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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这年头,每个人都是有天
 两人比剑斗法,叶扬天拘来了吕宾养在西昆仑的火鸦,让吕宾吃了大亏;本来吕宾还不至于被区区的火鸦弄出窘态,可谁叫他一心想着从火鸦中养出必方来?这就犯了投鼠忌器的毛病。

 其实火鸦和必方是一回事,都是竹木之,还有一说,说的是它们都是生于竹木之火的妖物;但这二者在天庭《普天录》中的记载却大相径庭:火鸦是妖不错,但必方却是神鸟。

 这其中的渊源要追溯到上古黄帝,黄帝曾在西泰山上坐车,前头拉车的是六条蛟龙,而车旁护卫的,就是必方。有了这一层关系,必方的身价自然不同。

 火鸦和必方二者的区别很简单:叫声。神鸟必方是以它的叫声而命名的,至于火鸦,则根本不会叫。当然,必方能操控天火,实力之强就连正牌的大罗金仙都要忌惮,整个天庭数过来,也不过只有十几只必方而已,被那些位高权重、法力渊深的神仙驱使;火鸦却完全没这么大的本事,而且,虽然也不好找寻,但数量总比必方要多得多了。

 问题在于:谁也不知道哪只火鸦会突然福至心灵,发出“必…方…”的声音来。

 这好比人,一万个人里未必会出一个天才,可备不住哪天就有个人变成天才了――就算没有变成天才的,总有变成疯子的。火鸦距离必方,就象凡人距离天才和疯子一样,只有一步之遥。

 此外,天才和疯子之间的距离无疑更短。

 吕宾就不知道该说叶扬天是个疯子还是个天才。

 吕宾舍不得对自己家养的火鸦下煞手,不光吃了亏,还生了一只小火鸦――这要怪吕宾的嘴里又黑又,结果把小火鸦憋急了火;就算吕宾是大罗金仙也受不了,疼得他使劲一捂嘴,直接把小火鸦拍到了自己的肚子里。

 这把吕宾气得不行,召回火鸦后就打算要找叶扬天算帐,却忽然发觉被自己了的那只小火鸦居然还有动静!

 神仙驯养的各类仙禽神兽自来听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哪怕象小火鸦这样被吕到了肚子里,只要没被消化掉,刚才就应该听从吕宾的口诀,回去西昆仑了。所以,当吕宾发觉小火鸦在自己的肚子里似乎活得好好的,可就有点儿着慌。

 至于叶扬天看见吕宾的脸色不对劲,那是因为小火鸦在吕宾的肚子里上下蹦的缘故――吕宾都快疼死了,脸色扭曲?再正常不过了。

 腹痛难忍的吕宾勉强维持着凌空而立,一边跟叶扬天对眼一边琢磨把肚子里的小火鸦弄出来的办法,办法还没想出来,就听见自己肚里传来“必…方…”的叫声,不由得大喜。

 那只小火鸦竟然成了必方!

 接着吕宾就害怕了――火鸦奈何不了他,可要是肚子里头关着一只必方…

 亏了吕宾还算脑筋明快的,在小火鸦、呃…小必方自己想办法出来之前,急匆匆逆运“袖里乾坤”把法术直接施展到胃里,这才让小必方重见了天

 只是吕宾逆运法术时过于情急,没能考虑周全,更没顾上顺便用个障眼法,看在周围人眼里的情景可就颇有些怪异了――先是吕宾大了肚子,然后就从他的小腹那儿飞出一团光芒来,转眼之间,光芒变成了小必方。

 所以,叶扬天那句“吕宾生小鸟”也的确是情不自的惊呼,还真没有故意给吕宾难看的意思。

 但越是无心之言,越能让人生气。

 “叶扬天…你…”吕宾指着叶扬天的鼻子,气得浑身哆嗦,刚要说话,瞥见抬起来的道袍袖口,猛然记起来自己的模样狼狈得很,脸上一红,赶紧施法。

 白雾飘过,吕宾终于又恢复了“仙风道骨”的模样,连被火鸦烧掉的头发都长出来了。

 “嗯。这招不错。”叶扬天点头称赞着,转个身,也在身边飘起一团白雾,居然换了一套跟吕宾穿的一模一样的天青色道袍。

 “不错。”叶扬天的嘴角泛起微笑,单手在口向外一推,面前就多了一面等身高的冰块,冰面平滑,正好是面镜子。

 “真是不错。”叶扬天打量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也不知道他嘴里的“不错”是说他这一身道袍,还是说他终于掌握了大罗金仙应有的本领。

