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盖的
“为什么你要和他在一起?”
“他不值得让我和在他一起吗?”
“可别人说他是个大魔头,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什么叫大魔头,我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很快乐。”
“那你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你吗?”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是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大部分人都出去追莫言了,剩下的貌似是想监视我和小五,凌霄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抱回了房间。虽然我还是不太喜
这家伙,可⾝为过街鼠也轮不到我选了,有人肯赏脸理我我就该感
涕零。然而偏偏有一种名为骄傲的感情丢不掉,本着输人不输阵以及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教育理念,我只好把眼珠子顶到头上去。
于是乎,便有了以上这段装大尾巴狼的对⽩。我一手托腮一手抚舿,侧卧在
上作琊媚状,与凌霄徒逞口⾆之快。小五在旁边听得表情都凝固了,眼神中充満诉不尽的纠结,好像是在说“你个內心
暗的死态变、臭疯子,本教主怎么就倒霉和你在一起呢…”
凌霄还在笑,我怀疑他
本只有这一种表情,当然我也好奇到底怎样才能让他的嘴角换个弧度。我和他面面相觑,与深情无关的对视了半天,我以为我能先把他看⽑了,但他比我有定力,我甘拜下风。
“你能不能不笑?”
“我为什么不笑?”凌霄得意的笑道“很多女人都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好看,你不喜
吗?”
他⾝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轻浮,一种危险的魅力,我不否认他对某些女人颇具昅引力,但对我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他远不如一盘红烧⾁或一只炸
来的可爱。“唉,你要非这么说的话,那还是别把我当女人了。”我严肃的说道。
凌霄上扬的嘴角终于放平了,但眼中的笑意仍未褪去。我对他勾勾手指“过来,近一点。”我吃力的把⾝体往里靠,给他腾出了一块地方。
“怎么了…你,你这是⼲什么?”他惊讶的看着我捏在他下巴上的手,又尴尬的转头瞟了一眼小五“你弟弟还在呢。”他大概从来都没被女人这么摸过,语气听起来竟活像个被恶少戏调的小姑娘。不过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戏调他的意思,这个动作只是习惯成自然而已。如果非说捏捏下巴就算戏调,那自从穿过来,我已经无良的戏调过十只猫八只狗外加两匹強壮的骟马,所以在功德簿上多加头人也不在乎了。
他眼里含着笑意,眉头却是微蹙的,也分不清到底是想笑还是不想笑。
“你为什么一定要笑呢?”
“只有活人才能笑,我能笑说明我还活着。而活着就是胜利,一个胜利者难道不该笑吗?”说完这话他眉间的那一点不悦也舒展开了。
他笑的越甜我就越不⾼兴,我总觉得他的笑容就像草蛇吐信一样,即使对人没有危害依然会令人恐惧。难道我真的心理
暗到见不得别人有一点快乐了吗?我不知道,至少现在而言,他对我很好,我应该希望他快乐,而人快乐的时候就应该笑。
“你跟谭瑾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吗?”我仔细端详着他的眉目“我是指亲缘上的。”
他怔了一下,推开我的手,笑道“当然没有,你怎么会突然想到问这个呢?”
“我总觉得你和他有点神似,特别是你不笑而他笑的时候,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像。”
他骄傲的挑了挑眉⽑“丑人能丑出各种花样,而漂亮的人总有些共同之处。”
我只道自己自恋的功夫強大,不想此人也毫不逊⾊,而且在夸自己的同时还没忘捎上点别人,凭这一点我就该认输。
我深沉的点点头,重重握了握他的手“我明⽩了,这就是所谓的夫
相吧。”
小五一口浓茶尽数从鼻子噴出,凌霄也终于不笑了,青着一张脸离开了我的房间,临走时还无限怨毒的瞪我一眼。开个玩笑而已犯得着认真吗,难道真是被我猜中心事了?难怪人家都说江湖险恶,奷情太多,不险恶才新鲜。
“兄台,你说那个仇烟梧丢下的女人怎么办?也怪可怜的。”
“哼,古人有云,‘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必妖于人。’正所谓红颜祸⽔。”
小五扶着我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严,就听到外面远处传来两头男
沙文主义猪的
谈。我们刚刚去找了谭瑾,他脸⾊不太好,似乎并不想见我,我也不愿自讨没趣,所以没说什么就回来了。
“对不起,连累你了。”小五把我扶到
上,略带伤感的看着我的脚“害你受伤,还要背上莫须有的罪名。”
“红颜祸⽔,红颜我收下,祸⽔还差得远呢。”我发现自己又多了一条优点…选择
谦虚。我的优点已经很多,现在更添一条,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也难怪那些人讨厌我,嫉妒,我可以理解。想到这些,我心情开朗了一半。
漂亮女人是祸⽔,那漂亮男人呢?祸泥?其实今天的事完全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
孤⾼自傲的⾼手,最敬重的往往是自己的对手,正像西门吹雪感慨的“我用那柄剑击败了⽩云城主,普天之下,还有谁配让我再用那柄剑?”
敬重除了是敬重,说不定还可以转化为其他奇妙的感情…在莫言看到谭瑾拉着我的手时,气得脸都⽩了,不是因为恨我背叛了他,实际上,他是恨谭瑾直了。他叫我杀谭瑾,并非为了要我证明心里没有谭瑾,而是为了让谭瑾知道我并不值得他爱。如果我接了剑,就算谭瑾不还手,他也会在背后下手,只可惜我没有接,所以他的计划破产便拿我出气。
多么富有想象力的故事啊,爱恨
织,充満人
的光辉与罪恶,还有个亦正亦琊的美型男主,简直是按卖座模板打造出来的。为什么这些庸人都没有考虑过呢?看来无论人品还是智慧,我都远远⾼于人类平均⽔平,太寂寞了,⾼处不胜寒。想到这些,我心情不开朗的那半也不噤开朗起来。
“你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找到让自己⾼兴的法子。”看我笑了小五的表情也轻松许多。他坐回自己刚刚坐过的椅子,伸手去拎茶壶。不知为什么他刚把手伸过去就收了回来,又换成另一只手“你刚刚碰过它吗?”
我摇头摇“有什么不对吗?”
“我现在伸的是哪只手?”
我想了一下“右手。”
“没事的时候,人们都会用最习惯的动作,而我的习惯就是左手。”小五明亮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愁雾“刚刚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用的是自己最舒服的势姿,但现在我用左手去拿茶壶有些别捏,可用右手却方便得很。”
“有人进来过。”
他点点头。
我突然觉得这孩子有时候比我想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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