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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拈花创新
 沈醉这顿饭整整吃了将近一个小时,热的都吃成了凉的,不过吃了这么长时间那满满一桌子的菜他却也没吃完,倒是酒喝了一大坛。晚饭吃罢,已是华灯初升时。沈醉进城时向路人打听这福源楼时,知道这福源楼名下还有一家福源客栈,乃是吃住一条龙服务。所以他付了账,便也没再出去找客栈,就住到了这福源楼后面的福源客栈里。前面饭店,后面客店,横跨了两条大街,这边挂的是福源楼的招牌,那边挂的是福源客栈的招牌。

 现在有钱了,这吃住当然是要最好的。吃了满满一大桌福源楼的招牌菜,带着些微微的醉意,他跟着一名小二出了福源楼的后门进了后面的客栈,然后上了三楼的天字第四号上房。前三号都已经有人给占了,所以他只能按照先来后到的规矩进了这第四号。小二将他躬请入内,点亮屋中的蜡烛,为他倒了一杯茶水,然后才躬身退出。

 沈醉挥手向小二道别,挥手处却见手中一朵鲜花在握。这乃是他跟着小二过来时,在后院的小花池里顺手摘的一朵月季,花为大红。他将手中的月季横放在桌上,将小二给他倒的那杯茶端起一饮而尽。然后从桌上的筷子筒里,拿出一筷子握住尾端,竖拿住将头抵住桌面朝下,手中微一用力,那筷子便陷进了坚硬的桌面内,笔直地竖立在桌上。丝毫不晃一下,仿佛就长到那儿似的。

 随后他拿起桌上的那朵月季花退出两丈开外站立,左手握住花茎,右手摘下一片花瓣。脸泛微笑,食指姆指轻轻地拈着这片花瓣,然后看着两丈外桌上的那竖立的筷子。手腕由外向内画了个圆,两指间的那片花瓣已经从手中飞出,鲜红的花瓣在空中呈一道笔直的直线快速地前进着。一眨眼间便已到了那筷子之前,仍就向前飞出。

 “噌”一声轻微的响声响起,筷子顶端约有十分之一的部分被那片薄薄的柔弱的花瓣轻轻划过。然后那十分之一就与筷子分了家,从顶端斜斜歪过“啪”的一声轻响掉到了桌上,那片花瓣割断筷子后仍就前进了一截才止住了去势,轻飘飘的从空中辗转飘而下。灯光下看去,竟见那片鲜红的花瓣并无一丝伤损。

 这就是沈醉为他的拈花指所做的创新,他从谷底出来后,一路上就在想着关于拈花指的问题。他看书时知道书中的拈花乃是以隔空指力制敌,现在亲自学了后更是知道的清楚。但他看电视上演的时候那拈花指的施展却是以右手食指姆指摄取一片叶子,以内力送出犹如暗器一般,乃是摘叶飞花以伤敌,跟书中是全然不同的。后来看了书,他自然是知道电视上是错的。但他却在想,能不能把这两者给结合起来呢?既可以用右手两指摘叶飞花以伤敌,又可以用剩余三指还有左手五指以指力来伤敌。

 这两者一为摘叶飞花,一为隔空出指,都是远距离伤敌的绝技。以这两者的却敌之法来论,这两者都是远距离攻敌,作用是重复的,是没有结合的必要的。而且拈花指指力柔无形无,更无破空之声,比之摘叶飞花要高明许多,更是没有退而其求次的必要。但是以他多年浸武侠小说的经历,他却知道暗器有一项是拈花指力所不能具备的,那就是暗器以特殊的发手法来发的话是可以拐弯的,而且暗器可以比指力的程达至更远。以他现在拈花指的水平来说,距离更是近得可怜。最多一丈,一丈之外他的拈花指便是连人家的衣角也伤不了分毫。所以,在现阶段,他就有必要靠摘叶飞花这项技巧来补拈花指力之不足。而且如果能研究出让暗器拐弯的发手法,那也是一手很拉风的绝技。

 所以他一路上就在思索与实验着用拈花指力投掷飞花的绝技,经过路上十多天的反复构思推翻、推翻构思与反复的实验失败、失败再实验,他终于成功地研究出了一套以拈花指力来飞花摘叶伤敌的手法。而且配合以拈花指力的柔特,这飞花摘叶使出来时竟也是毫无破空之声。

