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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血狼纹身
 强哥一直觉得自己在F县很拽。

 从他出道到现在,县长已经换了四任,公安局长也换了三任,可他却一直混得风声水起,拥有一家迪厅,一个按摩中心,还有一个表面是茶楼的地下赌场。县里的小混混谁不恭恭敬敬的对他点头哈的叫一声“老大”

 有时候强哥甚至很小强般的认为,在F县这个地方,他比县长还威风,县长有时候还会被那些上访的家伙骂来骂去低眉顺眼的陪笑哩。

 对他,绝对没有人敢说半句重话。

 但这个“绝对”在今天却变质了。

 事情的起因是一泡

 中午的时候,一家酒楼的老板请他喝酒,冰凉的啤酒装了满满一肚,等他醉醺醺的到酒楼下的停车场取车时,实在憋不住了,也懒得到一百米外的厕所去,就拉开了拉链,对着自己的汽车轮胎施起肥来。

 虽然青光白的停车场还有不少的人,就在他前面四十米远的地方甚至还有两个年轻的,打扮颇是妖饶的女人在站着聊天,但强哥是不会顾忌这些的,他没读过什么书,现在这个局面是靠着自己混出的,图的就是一个“”字,他甚至还希望那两个女人来瞄自己一眼,对于自己施肥的家伙,他一向是很有自信的。

 然而,那两个女人聊得正起劲,并没有看到正在撒的他。

 强哥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在很愉快的撒着,这一泡实在很长,就像是要将肚子的酒全部排出来一般。

 这时太阳火辣辣的照着,他又有了些酒意,连眼睛都眯了起来。

 就在此刻,一声霹雳忽然从天而降。

 “你在做什么,这里是公共场所,不准随地大小便。”

 这一下,真是让没有精神准备的强哥很受伤,骇得他一抖,顿时撒在了子上。

 等定晴一看,发出这声音的却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儿,个子又矮又瘦,右臂齐肘处还是断了的,着光秃秃的柱。

 强哥在停车时看到过这老头儿,知道他是这里的看管,只是眼很生,应该是新来的。

 看着自己被淋子,强哥当然恼怒异常,于是他骂了一句:“妈的,死老头儿,你们酒楼的老板当年还是跟着我混的小弟,你倒还敢来多管闲事。”

 一边骂着,他一边就对着那老头儿将余下的体排了出去,将他的子也全弄了,这才哈哈大笑的拉上了拉链。

 那老头儿顿时急了,道:“你…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走,前面有一个治安岗亭,我们到那里讲理去。”

 他说着这话,就来拉强哥。

 对于这种不知好歹的人,强哥向来是不会客气的,当下他便一脚踹在了老头儿的小腹上,然后道:“死老头儿,你要讲理,好,我就来让你知道怎么讲理。”

 看着那老头儿被踹出去痛得捂肚满地打滚,强哥便上了车,准备开车出去。

 然而,没想到那老头儿居然十分的倔强,就在他启动汽车的那一霎那,已经拦在了车头,高声嚷道:“不行,打了人就想走,不行。”

 强哥真的彻底怒了,一下子熄了火,然后猛的钻了下去,一脚把那老头儿踹在了地上,跟着又是几脚狠狠踢了去。

 停车场里还有一些人,见到这里出事,都围了过来。

 强哥的酒已经上来了,对着那老头儿还在踢着。

 很多人认识强哥,见到他这么凶,全都又散开了,只有一个秃头老头儿在旁边着急的道:“别打了,别打了,会打死人的,老张的儿子可不好惹。”

 强哥听到这话,顿时停了下来,他在道上混了这么久,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人可以惹,有些人却万万不能惹,特别是政府的人,要是认真起来,那会很麻烦的。

 于是他问这秃头老头儿道:“他姓张是不是?他的儿子是做什么的?是那个部门,任什么职务。”

 那秃头老头儿显然也不认识强哥,老老实实道:“他儿子不是什么部门的,他是个蹬三轮车的。”

 强哥本来有些紧张,听到这样的话真是很郁闷,那是相当的郁闷,一伸脚将那不识趣儿的秃头老头儿也踢翻在地,然后指着趟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残废老头儿道:“妈的,我叫肖强,有种让你那个蹬三轮车的儿子来找我,看我不把他的卵蛋儿都捏爆。”

 说着这话,他就重新上车驶出了停车场,在接了一个美女打来的电话后,很快就把这事忘记了。

 *******

 张浩天此时正在蹬着三轮车送两个女孩子到还有几条街远的育才职中去。

 这是一个炙热的夏日。太阳高悬着,好似要把天空烧出一个大窟窿,红的光如火箭般到地面,地面像是着火了,反出油一般在沸煎的火焰来。在这样的照下,县城里的每一钢筋,每一块水泥似乎都在息着。

