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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流民
 和莫远山等人一起走的时候,队伍浩浩,足有千人,一路牛鬼蛇神自然是敬而远之,等到那些客商都走完之后,庄周等人只剩下十八人,这才知道前几天所遇劫道的根本就是小儿科,一**的民,土匪,兵痞,仿佛嗅到了血的苍蝇,围绕着这支小小的队伍,不断的扑过来想着咬上一口。

 尤其是饥饿的民,那种凶悍的眼神,简直如狼一般,拿着竹锄头就一窝蜂的涌上来,队伍散,也没有组织,最开始遇到这种民的时候,刘惜惜顿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还好清风明月两人以前也做过民,深知这种队伍的可怕,没有粮食的时候,这些人简直比蝗虫更可恶,会把眼前的一切都噬掉。

 一切只是为了生存,这样的队伍是不会受到任何律法道德约束的。

 清风明月两人一改之前潇洒的姿态,下手之狠,比对付那些兵痞还要狠毒三分,一连打倒了数十人,才把第一波民打退,这个时候庄周等人自然是不管的,只是护着车马不出事罢了。

 由于已经出了江北六镇的地盘,这里已经是骅国的境内,只是苏箬人盘剥太过苛刻,凶暴无比,许多内地的老百姓活不下去,便携家带口的往南试图逃亡梁国境内,可惜民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受的,这些人便被拦截在了氓砀山以北,这数百里方圆内,到处都是这种由老实巴的农民转化来的民。

 这些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信息也不会共享,清风明月两人打退一波民,走不了几里路,就又有人围上来,然后重复先前的过程,一窝蜂的冲上来,混战,被打倒,然后又水般的败退下去。

 刘惜惜被吓得小脸发白,紧紧的抓着庄周的衣袖,似乎这样才能安心一点,对着清风明月说道“要不然我们把东西给他们吧。”

 明月也不知道打退了多少人,身上都沾满了血迹,脸色铁青,闻言想也不想便说道“不行,这些人是不会知足的,如果你不想也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就绝对不能发慈悲,否则的话,第一次给他们粮食,他们很快就会把你的衣服马车都通通抢走。”

 庄周轻轻的拍了拍刘惜惜的小手,笑着说道“清风说得不错,单靠施舍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不是一人两人,而是几十上百万,这还不过是个零头罢了,再往前面走,人数还会更多,只怕几千万都有可能,这么多人,除了他们自己,谁也救不了他们。惜惜,把眼睛睁开,仔细看着这些人,不过是拿着竹木刀罢了,连护具都没有,你就吓成这样了,要知道,这还只是开始,骅国国内处境更危险,甚至可能会有苏箬人的大军,那个时候如果你怎么办,如果还是这个样子,不如我现在就送你回去,在江都去接替小玉主管生意,你看怎么样?”

 “不要。”刘惜惜一下子睁开眼,却正好看到明月大腿上被竹矛捅了一下,却咬着牙一刀将他面前的那个男子手臂砍下,鲜血仿如瀑布般从伤口出出,不由惊叫一声,慌忙闭上眼睛,却又想起庄周的话,勉强又睁了开来。

 这次却好了不少,勉强撑着看了一会,渐渐的平静了下来。

 庄周看了一眼,微微示意,纯均等几个女孩子便围了上来,陪在刘惜惜身边和她说话。

 这群人里面,庄周不用说,万事无动于心,其余几人也大多见过大场面,这种烈度的厮杀,却也没有半点不适,要不是对象是手无寸铁的民,只怕她们还会笑着指指点点。

 小翠见到这些人来势凶猛,早早的便站到了刘惜惜身边,此刻纯均等人围了过来,她得了空,便直杀出去,眨眼间便点倒了一片,完全不像清风明月两人那样狼狈,这波民很快便被打退。

 毕竟没有有效的组织起来,这些人最多的一波也不过是百来人,虽然频繁了一点,但也造成不了多大的困扰,轻易的便被驱散,但庄周等人的行程也彻底的耽搁了下来,十八个人,二十来匹马,走了一天,竟然只走出了百十里地,远不如前两的快速。

 这一却又是错过了宿头,只能野外宿营。

 看看地势,挑了个易守难攻的山崖,庄周淡淡的说道“今天就在这里吧,也不用扎营了,把马车赶到最里面去,东西不要下卸下来了,在这里点个火堆,今晚我们吃烧烤。”

 其余人顿时大喜,野外篝火晚会总是能给人带来浪漫的幻想,尤其是很少自己动手的城里人,当下众人纷纷闪开,去捡拾蘑菇,也有几人接过了打猎的差使,还有人负责捡柴火,虽然自己也带有食物,不过这个时候,大多数人却是喜欢自己动手的,那种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感觉,不是什么都准备好的可比。

