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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俩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象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

 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象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着队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两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昵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地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象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小姑娘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惚惚,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暧昧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每天换一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啊,真是无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地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没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格格地笑,他又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二十二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三十五。”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纳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变成彩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上停了下来。

 我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淑女形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地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的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地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你再也不能这样随便失踪。”

 “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吗,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依然爱他。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茄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惟一、也是最后的一夜。

 结婚的前一夜,我又独自去了那间叫做“蓝月”的酒吧。

 酒吧里真,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后离去。

 后记

 一动不动

 飞机在高空飞。我坐的位置,正好看到飞机的翅膀。云经过了还是云,除了蓝和白,眼前没有别的色彩。

 我打开电脑来敲字,IPOD里放着阿妹的《蓝天》。

 因为80后笨猫的失误,我回程的机票弄得很离谱,这意味着我要在路上多花掉至少四小时的时间。不过也没什么,我正好需要一些时间来好好地想一想我的云南行,并与你分享。

 (1)昆明和玉溪

 此行一开始就和以前有点不一样。笨猫递过来的行程表中,居然有游玩的一项。这让我有些不安。夏令营,首发…所有的人都在连轴转,我居然要玩。

 为了防止旅途的寂寞,我在IPOD里下了很多歌,快要出发的时候我还在酷狗上拼命地找,找到了徐仲薇的一首《是不是你太好》,还有严淑明的《刮目相看》,孙洁的《如此爱你》…(记得有人问过我最喜欢听谁的歌,我的答案是听没听过的歌。这真的没撒谎。我就是对新人严重喜欢)。一切准备就绪后,我心满意足地出发了。

 飞机上的时间果然漫长,居然是在重庆转机。我一下飞机就如饥似渴地跑到超市去,希望可以找到喜欢吃的东西,没想到价格贵得惊人,想到马上要见到妹妹,想到她一定会给我带好吃的,我把口水咽下去转到书店。笨猫在书店里找到一本他们社出版的书,大惊小怪地叫。机场的书店里总是没有我的书,只有一次,先生出差到西安,看到有一本《校服的裙摆》,是最后一本,他用手机拍下来,发给我表示安慰。

 飞机原定要飞四小时,我们误点了半小时,居然也神奇地按原时间到了,云南省店的曾鸣来接我们,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她很像我的好朋友丁一,笑起来的时候简直就是复制版,而且,她也是广东人。

 因为曾鸣,昆明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热。接下来就是冷,雨一下,我冻得话都说不出来,真正应了那句“一雨就成冬”的关于昆明的传说。我们在酒店住下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到书

 店去看,正是吃饭时间,又在下雨,昆明书城里人不多。除了楼下,三楼青春文学柜台里放着我的一大堆书,一个作家能得到这样的待遇,我感到很幸运。

 晚饭很丰盛,最重要的是可口,更重要的是听到的云南话很像四川话,比起一脸茫然的笨猫,我很骄傲。吃过饭就跑去买衣服,因为他们吓我说丽江会很冷,我差不多是看到什么衣服厚就想买什么,但事实上,我买的外套一次都没有穿过(汗…)。

 回到宾馆,我的房间电视怎么也打不开(后来才知道是没用摇控器),我只好跑到隔壁笨猫的房间去蹭看《超级女声》,我最喜欢的何洁没让我失望。而且我越来越喜欢哥,她真是酷得不行了,几乎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跟我预想的结果一模一样。我回到自己房间用短消息跟海燕交流了一下对比赛的看法。然后准备睡觉。

 我睡不着,我忽然觉得无聊,尽管我觉得很累。

 我觉得也许我应该穿着我的新外套和新球鞋到昆明下着雨的夜的街上去散步。我好不容易控制住了这种疯狂的想法。

 很多很多很多个匆忙的日子过去了,我第一次感到了无聊。

 我发了一个消息给我的一个朋友,我说:我很无聊。

 说真的,这真是一个让我感到陌生的词。

 然后,我失眠了。

 …**#…!

 可怜的我,可怜的昆明之夜。

 清早六点多的时候,我终于入梦,睡了一个多小时的我从上爬起来,昆明书城的签售就要开始了。听说,有从外地赶来的读者早就在排队了,我提起精神到了现场,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高个子的先生在人群里举着一个摄像机,感觉像电视台的记者,我冲他一笑,我知道他就是网上的太阳鸟,晨光出版社的编辑。太阳鸟还带来了鸟太太和鸟儿子捧我的场,真是够朋友。可惜没时间陪他一家人吃顿饭。

 笨猫把自己搞得像文艺节目的主持人,八卦得要命,还要我当场演唱《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我真想用海报敲他的头。读者们很支持,给我印象很深的是有一个妈妈,带着女儿来,站在很前面,她很踊跃地提问,还说很喜欢《校服的裙摆》,要是所有的妈妈都这样,多好。

 花开不败是当天最酷的读者,她不仅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赶来,还第一个唱歌,她唱《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比我唱得好,我还忘了词,真是丢人。

 签售的时候,有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妹妹递过来一个条子,上面写着:亲爱的雪漫姐姐,我等你好久了,你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

 我把条子收下来,冲她微笑。

 她红着脸说:你能不能快点写完《糖衣》。

 我说:好的。

 那一天真冷,昆明的活动结束后,我冻得快要死掉,书店的一群妹妹陪我去买衣服,我买了一套特休闲的衣服,得到了除了笨猫以外的一群人的好评,但是只穿了一个中午,到了玉溪后,我开始感到热。去的路上我没睡觉,一路上都在发短消息。到了后差不多没有休息,玉溪的活动就开始了,原定是三点的签售因为读者来得早,两点半就开始了。玉溪书城的音响不是太好,笨猫八卦的那套不起作用,读者嫌他烦,冲他瞪眼睛,他只好乖乖地宣布开始签售。玉溪居然来了好多男读者,有一个说非常喜欢《爱在仙境的日子》,以前关于玉溪的印象只是先生这个牌子的烟,现在立体多了,没想到玉溪有这么多读者,没想到玉溪的凉米线这么好吃。