 叶扬天在那儿“顾影自怜”完全不理会吕宾,吕宾眼巴巴地看着,知道叶扬天的意思是说:咱们是一伙的,别再斗了。

 可吕宾还是憋气。

 吕宾很清楚,这一场斗法下来,叶扬天要在青云门内立威的目的完全达到,自己的顺水人情也送了出去,按理应该收手了,但捎带着,自己的形象却被叶扬天毁于一旦――吕宾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今天这一出戏码会成为青云门中的秘辛,直到多少年后,青云门中的长老会在某个密室中点起一盏油灯,趁着微弱而闪烁不定的灯火,满脸神秘地对青云门的后辈弟子这样提起:“想当初,本门祖师叶扬天与上八仙吕祖斗法,占尽上风,直打得纯祖师衣衫褴褛,嘴角叼着鸟…”

 甚至还会有人加油添醋,说什么“吕祖眼见斗不过了,索一横心,竟从肚子里生出一只小鸟…”

 要是再以讹传讹…

 吕宾忍住了没再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必…方…”还好,在吕宾自己把自己气得失去理智之前,小必方及时过来打岔了。

 “对了!必方?”吕宾猛醒。

 小必方从吕宾的肚子里走过一圈,模样变了不少,虽然还是只有手掌那么大,但浑身的青羽中已经杂糅进了许多火红色,一双翅膀上也不再腾起难看的黑烟,眸子更是变得有神,竟似胎换骨了。

 小必方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仿佛知道自己跟以前不同了,炫耀似地接连叫了几声。然后,小必方歪着脑袋打量着四周,象是要在众人中找出一个主人。

 “来,必方!来!”吕宾满肚子的气一下就消了。

 身外的名声种种,吕宾一向看的不重。他固然也有快意恩仇的时候,比如当年八仙搬泰山镇东海,直闹得水晶宫化为齑粉,海面变作平地,那就是他一手力主;但那不能算意气之争,归结底,还算是从为民除害起的由头。至于今天这一场,顶多怪叶扬天不知轻重,并不算什么大事,更别说在两人合力的误打误撞之下,竟然让小火鸦变了小必方,说起来还是沾了光的。

 看在小必方的面子上,吕宾决定不跟叶扬天一般见识了。

 吕宾始料未及的是:小必方好象还不愿卖给他这个面子。

 “必…方…”小必方又叫了一声,终于找准了自己的主人――它疑惑地瞥了急赤白脸叫着自己的吕宾一眼,然后,冲着还在装模作样照镜子的叶扬天就飞过去了。

 “凭什么?”吕宾两眼瞪得溜圆,死活不相信。

 “哎,你别过来,我从来不养宠物…养也是养鱼――看你那张嘴我就知道你是吃鱼的…”叶扬天也吓了一跳,回身就想躲。

 尽管在吕宾传功之下叶扬天已经悟道,就算法术运用上有些生涩,总是一法通、百法通;可是,天下的神兽灵禽、仙花异果、乃至相关的各种典故,他还是一窍不通――这总得自己慢慢学习积累,要不然吕宾也就不会催着叶扬天研习天条了,直接灌给他多省心?

 所以,只读过一本《东游记》的叶扬天根本不知道这就是《山海经》上说的神鸟必方,他只觉得这只朝自己飞过来的小鸟实在危险得很,如果留它在身边,哪怕回到JN以后它不去偷吃祖父养的金龙鱼,只要没事儿怪叫几声、再放把火,非出大子不可!吕宾的前车之鉴叶扬天看得清楚:这小鸟,放火不挑地方!

 偏偏小必方就认准了叶扬天。

 必方总是神鸟,任凭叶扬天再怎么会飞,也没有追不上的道理,只看它小翅膀扇乎几下,就落到了叶扬天的肩头,用雪白的长喙轻轻啄着叶扬天的面颊,懒洋洋地叫着:“必…方…”

 “凭什么?”吕宾站在空中,完全呆了,嘴里只是重复着这一句。

 “别闹了!…”叶扬天被小必方的长喙啄得脸上发,心里却少了戒备,抬手把小必方抓住,托起来端详,小必方也不躲,就站在叶扬天的手心上,歪着脑袋轻轻叫。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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