若定的心。

 “无妨,只要爸爸喜欢。”程奕看了沈乔一眼“应该是我感谢爸爸才对。”

 沈乔差点被米饭呛到,她的脸蛋,一下子就变得通红。天啊,这个男人,真是的,摆明了话中有话,她知道,他肯定是在说那件事情。

 想到那晚,他问她为什么交往了这么多任男友,却依然还是‮女处‬时,她直接告诉他,当年她出国时,爸爸说,对她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希望她可以爱惜自己。

 话,虽然没有说得很明,但是她也听懂了爸爸的意思,既然,这是他对她的唯一要求,她当然会努力做到,所以她就决定,她的初夜,要留到新婚之夜,留给自己的丈夫。这样的念头,可能真的过于保守过于老土,不过,她个人觉得也不坏,多年来,即使交往过无数男友,可是她沈乔决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就算是喜欢如克林,他也要求了许多次,她依然没有退让。

 她记得程奕听完之后,只说了一句话“看来,真是要感谢岳父的远见。”

 沙猪!原来程奕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有着‮女处‬情结的沙猪。

 现在听到他说感谢的话,她即想到他那意思,想不脸红,都很困难,而沈若定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淡淡嘱咐程奕多吃一点,一顿饭吃下来,程奕虽然话不多,一家四口倒也其乐融融。

 垦丁,真的很美,随处都可入画。

 天空特别地蓝,大海深邃漂亮,面吹来的海风带来咸咸的气。虽然只有两天,可是沈乔玩得很开心。

 白天,他们像孩子一样,在洁白的沙滩上堆沙堡,在海中冲。程奕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他做事就像他的性格一样,非常稳,所以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堆出一座漂亮的城堡,而沈乔是一个急子,总是堆了又倒倒了又堆,然后,耐耗尽,耍赖地跳到他的成果之上,用力地踩踏,笑得一脸意兴挑衅。

 他不会生气,只是双手抱,看她娇笑着进行着破坏事业,等她意得志满之后,他再上前将她抱入怀里,狠狠地亲,重重地吻,拿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而她,不会反抗,反而非常享受程奕的吻,他不是那种富有技巧的男人,可是他的吻,直接又温暖,翻搅的舌头带来一股纯男的气息,她发现,自己非常喜欢并且沉溺其中。

 他会揽着她的,走过每一处美丽的风景,听她开心地说话,眉飞舞。

 夜晚,躺在民宿干净的客房里,他会抱着她疯狂绵。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这种肢体的亲昵。程奕,是一个出色的情人,他体力绝佳,而且十分体贴她,不会只顾着自己享乐,跟他**,如同享受着一场情的飨宴,痛快淋漓。

 沈乔原本就是一个热情的女人,她不会掩饰自己的感觉,除了初夜的生涩之外,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在上配合得非常好,她越来越能跟上他的步伐,与他一起攀上望的高峰。

 不得不说,嫁给程奕之后,她发现,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是不错的。

 这种满意的感觉,在肯定归来的第二天,被完完全全地打破了。

 清晨六点,她还睡到不知醒,清凉的威风,从打开的窗户外徐徐吹进来,她抱着薄被,睡得可舒服极了。

 可是,某个男人就是见不得她这般惬意,硬是弄醒了她,竟然拉着她说要她陪他去跑步,拜托,他们昨晚弄到快两点才睡,他这天杀的居然还要再六点时叫她去跑步。

 她要宰了他!穿着运动服,气吁吁地跟在那个伟岸的身影后面跑着,暗自咬牙。

 他们一路往山上跑去,小镇依山傍水,环境非常不错,以前她觉得那一片青山绿水真是很美,可是今天,她真的好恨这山,这么高这么陡,跑得她快要断气了。

 不行了,跑不动了。她双手撑在腿上,重重地着,一滴滴的汗水从她的额头滑落,掉落在地上。好累,真的好累。

 “接着跑,我们连一半路都没有跑到。”他轻松地跑回她的身旁,伸手扶她。

 “不…不要跑…好…好累…”气得连话东欧说不完整。这世上,有哪个女人悲惨到像她一半,刚度完月回来,来不及仔细回味,就一大早被老公拉到山上去跑步。

 “做事要有始有终,来。”有力的大掌拉起她,继续往前。

 事实证明,程奕要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他的意志力超强,沈乔根本拗不过他,所幸,她平时就是一个热爱运动的人,体力向来都不错,虽然很累、很,不过还是勉强跟上他的步伐,跑上了山顶小鲍园里,喝着清凉的汽水,望着公园里那群人,再次有一种无语的感觉。