 他此时又轻轻地摘下一片花瓣捏在右手两指间,手腕一翻,花瓣再次飞出,不过这一次却不是成直线前进,而是从左侧呈弧线前进。不过最终的目标仍是那竖起的筷子,又是轻轻的有若不可闻的“噌”的一声,那筷子又被削掉了十分之一。又摘一片,再次翻腕出,这一次却是从右侧弧形前进,筷子又被削掉了十分之一掉落在桌面上。再摘一片,再次出,仍是右侧,但却是过了,那花瓣连筷子挨都没挨着,就直直地飞过去一大截。但这个时候奇事发出了,那花瓣飞出一截后竟是突然一顿,然后竟又回飞了过来“噌”地一声,仍是把那筷子削掉了十分之一。

 沈醉脸上的笑意更浓,更带着一丝微微的得意之,然后将左手的花茎在右手握住。双眼看着手中的花,微笑着,左手起,来到花前五指轻弹,每弹一下都有一片花瓣离开花朵飞出。刹时间,花朵上还剩余的十余片花瓣从花朵上一一飞出,向着桌上的那筷子而去,其中或快或慢,或直线前进,或从左右上下四方呈弧线前进。但见房中花瓣飞舞,花香弥漫,十余片花瓣分从四方汇聚一处,又听“噌噌噌”的轻响声不断,桌子上刹时便多了一堆木屑。

 沈醉微笑着轻轻呼出一口气,又仰头张嘴打了个哈欠,然后转身便进了卧室准备上睡觉。躺在上,闭上眼睛,又把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细细地回想了一遍。然后不知怎么地又想到了木婉清那张秀丽绝伦的脸,还有她那爱恨分明的鲜明性格。怎么老是不知不觉间会想她,难道自己喜欢上她了?沈醉自问着,心中细细地推想着。

 不可否认,他看书时就很喜欢木婉清的性格,反而是对于书中的第一美女兼女主角王语嫣并无多大喜欢。这有可能是因为木婉清比王语嫣先出场的,而在先出场的几位女子中又是对她的描述最多,所以自己有可能是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在内。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总是喜欢木婉清比王语嫣要多些。那么自己现在对于她,是出于对于原书中这个角色的喜欢,还是出于对她这个人的喜欢呢?

 他仔细地想着,回忆着两人之间所发生的事,但一时之间却仍是搞不明白自己对于她究竟是哪种喜欢。他沉思着,有些惘了,本来喝了那么多酒后应该能够很快入睡的,此时却是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脑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想着这个问题。

 “嗯,还是证明一下吧,如果自己今晚失眠的话那就是真的喜欢她这个有血有的人。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自己喜欢的就仍是对于她这个角色的喜欢而已!”他轻轻地自语了一句,然后往后躺了躺,靠坐在头上,仰头看着顶上的那方帐幔发着呆。

 这般呆呆地发了一阵儿呆,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醒来后所想的那些事。他初时以为自己是来到了异世界或是过去未来的某一个时段,便梦想着书中主角的好运,金钱、美女、地位纷纷而来。后来遇上段誉知道这里是天龙的世界后,他的第一想法就是学得盖世神功,然后笑傲江湖、潇洒人生。而且只要学得了盖世神功,那先前想的那些个金钱美女之类的东西想得到也就容易的多了。现在自己盖世神功虽还没学成,但一高手怎么地也是该够格了,而且有北冥神功这变态功夫在身,自己迟早都是会成为盖世绝顶高手的。所以也就可以考虑下后面那些东西了,金钱自己自从干了次小偷当了回强盗后好像也有不少了,剩下的就是美女与地位了。

 美女吗,这个人选自然是要从天龙众妹妹中找一个了。而现在自己既然已经怀疑上了自己喜欢上了木婉清,那就直接选她得了,管什么是真喜欢她这个人还是喜欢她的角色呢,反正都是喜欢。便是自己心里只是喜欢她的这个角色的话,那也可以慢慢喜欢上她的人嘛,之所以喜欢她的角色那是因为当时是在看书,知道她这个人物是虚构出来不存在真实世界中的。如果当时有个真的话,他估计自己一定会喜欢的,而现下既是来到了这天龙的世界内,又发现了她是一个真实的有血有的活生生的大美人,那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呢,还犹豫什么呀犹豫?

 决定了,就追木妹妹。至于她喜欢段誉的事情吗,那自己就横刀夺爱一把,不是有句话叫做“有志者事竟成”吗,而且这种比较有难度的追求,也是一种挑战。对于像自己这样一个英雄,一个大侠,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来说,越是困难就越是要难而上,这样才方显男儿、大侠、英雄的本。他想到这里,忍不住中豪气顿生,便想再来次仰天长啸。不过考虑到现在是晚上,这样做会打扰到别人睡觉,所以还是算了。他当下只有紧握拳头,目光坚定地透过顶的帐幔,望向无尽虚无的远空,发散着他的英雄豪气。

 等到豪气过后,他松开拳头,收回眼光,轻松地吐出一口气,心道这回该能睡着觉了,然后便闭上眼准备入睡。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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