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圣徒 下章
第七章 庇护
 “魔鬼,你这个狡诈的魔鬼。”当歹徒被判处终身监时,他绝望地朝福兰吼叫。

 “噢,亲爱的先生,在地狱等我吧,也许六十年后我会去探望您。”福兰收拾着文书,有气无力地随口回答道,他无心庆祝自己的胜利。

 连着几晚的四次可让他酸背疼。

 骑士如果在竞技场上抡倒了一群对手,拥护者会要求他在下一次竞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现;商人如果某天卖了打折的货物,顾客会埋怨恢复原价的商品好贵。

 同理,如果一个男人在上来过四次,那么当只能应付三次时,会招致情人藐视和怜悯的眼神。

 对福兰来说,小野猫的火辣礼物越来越难以招架了。

 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阴影。

 俏皮话引发了观众们的掌声,不败的律法代表,年轻、英俊、单身,这些都让福兰的人气指数遥遥上升。

 在第一庭,福兰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人们惊奇地发现,他还赢得了那位魔法师的友谊。

 威廉大师可一直是副生人误近的冷面孔,当看到他和蔼可亲地朝着一个法庭小职员打招呼时,所有人都寻思着其中的意义。

 莫非这个叫福兰的新人,是大师的亲戚?又或者,是因为天赋,被看中成为了魔法学徒?

 无论哪点,当一个人背后站着位魔法师时,就代表了他前途无量。

 如果福兰知道了这些猜测,估计会在心里苦笑,威廉先生曾经在无聊时,测试过他的天赋,然后毫不客气地说“你对奥术的契合度,和石头没什么区别。”

 流言传到安玫耳朵里时,小野猫曾经好奇地问东问西,被得没办法的福兰,只好用嘴巴和舌头,把喋喋不休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他和这位魔法师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人情。

 当然,一位魔法师欠你一个人情,总比你欠魔法师一个人情好。

 人类是一种容易忘记苦难的种族,不到半个月,费都连续杀人案带来的恐惧,渐渐沦为餐桌上打繁光的有趣话题,人们一边猜测着凶手的身份,一边嘲笑巡警队的破案能力。

 “魔法师又不是警犬,总不能指望我用鼻子闻出凶徒的行踪。”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几天后,扔下这句话,又奔回了魔法与炼金的世界中去了。

 庆幸地是,‮夜午‬屠夫仿佛人间蒸发了般,没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静了下来,再也看不到市民们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头催促得多了几白头发的巡逻队探长,其他人都很满意。

 三个月的见习期快结束了,福兰憧憬着自己的职位。

 虽然大检控官卡米罗非常欣赏他,也表示过会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兰谨慎地对这承诺表示感谢,他希望一切按规矩来。

 假如应最公正的法庭,也讲究人情关系,那么,这世道还有什么能值得信赖呢?

 能成为第一庭的直属检控官最好,实在不行,去地区法庭也行,也许苦一点,私下去找几份兼职,使薪水足够租上带小阳台的大屋子。

 福兰曾经委托地产商人打听过,在闲暇时也考察了商人推荐的几间屋子,有贵族的旧居,也有新兴公寓的空单元,都很不错。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宅子,保养得太完美了,我爱后庭的那片蔷薇。”

 “这里也不错,虽然是公寓楼,但从高处看窗户外的街景,实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猫,每到一处,都兴奋得不行,福兰从她漂亮的大眼睛里看到了梦想的星光。

 “真想早点搬进来,还没享受过这么大的卧室呢。”和地产商人告别后,安玫意由未尽地感叹着,然后挽着福兰站在屋外,着地子着梦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总是让一切都变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后关头,福兰谨小慎微,想躲避开不利的麻烦。

 麻烦的源头,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有特别的偏爱。

 有几回,佩姬会邀请他共进晚餐,就餐地点经常是宝钻大街最有名气的几家酒店。那儿光从侍者的素质就能估摸出绝对名不虚传。

 每位侍者都能熟练地说出哪一年份红酒的味道,适合用什么食物来搭配;什么种类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边多尝一点,还是在口腔的左边多尝一点好。