 原来,程奕每天早上六点都会跑步上山,来这里教一群老人打太极拳。

 真是,太难以置信了。

 想程奕这样一个人,如果说他跆拳道、柔道甚至说拳击很厉害,她都不会怀疑,毕竟那一身结实的肌,不是开玩笑的,可是,太极拳…噗,真是太搞笑了。

 用巾擦干脸上的汗水,再拿着它轻轻地搧着风。山上的气温本来就不算高,再加上时间还早,太阳没有完全出来,坐不到一会,她的气息平稳下来,身上也干起来。

 漂亮的眼眸,盯着那个一丝不苟地打着太极拳的男人,真是奇怪,这样的老人拳,这样缓的力道与动作,可是程奕做起来,竟然、竟然特别地帅。

 沈乔靠在木质廊柱上,发现自己居然看他看得移不开眼睛,他站在老人们的前面,一举手、一抬足,运气,凝神,太极那种柔、缓、和的神韵,他做得完美至极。每一个动作,即使是外门如她,都感觉他应该是一个高手,也是了,像他这样的男子,这样的脾,才能将太极拳练得如此之好。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练得认真,而她看得也非常认真,一直到他一个收势,缓缓地吐了口气,再走入老人中间,细细指点那些稍稍复杂的动作要领,当教学告一段落之后,老人们兴高采烈地拍着他的肩膀“阿,刚刚结婚就急着来教我们耍太极,不留在家多陪陪老婆?”

 程奕远远地望着她,淡淡一笑“她今天陪我一起上来的。”

 沈乔连忙站起来,向老人们问好。

 “啊,原来你是阿的老婆。”

 “我就说嘛,今天有个大美女坐在这里,原来是你的老婆。”

 “长得真是美啊。”

 众多老人争先与她聊着天,夸着她的老公,说他性格如何好、心地如何善良,对老人非常有耐,天天上山陪他们练拳,已经有整整五年了。说他细心体贴,她真是找到好老公。

 “你看看他这‘汉草’,小姑娘,你真是粉福啊。”一个阿婆在她的耳边,暧昧地低声取笑。

 而沈乔顾着她的眼神,望向站在一旁喝水的程奕,他就着瓶洒下一大口水,水顺着咽喉一路往下,那一个瞬间,她竟然觉得他就连喝水的样子,都感万分。即使穿着简单的运动服,可是那结实的身材,依然让人脸红心跳。

 原来,她真的嫁给一个很不错的男人呢。

 沈乔地一笑,丝毫没有害羞,俯耳对阿婆“耳语”道:“你也觉得我有福吧,跟你说,他的身材,真的非常好喔,尤其是膛…”

 “他肌是不是好发达?”另外一个阿婆也上前打听着。

 “看那种宽度和厚度,搞不好比电视上的猛男还要养眼。”

 “有没有腹肌,有没有?几块?”

 杂七杂八的问题一下子出笼,最后总结成一句话“你真是好让人羡慕啊。”老阿婆们的语气真的有无限的向往,猛盯着程奕瞧,很遗憾自己不能亲眼看到那番“美景”那炽热的眼神,好像恨不能就这样扒开他的衣服,看个过瘾一般。

 “沈乔。”男人再好的修养,实在承受不起这里“如狼似虎”的眼神,瞪着那个始作俑者,这个女人,羞也不羞,连这样的话都可以随便说出来。

 “呵呵,你看,我老公害羞了。”沈乔搂住老阿婆的手“你放心,下次有机会,我拍几张照片送你。”

 “那你一定要记得啊。”

