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能够在短时间內进行远距离移动的魔法有三种。时空之门、空间转移和瞬间移动。只有在在建立在相应魔法仪器的城市里才能施展时空之门,这个魔法的特点是施展不方便,但远距离转移极为精确。施展空间转移魔法时,施法人很难精确确定自己将要出现在哪里,但是它不需要专门的仪器,转移的距离也很远。至于空间转移,则是一种相对距离较短的魔法移动,通常这种移动距离不超过五公里。不过它的优点是,短距离內的移动非常精确。精通⽔系魔法的魔导士在三公里以內转移的误差不超过一米。
…摘自《魔法常识》
“你想要活命?”我的声音里多少有些
惑。多明戈给我最初的感觉是有些狂妄,后来便是有些疯。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还这么恬不知聇。
多明戈趴在地上抖得更厉害了。他不停地点头,不知內情的人会以为他患了疟疾或是羊颠疯。
我抬头向四周扫视一圈。在精神魔法的作用下,距离最近的布雷西亚人慌张地扔下了兵器学着多明戈的模样伏在地上。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三千多布雷西亚人不停地向地上扔兵器,然后伏下。现在听起来,扔兵器噼里啪啦的声音是那么的悦耳。我下意识地将凯迪叫过来。“凯迪,你处理那些俘虏。”
只是对于多明戈,我的确还没想清楚如何处理。他居然以伊莉来威胁我,按我的心情自然是恨不得一剑砍死他。可是多明戈现在一副可怜的模样,令我心生犹豫。杀狂妄的人,杀疯掉的人,或者在战斗中随便杀什么人都没有关系,但是杀匍匐在我脚下象条狗似的多明戈,似乎太忍残了些。
我回过头,正好安丽丝也过来了。伊莉正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安丽丝,似乎不太友善。我连忙问她们俩:“你们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布雷西亚公爵?”
本来伊莉刚才对我的态度蛮好的,可是安丽丝过来后就变了样。“他是你的俘虏,你自己看着办。”
我苦笑。还好安丽丝的表情一如往常。“夫君,多明戈年纪轻轻就成了一国之主,而且他的实力似乎也达到了⽩银骑士的⽔准。”
我补充说:“不错,他达到了中阶⽩银骑士的⽔平,以他的年龄来说,也算是杰出了。”
安丽丝轻轻一笑。“你自己年纪很大吗?”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语气显得老气横秋,不免有些窘迫。
安丽丝没继续对此作文章,接着说:“可是由于他最初对你的狂妄,却
发了布雷西亚3。17⾎腥屠城事件,后来更是有超过一万的布雷西亚士兵被兽人队部
杀屠,这就是他心病的起因吧。多明戈公爵既然率兵来到塞斯,肯定参加了卡敖奇的攻城。但是卡敖奇并没有被攻克…要不然近郊这场大场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他更是一层打击。大战中,他拼命地攻击塞斯公爵,却被阿朗佐保护着,因而没有成功。而你的出现,使他心中的仇恨超越了极限。可惜接着他却亲眼看到夫君可怕的实力,然后又听到兽人队部这个令他深深恐惧的词。”
安丽丝见我不太明⽩的模样,解释道:“多明戈受到的打击已经超过了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你可以收服多明戈为家臣,如果他不完全疯掉,必然会发自內心地害怕你、服从你。”
我一晒。我又不是魔王,要他发自內心害怕⼲嘛?
饶了他?我犹豫地看了一眼伊莉。多明戈。马耐斯这厮是个公爵,如果他愿意成为我的家臣,那我就褫夺他的公爵爵位。公爵爵位还是蛮
人的。率领兽人在布雷西亚待过一段时间,感觉布雷西亚似乎比塞斯穷,不过好歹是个公国。这种
惑不可谓不大。
“多明戈,饶你一命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表示点诚意吧。”感觉脸上有些发热。在沙丝那亚时,有一次阿拉卡勒索一个落下把柄的商人就是用这种语气。
多明戈闻言抬起头。不知是汗⽔还是泪⽔与地上的泥土混合在脸上,配上卑微的笑容,让人发噱。“魔王大人,我愿意将布雷西亚整个国库的金币全部作为赎金换取我卑
的生命。”
“大约有多少?”
不是我多疑。布雷西亚本来就不富有,况且参加战争又需要大量的金钱。想当初找外公要钱,无论外公还是老公爵都不大不情愿将二千金币⽩⽩给我。外公和老公爵都是大方的人,而且他们对我又都很好。如果不是因为金钱方面实在捉襟补肘,哪至于那样?还是弄清楚布雷西亚国库到底有多少金币好些。
多明戈皱着眉头想了想。“大约有将近五十万金币。”
没想到布雷西亚国库还有这么多钱。对于具体金币的数额的敏感
还是没有完全消除。听到多明戈口中的数字,如果不是安丽丝轻咳一声,我就会马上答应了这个条件。要是阿拉卡在这儿就好了。他有着商人的本质
格,做生意的时候既心狠手辣又不要脸。想想我的要求,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几乎说不出口。算了,做生意嘛,总得学会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现在的语气是我一生中最腼腆的一次。“向我效忠,作我的家臣如何?”
多明戈急忙点头,那种迫不急待的神情好象是心仪的美女正向他求婚。
我突然觉得“得寸进尺”这个词未必是贬意词。“嗯,这个,布雷西亚分为几个郡?”
“八个郡外加首都鸠格市特别区。申夫安郡,刚得郡,多佛郡…”
“我这个人很好说话。让出公爵爵位并向我献上五个郡外加首都如何?”