 刘惜惜跟了纯均等人跑老远去捞溪里的鱼,庄周身边就剩下了湛卢。

 庄周负责支起烤架,耳边远远的传来女孩子们的笑声,那种自由欢呼的喜悦,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庄周一边削着木条,一边问道“湛卢,你怎么不去玩。”

 湛卢小心翼翼的挪近了坐在庄周身边,一边伸手帮忙,一边低声问道“公子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发粮。”

 庄周诧异的望了一眼湛卢,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发粮,没听我和惜惜那丫头说么,施舍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湛卢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庄周“公子忘了,湛卢可是公子的机要秘书呢,这些事情自然要想在公子前头。”那神情竟然笃定庄周必然会发粮,让庄周第一次有点不自在,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的笑道“不错,算你说对了,那你说说看,我为什么要发粮,不是瞎猜的吧。”

 旁边传来低低的窃笑声,却是宵练检查完地形折了回来,隐身在一边,见到庄周也有吃鳖的时候,顿时窃喜不已。

 湛卢却是不理,她们十二人在一起多年,彼此间熟悉的就仿佛自身手足一般,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尴尬,何况宵练是庄周身边默认的四名护卫之一,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其中一人在,湛卢早已经习惯了,当下只是不理“几百万民,别人解决不了,对公子来说却不是什么大问题,鼎中有上次得来的粮食储备,大米、小麦、玉米、高粱、燕麦、大麦,各种粮食加起来在五百万吨左右,足够一亿人三月所需,这批粮食本来就是要每年更新三分之一的,也就是今年就要抛出一百五十万吨,同时购入新米,才能维持平衡,只是也没人买的起这么巨大数量的粮食,因此这笔粮食,除了救济外也就没什么用了。”

 有些赞赏的看了湛卢一眼,的确,如果不是担心手中积的东西数量实在太过巨大,投入之后会冲垮现有的经济体系,庄周早就把手里的黄金储备抛出去了,笑眯眯的看了一眼湛卢“那你说什么时候投进去最好呢?而且救济民的话,那不是成了无偿投入了吗,可是很吃亏的哦。”

 “不对,那些分到了粮食的民会感激公子。”湛卢辩道,忽然旁边宵练惊叫起来“天啊,公子,我明白了,我知道你要什么时候开始发粮了。”

 湛卢转身看了一眼出身形的宵练,有些好奇的问道“你明白什么了?”

 宵练抬头看了一眼庄周,却见他微笑不语,当下定了定神,这才有些哑声说道“公子喜欢读二十四史,宵练也跟着读了一些,里面的那些豪杰,很多起兵的时候都不过是几百人,都是借了时势才一跃拥兵数十万,短时间内就成了能够左右天下走向的巨大势力。像隋朝末年,群雄逐鹿,瓦岗军攻破了兴洛仓,得了大隋的粮食储备,开仓放粮,一举成为最有希望统一天下的势力,而李唐能够得到天下,其实也是因为攻克了长安,继承了旧隋遗产中的华部分,这才击败了其他势力,因此要想短时间内发展壮大,就必须要借势,而民正是最容易被收揽的一群人。”

 湛卢明白过来,有些惊讶的望向庄周,庄周点了点头,说道“没有回报的投资是一次行为,是最愚蠢的,就算要做救济,也要有足够的回报才行,这样才能长久。”

 庄周虽然对这个不太在意,不过毕竟见得多了,自然知道其中的奥秘,在报纸上经常可以看到有人捐出巨额的金钱,但是这些钱却不是直接捐给需要的对象,而是投入基金之中,独立运作,而将其中的一部分收益捐赠给需要的人,这样才能保证这笔钱能够持久有效的发挥作用,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诺贝尔奖,运作了上百年,奖金的金额还能逐年增多,而且态势良好,如果当时是直接把本金给发放出去的话,就算诺贝尔的遗产极其惊人,在西元1900年清算的时候达到了920万美元,也是坚持不了多久的,更不用想到了后来光是单项奖金就多达上百万美元。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救济民也是同样的一回事,都要讲究一个可持续发展,如果不给他们找到活路,粮食吃完之后,这些人生活还是没有着落,于是又变成了民,不过是拖延了一段时间而已,不同的是这次不会再有粮食。

 本来庄周还不想这么快就卷入其中,可北上之旅,简直就是心灵受震撼和冲击之旅,亲眼看到骅国的凋敝,民的凄惨,自然不是在生活舒适的江都可以想象,尤其是自己有能力做到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反正早就决定要出手,结果就变成了宜早不宜迟,早一出手,便能早一收拾好残局。