 “我也要、我也要。”一群程奕的老粉丝蜂拥而上,争着报名。

 “好好好,人人有份,永不落空。”她浅笑着,一脸的调皮。

 这个家伙。程奕有些无奈,但是看着她脸蛋上明媚的笑颜,那么轻松、那么可爱,却又觉得生不了气。

 沈乔笑着,觉得轻松又自在。她知道这些阿公阿婆们其实是真心地喜欢程奕,才会这样跟她开着玩笑。因为他,他们接纳她变得理所当然。

 程奕,究竟有多少她所不知道的方面,而她,越了解就越觉得,这个男人,嗯,真是不错。

 休息够了,抬起腕表看了下时间,再看着那个跟一群老人聊得很开心的女人,心里,是柔软的。不过,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沈乔,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家。”淡淡提醒。

 “喔。”她连忙与那群依依不舍的老人告别,慢慢地朝他走去“哇,我的脚现在都还有点的,幸好下山的路比较好走。”

 “谁说我们走路回去?”

 “啊?”脚步倏地一止“那不然…”

 “我们要跑步回家,来吧。”拉起她的手,往前一带。

 厚,这个男人!

 沈乔无力地垂下肩膀,想到那个回家的路,她就腿似乎更软了。

 他们的生活,慢慢地步入正轨,如同一对正常的新婚夫妇,都在熟悉着彼此,适应着彼此。

 真正朝夕相处之后,沈乔才发现,原来程奕的生活作息,就如同一个时刻表一般,有规律而且准时遵守。他每天都会在六点整起,然后拉着她一起跑步。大约七点半左右,他们会回家,然后她洗澡,他则会在快速地冲洗完之后,准备他们的早餐。

 程奕的厨艺,真的非常不错,他们家的早餐,以中式为主,清粥、油条、豆浆、包子、水煮蛋等,花样繁多,除了油条和包子他会去外面买,粥和豆浆他会亲手做,就连蛋饼,他都会做,每天运动完之后,再吃上一顿丰盛早餐,一天都会觉得精力充沛。

 吃完早餐,他会简单地收拾一下房间,然后在八点半时出门上班。

 他会将准备好食物放在冰箱里,到中午时,她只要拎出来放进微波炉里稍做加工,就有美味可口的饭菜可吃。

 晚上五点半,他会准时下班回家,准备晚饭。她非常喜欢跟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感觉,每次,她都会觉得他看她的眼神,可以称得上是温柔。

 吃完晚饭,他们会手牵着牵,去外面散步。走在规划完善的道路上,两旁都是高大的绿树,向晚的风儿轻吹,身边来来往往的都是左右邻居,彼此稔地打着招呼,他们喜欢走到住宅不远处的小鲍园,坐在那里,或者轻松地聊天,或者看着公园里老人和小孩们自在地玩耍,那种宁谧的氛围,出奇地好。

 偶尔,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绕去超市买生活用品。

 回家之后,洗完澡再一起坐在沙发上,吃着他洗好、切好的水果,看着电视,晚上十一点,准时上

 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男人,每晚都会抱着她,疯狂**,而她,也乐于配合。

 时间,就在这种平淡如水的日子里滑过。每个周末,他们会会她家吃饭。每个月末,他会带着她开上几十分钟的车,回他的老家一趟。

 半年前,或者说两、三个月前的沈乔,绝对无法想象自己会过上这种如同老夫老般平淡简单的身后。在她二十五年的生命里,一向都是热闹好动,哪里有聚会哪里就有沈乔的踪影。

 在美国念书时,除了日常上课,她课后都会挽着男友的手臂,到处趴趴走,参加各式各样名目繁多的派对,或者去运动场上挥洒汗水,或者在夜店的舞台上恣情狂舞。她的生活,一向都是多姿多彩的,她从来没有献过,自己有一天会过着这样普通这样规律的生活。

 可是最为奇怪的是,她竟然觉得很足。

 程奕真的是一个重承诺的男人,当初答应她的事情,他都一一做到了。家里事情,他都亲力亲为,举凡做饭、打扫、洗衣、追垃圾车之类的,堂堂男子汉眉都不皱一下,全包了,而且,没有一点怨言,沈乔当初所说的,他甚至做得更好,好得超出她预期太多。每天看他围着围裙,站在厨房里忙碌,或者拿着尘器在家里做清洁时,明明那种很不man的行为,程奕做来,就是不会折损他丝毫的男气息。