多明戈呆了呆,仿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好半天他才恍恍惚惚点点头。
“好了,再献给我布雷西亚的国库的金币,我就正式收你为家臣。”
待我说完后,多明戈突然嚎啕大哭起来。那种伤心的模样,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刚才还在鄙视多明戈所做所为的人当中,居然有好几个脸上显示出同情的神⾊。连最大的受害者伊莉也表现出将要流泪的企图。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我大约是一个比最狠毒的強盗还要可怕的人。别人也就罢了,伊莉怎么也同情多明戈呢?我连忙劝慰她,并且询问原因。
“因为我明⽩失去家国的痛苦。”伊莉
含同情的声音令我有些脸红。她的眼神似乎表明:我是一个连刚出生的小狗也会踢一脚的坏人。
我连忙向多明戈许诺好处。“多明戈,以后你跟着我一定会有许多好处的。在我的羽翼下,你可以快乐地享受生活。绝对不会有人欺负你。”
多明戈呜呜地爬过来抱住我的腿,令我有一种⽑骨悚然的感觉。“呜呜,魔王大人,您太仁慈了。我原本准备将整个布雷西亚送给您来表达我的忠诚。呜…没想到魔王大人这么好。早知道的话,我就不应该跟着英格兰尼,早点跟随魔王大人就好了…”
唯一的感觉是摇摇
坠。
早知道如此,应该在圣华学校选修商业学院的知识。因为我的心慈手软,三个郡不翼而飞。三个郡啊,比我现有的三个自由城邦大多了。
強忍着克制再向多明戈索取剩下三个郡的**,我示意凯迪将他从我的腿上拉开,然后吩咐凯迪带着多明戈去理办相关事宜。别的不说,至少“将要到手的金山,不如手中的金币更可靠”这句爱克斯陆大谚语我还是听说过的。五个郡加一个首都特别区还是不错的,况且还有一个公爵头衔。
大巨的悦愉和无比的痛心
替向我袭来,我连忙对自己施展了冷静魔法…说实话,我并不想步多明戈的后尘…如果因为少勒索了三个郡或是得到了五个郡而疯掉,那可真是一件亲者痛仇者乐的事。
由于心神恍惚,凯森来到我的⾝边都没有察觉。凯森的声音响亮而又急促。“主人,我军缴获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帅旗、两面兵团主旗、十一面联队旗,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第二十三兵团长乌斯。马尔被击毙。英格兰尼军已经完全溃败了。”我回过头,他的头盔被打掉了,铠甲上⾎迹斑斑,显示出他经历了一番苦战。
连圣骑士都打得那么惨,看来英格兰尼军真的很顽強啊。
伊莉听闻英格兰尼征西元帅的死讯,显得很⾼兴。她走到凯森的⾝旁问道:“那个征西元帅真的死了吗?你能确定?”
凯森看了眼伊莉,点点头。“他是我亲手击毙的。当我杀掉掌旗官后,扎吉亲自护住大旗,死战不退。按主人的要求,我只好击毙他。”
“凯森,我可没有要你杀掉扎吉公爵!”有没有搞错?我好不容易将托蒂活捉,就是想收服他。如果按凯森的说法,是我要求他杀掉扎吉公爵,那活捉托蒂还有什么意义?
凯森见我面⾊不豫,又眨起他的单眼⽪。“主人,你要求我夺取帅旗,可那个扎吉死战不退,我也没办法。”
那个笨蛋比他儿子差远了,讲什么骑士精神,讲什么军人本⾊。这下可好,他把自己的命给玩丢了,害得我成了托蒂的杀⽗仇人。如果是别的人杀掉扎吉我还可以不认帐,可凯森是我的奴隶,奴隶的帐自然由主人来承担。完蛋了,这个实力強横的圣骑士搞不好以后还会给我弄出点别的什么⿇烦,还是赶快让他成为家臣好了。
我赶紧宣布:“凯森,你当我的家臣吧。以你圣骑士的实力当奴隶太说不过去了。好吗?”
凯森的神情没什么变化,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不过周围的好多人都惊讶得叫出声来。阿朗佐来到我跟前,怀疑地盯着凯森问我:“兰特。萧伯爵,这个凯森真的是圣骑士吗?”
这是阿朗佐第一次和我说话。他客客气气地问我,我自然也不好太过无理。凯森隐蔵气息的本领很厉害,阿朗佐看不出来也是正常的。
我兴致不⾼地点点头。
阿朗佐倒菗一口冷气。“他原本是你的奴隶?!”
我明⽩阿朗佐的想法。将圣骑士作为奴隶的,历史上也曾经有过先例,但那个人是狂人希勒…那个居然敢于进犯科洛斯的战争狂人。在世人的心目中,将圣骑士作为奴隶的人,肯定不正常。今天发生了太多事。好事是没收了多明戈的公爵爵位,得到了五个郡;坏事是少勒索了三个郡,而托蒂肯定不会臣服我了。
我没心思向阿朗佐详细解释。“阿朗佐亲王,有什么事明天进卡敖奇再说吧,我今天太累了。现在天⾊已经晚了,还不如就地扎营休息。传令兵,你去告诉马迪尔,要他通知克洛斯准备一下。”我的语气里并没有商量的成分,也许是因为有一种敌对的潜意识吧。
其实我自己并不累,不过士兵们大多都战斗了几个小时,让他们步行十几公里去卡敖奇休息太不人道。我军已经完全取得了胜利,剩下的事无非是打扫场战。
我朝着卡敖奇的方面暗自叹息:卡敖奇,我的采邑。明天我就来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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