 我吃完凉米线,曾鸣说:好啦,我们准备去机场,到丽江去啦。

 在去机场的路上,我终于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IPOD里在放一首《如果有天花开了》。真好听。

 (2)丽江

 在丽江一下飞机,就呆住了。

 天和地连成一片,我和笨猫像乡下人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站在那里就开始照相。笨猫还弱智地邀请曾鸣:来啊,来照一张。曾鸣微笑地宽容地摆摆手,然后,我们就被空中小姐赶了:照相到外面去,这里不许!

 我们嘻嘻哈哈地笑着出来。看到一个光头,又看到另一个光头,然后再看到一个好漂亮的穿着民族服装的丽江妹妹。我愣了半天,花已经递到我面前,我才弄清楚两个光头分别是丽江图书城的正总和副总。集团的老总也亲自来接机,一群人浩浩的。下车后曾鸣跟我说她感到有些激动,为丽江图书城办事的认真和执着。听说丽江书城的销售量翻了又翻,我很为他们高兴。

 手里的花,香得有些不像话。

 图书城的宾馆就在古城的旁边。放下行李,我们就去了古城,夜的丽江古城让我一下子就跌了进去,书里写的、朋友传的丽江,都不是这样子的,只有自己亲眼见了才知道有多美。我们在河边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吃饭。很快就下起了雨,我感觉自己在做梦,有些怕醒来。(上帝原谅我,我又开始发短消息了。)雨下得越来越大,酒吧一条街里的人开始在对歌,你唱过来我唱过去,最好听的声音还是丽江妹子的,那首我喜欢得不得了却学不会的:小阿哥呃,小阿妹呃…简直要把人唱昏过去。

 大雨中的丽江依然是柔和的。这是丽江永远的表情:温和,微笑。可以接纳一切。

 我看到很多独行的人,可是他们一点儿也不孤独。被唤做驼铃的东西,声音一直到你心里去。

 回到宾馆,差不多四十小时没睡的我,终于把心定下来,可以安心地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没人叫我,曾鸣和笨猫老早就去学校看现场了。我舒服地醒来,梳洗了一下就赶到学校。狂大的宣传被板和一礼堂的学生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丽江图书城工作人员的认真,要知道是在放假时期,他们居然能组织到这么多学生来听讲座,是多么不容易。

 从讲座一开始我就知道现场读过我书的人不多,那一堂课我讲得非常认真,也异常的投入。我在台上尽情挥洒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做的事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书,进书店,可以不用买我的书,但读书真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丽江的签售是我所经过的签售中最特别的一次,一开始我在宾馆休息,一直在考虑我机票的事,我换了又换,换了又换,就是不知道该走哪条线路回家好,把曾鸣弄得快要吐血了。(我真是对不起她。)三点钟到现场的时候,队伍已经排得老长,笨猫又开始八卦了,但这回有人买他的账,他的海报不够送,最后一张居然给记者骗走了。我开始签,不断地有经过的人排到队伍里来,这个说,我是从重庆来的;那个说,我是从贵州来的;还有人说我是从日本回来的,他们都是丽江的游客。不过最让我感动的是云南当地的三个小妹妹,她们坐了六个小时的汽车赶来,每人捧了一大堆书,说是替同学带的。弄得我有些激动,签字的时候,字努力写漂亮些,再漂亮些,不然对不起她们的辛苦。

 好啦,所有的工作都做完了。

 光头经理说:我们可以玩了。

 我们又一头跌进了丽江古城。

 不想出来。

 束河是一个很清净的地方,我在那里看到一个酒吧,酒吧前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看书,聊天,发呆,做梦。字写得比我的字还要难看,酒吧里的摇椅上坐着它的男主人,他面对着我们,但是不看我们。那是一个中年的男人,他脸上的表情很柔和,仿佛可以完全不理尘世。我的心有刹那的疼痛,于是我走开了。

 我开始变得比笨猫还要八卦,我固执地认为,那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他小小的世界,我们不应该去打扰。

 光头经理也看出来了,不过光头经理说:他也许是装的,在打广告吧。

 呵呵。

 我知道那不是装的。

 那种表情,是装不出来的。

 我买了很多的东西,很多条鱼,我看了一些漂亮的烟斗,到处都是漂亮的烟斗,我拿起来看了又看,引来很多好奇的眼光。我恶作剧地做了一个叼烟斗的动作,然后,我放下它,走开了。

 哈哈。

 有一些喜欢和爱,是没有理由的。

 丽江飞往昆明的飞机晚点,我在机场买了一本《丽江的柔软时光》,是豪华版的,五十块钱。一本小书。我故意没买平装版的。

 因为丽江于我,是这样豪华的一场记忆。

 我跟曾鸣说我想把手头的书都先放下,写一本关于爱情的书。

 她说好啊,我们云南省店负责包销。

 我清早在上打电话给力力麦,我说我要写一本关于爱情的书。

 力力麦说:好啊,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

 我跟笨猫说:我想写一本关于爱情的书。

 他噼里啪啦地爆出一大堆关于八月的活动安排。

 但我知道,我会如愿的。

 不信,你们等着瞧。

 于平静的水面,所有的一切皆一动不动。

 只有你知我如何的波澜壮阔。

 听歌听得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女巫坏坏

 写于二○○五年七月二十八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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