 她是不知道检察官的工作忙不忙,不过他当初答应过她,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一定会准时下班,他也做到了,以前妈妈总是说他是一个工作狂,现在看来,其实也还好。

 倒是沈乔,她不是那种安于在家无所事事的人,她的兴趣是室内设计,念了四年大学和三年研究所,学的也是这个,现在当然想要从事的这方面的工作。

 她在网路上成立了一个小小的工作室,上面放着自己以前在学校时的所有设计作品,还有一些平里突发奇想的随笔,她的设计风格偏向时尚典雅型,最初,一个在台北的女子找上她,对于她的设计理念非常认同,请她帮忙设计她那间大约二十坪左右的房间。

 不算大的空间,但却是一个可以发挥实力的地方,这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工作,她花了很多的心思,特地上了台北一趟,用数位相机将房间的没一个细节都拍摄下来,并拿了房间的尺寸资料,与屋主详细讨论之后,确定了她所想要的设计风格。

 经过整整一个礼拜的辛苦工作,不断地画图、修改,终于,她的初稿完成,带着作品再次上台北,为屋主讲解,并且得到了她的认同。

 整整一个半月的监工,看到洋溢着希腊风情的房间,还有屋主惊喜且满意的表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抚摸着阳台上摆放的手工藤织椅,嘴角噙着一抹足的笑容。从手提袋里拿出手机,拨打着那串现在已经非常熟悉的号码。

 “我做好了!”兴奋的情绪,隔着话筒依然明显。

 “…是吗?恭喜。”

 低低的男嗓音,此时听入她的耳内,有一种让她颤抖的勾引。

 “你为我高兴吗?”

 “嗯。”“那,要不要帮我庆祝?”她有一种想要开香槟的冲动。

 “…你回家,让我告诉你,我有多高兴,嗯?”

 第六章
 他们的庆祝会,是在上开的。

 整整两个礼拜,她在台北监督装修进程,没有时间回南部,也不想让他上来打扰她,他们这么长时间没见面,本来没有太大的感觉,一直到见面的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想他的,这种想念是这般可怕,就如同**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是有共识,这几年内不打算要孩子,所以除了新婚那晚之外,其他时候都是他在做预防措施,不过后来他知道她的生理期非常准时后,就采取算安全期来避孕,而且,他也比较喜欢跟她没有阻碍地结合在一起,那种感觉,只有身为男人,才知道。

 真是,怎么都爱不够她,可惜,今天她真是累了,望着她眼下的青色,知道这两个礼拜,她肯定非常认真地工作,少眠多劳,所以,今天他也不舍得让她更累。

 起身去浴室放水,打算让她舒服地泡个澡,回来时抱起她往浴室走去,而沈乔,早就睡,乖乖地任他摆布。

 他轻轻地在她上印下一吻,嘴角勾起一抹足的笑纹,这是,他的老婆,独属于他程亦一个人的。

 随着第一份工作的出色完成,沈乔的网路工作室,case慢慢地接得多起来,信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累积的,而且,她又有实力佐证,她小小的工作逐渐打开局面,越来越多的人找上她,希望她帮忙设计新房。

 她在校时成绩就异常优秀,教授经常夸她有设计的天赋。现在坐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每天涂涂画画,倒也其乐无穷,非常满意自己如今的生活。

 有的case是在台北,有的也在南部,所幸现在是个资讯发达的社会,只要有台电脑,在家依然可以完成工作。

 忙了一整个上午加半个下午,她合上电脑,轻轻地捶了捶自己发酸的肩膀,自从找到了理想的装修公司,她就不必亲自去监工,只要将设计图出去,跟装修公司沟通好,一切都没有问题。这样,她的工作量就减少了好多,而且,也不必跟程亦分开太久。

 嘴角噙着一抹笑,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这是他早上煮好,放在暖壶里,说是冬天喝这个,既暖胃又健康。

 慢慢地喝了两口,望着窗外的冬,时间过得还真是快,他们结婚的时候,还是热火朝天的七月,现在已经进入十二月,整整五个月的时间,原来,不知不觉,他们已经共同生活了近半年。