 张浩天没有息,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炙热的天气,今年他虽然只有十八岁,但在两年前,这个县城的三轮车师傅中,蹬车的速度就没有谁比他更快了。

 实在太热,张天浩就解开了衬衣上的两颗钮扣,然后就听到了后面的两个女生在发出窃窃私语。

 “喂,你发现没有,这个蹬三轮车的真的好帅好酷,有点儿像黄晓明,又有点像古天乐。”

 “哼,要你说,我早就发现了,我看他比黄晓明和古天乐好像还要帅一些,身材也好,只是可惜了,是个蹬三轮车的,你闻他身上发出的汗臭味儿,真恶心。”

 “嘻嘻,我倒不觉得恶心,这汗味儿很好闻啊,不知道是不是小说里说的那种男人味儿。”

 “哈,你是不是发花痴了,要不等会儿下车,我帮你要他的电话,你去追他,天天在一起闻他的男人味儿。”

 …

 张浩天默默的听着,这两个女生类似的对话,他已经听得太多了。

 不错,如果他换上一件稍微体面的衣服,就没有人会猜得到他只是一个拉三轮车的车夫。

 伟岸健硕的身材,古铜色的皮肤,一张很犷的国字形脸庞,五官却如刀刻般的俊美,眼睛里有着一种超越年龄的深邃,站在人群之中,他完全可以鹤立群,傲首四顾。

 无论遗传基因出现过什么奇迹,瘦小的张世忠都不可能拥有这样的孩子的,就在十七年前,他外出打工,却在一个偏僻的垃圾群中,发现了一个弃婴,那时候张浩天已经被蚊虫叮咬得全身都是红疙瘩,衰弱得连哭声都发不出了,是张世忠送他到了医院,用自己仅有的几千元钱救活了他,并收养起来。为了这事,他的老婆还借机离了婚,跟着一个男人跑了。

 所以张浩天是与张世忠相依为命长大的,不过张浩天也很争气,从小学到初中,他的成绩在全年级永远都是第一。

 对他来说,第二绝不是荣誉,而是辱。

 可是,就在张浩天初中毕业的那一年,灾难降临了,张世忠在打工时不小心将右手掌伸进了旋转的机里,不仅落下了终身残废,还欠下了一大笔帐务,而工厂的老板只是象征的支付了一笔赔偿金。

 尽管学校许诺免费让他就读本校的高中,甚至还提供食宿,但张浩天还是在老师与校长极度惋惜的眼神中回到了家,服侍了张世忠一段时间,又在一个人的介绍下蹬上了三轮车,他比大人们都还能吃苦受累,在了每月的三轮车租金后,剩的钱也比别人多,算下来,再过两个月就能够将所有的财务还清了。

 没过多久,就到了育才职高外门,那两个女生就付钱下了车,刚才对张浩天很有兴趣的女生有些舍不得就这么走了,忍不住又瞥了他一眼。

 然而,这一眼瞥下去,她立刻瞪大了眼睛,低叫了一声:“啊,狼。”跟着就很恐怖的拉着同伴就匆匆走了。

 张浩天这才想起,赶紧将衬衫的钮扣全部系好。

 在他的口上的确有一只狼。

 一只血狼,一只白色皮但处处染着鲜血的狼,而这一头狼瞪着一双绿幽幽透着寒光的眼睛,张在嘴出锋利的尖齿在仰首咆哮着,样子非常狰狞可怕。

 这是一个做得极其精致的纹身,而这个纹身,在张世忠捡他的时候就刻在他的口上了,无法想像是什么人能够在一个婴儿身上纹出如此技艺高超色彩分明的纹身,而这个纹身从小到大都给张浩天带来麻烦,见到的人没有不怕的,所以他到公共澡场洗澡总是选择在无人之时。

 夜深人静之际,张浩天常常抚摸着口上这头受了重伤但仍不屈服的血狼,心里明白,这一定与自己的身世有关,可是,他无法得到答案,或许是永远。

 学校里来往的人不少,是个能够等到主顾的地方,张浩天也不走了,而是从后面的坐垫下取出了一本旧书,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

 这是一本陈旧的《牛津英语三百问》,是他从垃圾站老刘那里花一元钱买来的,虽然无奈中止了学业,但艰辛的生活并没有阻挡住他强烈的求知,英语、数学,语文、历史、地理都看,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蹬一辈子的三轮车,总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头角峥嵘的。

 语里正默默的念着一句英语,下的小灵通便响了,他刚一拿到耳边接听,就听到里面传来急促的声音道:“张浩天吗,你快到县医院的骨伤科来一趟,你爸出事了。”

 没有多想,张浩天立刻放下小灵通,用最快的速度向着县医院蹬去。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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