 得了庄周肯定,宵练顿时心中大为得意,她可说最是狡猾,等到湛卢追问什么时候开始放粮,却闭口不言,躲到一边去了,湛卢无奈,只好又看向庄周,庄周看了看天,太阳不过只剩下一尺距离就要落山,霞光映照,周围的景物好像批了一层轻纱一般,轻叹一声“湛卢,马上就要烧烤了,等客人都来齐了,才好分发食物啊。”

 这时太阳快要下山,散开去的众人也陆续回来,带回来的东西自然不少,没有工业革命的时代,野生动物还是很多的,山间小溪里巴掌大小的石斑鱼,五彩斑斓足有五六斤重的野,大捧大捧肥大白的蘑菇,大粒大粒椭圆的鸟蛋,最厉害的是胜,竟然一只百来斤重的小野猪,这还是众人比较克制的结果,木材被按着梯形架好,那只倒霉的野也被涂上烂泥埋到了地下,点火的工作则被刘大小姐抢了。

 可惜,刘惜惜却是没有类似的经验,点起火来,烟倒不小,但不过一会就熄灭了,点了几次,脸上就黑乎乎的,一摸就成了小花猫,看的众人乐不可支,偏偏刘惜惜还极为兴奋,坚决不肯把这份工作让出来。

 最后还是庄周看不下去,挥手一拂,,木材中的水分便被蒸干,接着一指,那堆火柴便熊熊燃烧起来,看的刘惜惜目瞪口呆之余,佩服不已,一个劲的要学庄周这手。

 接着那只百来斤的小野猪也被放到烤架上,钗儿一个人伸手轻松翻动,一边还有空和旁边的小翠聊天,一群人围着野猪狂口水,连清风明月两人也占了一个座位,虽然有些惊诧于钗儿的大力,不过早已习惯了庄周神秘之处的两人自然选择的忽视了。

 刘惜惜被纯均拉到一边擦脸,只觉刚才丢了脸,小丫头脸红红的看来看去,看到两人一本正经的模样,顿时想起今天还被明月给教训了一顿,当下冷哼一声“那些民也是,山上猎物这么多,随便打一点不就有吃的了吗,又不是自己没有手,为什么要打劫啊,真是可。”

 庄周一怔,抬头看去,正好看到小丫头盯着清风明月两人的眼神,念头一转,便笑道“小丫头这个问题问的好,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清风你先来。”

 清风正被小丫头瞧的不舒服,坐立不安的,听到庄周点名,连忙收起思绪,仔细想了想,才说道“我也说不好,只能说说我自己的经历,我小时候那次是跟着村里的老人一起逃荒,因为本来粮食就歉收,带的吃的就不够,而且又发了水,瘟疫闹的厉害,很多人都死了,只好一路往有人的地方逃,跟着大队走,不过那个时候其实大家也打猎的,见到的东西,只要会跑回跳的,都会吃光,连草树皮都被挖了出来,只是人太多,这才不够吃。”

 小丫头啊了一声,红着脸捂着嘴,庄周却又点了明月。

 吭哧了一会,明月偷眼瞧了瞧小丫头,这才说道“其实很多人都是不会打猎的,只能是抢到什么吃什么,哪能和几位姐姐这样的高手比,而且就是擅长打猎也很麻烦,因为山里盐价贵,还经常买不到,每年都只能等那些黑心的商人送进山来,然后用猎获的皮换,生活其实都是很穷困的,比平原地带的佃农差多了。”

 小丫头刚开始还有点觉得丢脸,这时却听得津津有味,见到明月打住,便催道“还有呢。”

 “还有啊,”明月想了想“打劫比打猎容易,打劫只要人多就行了,打猎的话,就要满山跑,追踪猎物,最后还可能什么都没打到,那些猎物都很狡猾的,要是去的人多了,打的东西太少又不够分,所以打猎不如打劫。”

 说白了就是觉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如打劫来的爽快,灾害一来,习惯了农耕生活的老百姓第一选择就是往繁华的地带跑,很少有人想到可以跑到深山里去打猎,而且这些人盲从的倾向是很重的,大家都挤在一起,越是人烟繁华的地带野生动物就越少,大城市本身不产粮,又往往依靠外地调运粮食,偏偏还一下子挤进了这么多人,当地的承载力超过负荷,社会矛盾急剧恶化,接下来老百姓只好如同蝗虫一般移动,一路把路上能吃的通通吃光,这种彻底的破坏过后,连恢复起来也格外吃力。

 再加上饮食不卫生,而且水灾之后往往有瘟疫,情况就更加严重,等到灾荒过去,这些民在家乡的土地已经被大户买去,就成了失地的无业游民,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极其巨大,如果受灾范围小,还可以靠着周边地区慢慢消化,如果受灾范围遍及全国,那就只能如同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一般,全国的造反如火如荼,任何正常的秩序都被彻底打碎。

 造反其实都是被出来的啊,与其说是为了改朝换代,还不如说是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暴力再分配。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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