 不得不承认,当初决定嫁给他,是带有赌气和灰心的成分。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她在无意中给自己挑了一个九十九分的好老公,唯一扣掉的那一分,就是他每天让她跑步的酷刑,不过,虽然跑步真的很累,但她的身体却诚实地反映出效果。

 她现在的身子,比以前健康了好多。那段长长的上山之路,也一天比一天觉得轻松,脸色红润,身子轻盈,连妈妈每次看到她,都说她的气非常好,程亦肯定整天煮些营养美食将她喂得白白胖胖,只能说,虽然很少陪在他身边,不过妈妈还是了解自己女儿的,知道她即便嫁为人妇,食指不沾水的习惯仍旧不会改,他们家的所有事情,都是程亦在做。有时候她想,他这般男化的一个人,要他做这种大部分都是女人在做的家务活,他会不会心里其实不高兴?

 唔,记得那次,她就真的这样问过他,而他,在洗好米准备煮饭,闻言之后,淡淡地回答“家务有分别的吗?我不知道男人是不是不应该做家务,我只知道,要你做,我,舍不得。”

 那是,结婚这么长时间,他唯一说过的一句,类似情话的话。当时她听了,就愣住了。他却说完接着做手上的事情,洗米、做饭、洗菜、切菜、热锅、炒菜,一系列动作非常娴熟,也非常畅,原来,男人的英气与帅气,在小小厨房依然不会受影响。

 那天,她就那样站在厨房门口傻看着他,心里,却是满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没有华钻美服,没有鲜花蜡烛,在这小小的方寸之间,在油烟机的轰轰声中,她却有一种很深很深地心动的感觉。

 如同第一瓣花初绽的声音般,清晰而且动人。

 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非常想念他。摸出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老实说,他们不像那种情侣,一天非要通几十个电话才会觉得足,除非有事,否则他们不会随便打电话,而且,她也知道,他工作时非常认真,不喜欢随便被打扰,那么,她要不要打呢?

 薄薄的手机盖在机身上滑上又滑下,她拿不定主意。突然,萤幕亮了起来,轻快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沉思。看了看来电,竟然是多年的好友杜清扬,惊喜地连忙接了起来。

 “清扬。”

 “嗯哼,沈大小姐,程太太,你终于舍得理我了吗?”杜清扬悦耳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

 “欸,你也知道我最近工作比较忙,没有什么时间,对不起嘛。”愧疚不已,杜清扬是她小学及国中同学,她长这么大,好朋友说到底,也就只有她一个而已。虽然国中毕业之后她就出了国,不过她们的联系却从未中断过,每年她回台湾,都会天天跟她一起混,两人的友情,真的是历久弥坚。

 杜清扬跟沈乔的性格差不多,两人在一起,都会玩得很疯狂。

 “那敢问沈小姐今天有没有时间,出来会会老友?”

 “唔…”“你要是再说没时间,我真的会生气喔。”杜清扬先声夺人,想想看,自从沈乔结婚之后,她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聚一聚,连喝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沈乔现在是怎样,比理万机的总裁还要忙。

 “逗你的啦,刚好我今天工作弄得差不多,有时间。”

 “好,那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

 “OK!”爽快地应承,挂掉电话后,沈乔换了身衣服,就开车出去赴约了。

 女人的约会,当然离不开逛街购物,疯狂Shopping了。她们整整逛了四个小时的街,然后拎着满满的战利品,坐在咖啡馆里,喝着香醇的咖啡,吃完简餐,再愉悦地品尝着美味的饭后甜点,来犒赏自己的辛劳。

 “唔,真是好久没有来这里吃东西,依然那么美味。”沈乔含着小小的汤匙,酪蛋糕的甜美滋味在嘴里漫延着,她足地闭着眼眸。

 “是啊。”杜清扬用力地挖着冰淇淋,吃得不亦乐乎。

 她们就是这般,都喜欢美食,喜欢热闹,对于购物有着天生的狂热,即使逛上一整天,也不会觉得累。

 “阿乔,听我哥说,你现在工作室上了正轨,case接得很多,是吗?”杜清扬的哥哥杜远扬之所以会知道沈乔工作的事情,就是因为他开了家装修公司,而沈乔合作的事情都是找他商谈的,所以对于她的工作,他非常了解。

 “嗯,还要多谢你介绍你哥的公司给我,这样我轻松不少。”她挖着小碟上的蛋糕,之前两人逛街聊的都是写女孩子家的体己话,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聊工作这类严肃的话题。

 杜清扬挥了挥手“反正让你找他,也是给他赚,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只是我哥一直抱怨我,说我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好朋友,当初竟然没有介绍给他,害他现在只能饮恨不已。”

 沈乔娇娇的抛了个媚眼过去“现在,也不晚啊,你跟杜大哥说,让他来找我。”

 “拜托,你这女人,不要再跟我放电了。”杜清扬受不了地直自己的手臂“你这种样子,男人看了心脏怎么受得了?做你老公要很好的体力吧?”

 沈乔放下小汤匙,托着香腮“当然,他每天至少要跑一万公尺,这样,才勉强合格,不然,我早就换掉他,改当你嫂嫂了。”

 “我看程亦那么正经的一个男人,肯定受不了你,不过你们竟然结婚快半年,还没有离婚,唔,沈乔,你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是吗?”低低地笑着,眼泪转,望向好友“那你要不要我这个创造奇迹的人,也帮帮你?不然打电话给你男朋友好了,说是清扬不满意他的表现,打算…”

 “呼,我认输。”杜清扬举手投降,她自认嘴皮子不够麻辣,说不过沈乔,而且这个女人之大胆,怎么说都不会害羞,反而是她,想要取笑沈乔,自己先受不了了。

 “不要这么快认输嘛。你男友那么斯文,肯定不是你的对手吧?怎样,要不要我传授几招闺中秘术给你,可以一举成擒?”

 “不必啦!”

 “不然你叫他去找我老公,好好训练他一个月,保证可以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噗!”杜清扬一口未入喉的咖啡就这样了出来,而那个罪魁祸首竟然闲闲闪过,拿起桌上的手帕细细擦拭“清扬,你也太不小心了,公众场合如此失仪,当心伯父伯母看到会生气。”

 杜家二老都是大学教授,书香世家,杜清扬家的家规虽然不像沈家那么严格,但是也很可怕。他们教育出来的老实孩子,哪里是沈乔的对手,三言两语,就让杜清扬得一脸通红,怒目而视“沈、乔!我要打电话给你老公,揭穿你的真面目。”

 “唔,请啊。”沈乔摸出手机,递给她“要不要我帮你拨号?”

 这人!杜清扬再度傻眼,算她狠!她认输了“行了行了,这顿我请,可以了吧?你就饶过我,大小姐。”

 “欸,那怎么好意思,你原本不是说这餐我要请的吗?”

 “是我自己非常想要请沈大小姐吃饭,您能赏脸来,已经是我天大的荣幸了,怎么还好意思让您请,当然是我来。”这几句话,杜清扬说得咬牙切齿。

 “唉,既然这样,我再推辞岂不是很不给你面子?”沈乔咬着,一脸挣扎“那…好吧。”

 那?还好吧?杜清扬差点一口鲜血狂出来。

 她怎么忘了,沈乔一向都是牙尖嘴利,这么多年来,她从未说赢过?不过,说实话,沈乔的脾气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对朋友,出来开玩笑,她们基本上没有事吵过。这次,被沈乔说到这般境界,还真是罕有。

 她…

 杜清扬忽然一扫恨意,满脸恶的笑容,脸蛋往前一凑“沈乔,你该不会是,心疼我说你老公,所以在帮他报仇吧?”

 沈乔抬眸看她。

 “嗯,原来如此,有人心动了。”杜清扬笑得开心,前面之气悉数散尽。

 见沈乔开口言,她又想起自己刚刚的狼狈,连忙起身“啊,我要去洗手间,失陪。”

 彩头拿到就好,不能再过,否则,吃亏的还是她杜清扬。对于聪明的女人,有时候话只要点到即可,不然,会引起反效果的。

 沈乔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脸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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