 甚至领班,还精通几门外语,举止优雅绅士。

 和他们比起来,福兰似乎觉得自己的品位和学识,都逊上一筹。

 所以每次点菜时,福兰都闭口不言,看着佩姬认真地考虑,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该选择山羊酪还是蓝纹酪。

 这个姑娘做什么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琐。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个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态度对待着身边的人,和每个人保持足够遥远的距离。但福兰感到那不过是个假象。他意识到姑娘内心十分孤独。

 有时福兰会劝解她应该对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出厌恶的表情说道“不能足够优秀,懵懂地过着日子,这样的人和猴子有什么区别?我为什么要友善地对待猴子?”

 福兰被姑娘的毒舌呛了几回后,放弃了努力。

 调教贵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义务,而且法庭里的闲言碎语多了起来,一个低等贵族和豪门名媛间的暧昧,飞快地在第一庭传播开来。

 福兰开始避免和佩姬有过多公事外的接触,本分点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则。

 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的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来往的朋友,两人的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么样?特意订做的。”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我喜欢的。”

 天知道福兰是怎么将一个个圆滚滚的眼球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的烩羊眼来招待他。

 “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聪明人,或者说,莱因施曼家族喜欢聪明人。”在几次晚餐后,佩姬突然说。

 “呃,过奖了。”

 福兰谨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话语里招揽的意图,莱因施曼一族历来视人才为家族繁荣生存的根本。

 佩姬摇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龙一偶的侍者赶忙端着银质水壶,重新为空杯蓄上棕红色的蜂茶,姑娘足地抿了口,接着说“权势、财富、私,总会让现实显得无奈。你非常有才华,但当你满头白发,还为了生计奔波,继续遥望着本应属于你,却被猴子们占据的职位时,悔恨会将你彻底崩溃。而莱因施曼将让这种悔恨不复存在。”

 走出宝钻大街的豪华酒店,那辆在不起眼处雕刻着金雀花的马车正停泊在门口,过往着的行人用赞赏的目光打量着拉车的两匹骏马,识货的也许会暗暗惊叹,虽然不是纯种马,但至少也是纯种马三代内的子孙,用它们拉车,实在是奢华的行为。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呤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的思绪在脑海挣扎翻腾,坍塌的权柄,顷颓的皇冠,他即将一无所有。出直至落,王凝固的身躯终于微微颤动,他离开御座,吩咐随从,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安诺企求宽恕。”

 但真正思考时,静止的动作会让你的大脑产生类似便密的堵。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记载中,身跪在教皇厅门前三个昼夜,最终获得加冕的国王,在做出痛苦的选择前,会狂地摔碎手边的一切东西,无奈叹息着在房间里来回行走。

 福兰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街道。

 年轻的检控官无不梦想自己有朝一能成为大人物,但成为某个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来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并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装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摆不了被扯线操纵的命运。

 “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吧。”福兰决定,然后在转角处,他停了下来,店铺橱窗里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发着人食欲的泽。

 “给安玫买几块,她爱吃甜品。”数了数钱包里的零钱,福兰走进糕点房,满屋子香甜的气味马上将他包围,让没填的胃又开始蠢蠢动。

 在那种讲究礼仪蹩手蹩脚的酒店里,面对着烩羊眼,是不太容易吃

 “丫头泡咖啡的手艺不错,正好用蛋糕来搭配。”提着糕点房的小盒子,福兰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轻快。

 饕餮、贪婪、懒惰、、傲慢、嫉妒,人类总是有着各式各样永无止境的**。

 那是娇鲜花上的虫子、燃烧万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坏之后,只留下残缺的花瓣,和焦黑,永无希望的废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为人类,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所噬。

 在人世间,法律约束着大多数人的行为,相对公平地让社会归于守序。

 就连国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颓个例外。

 “世俗的法律无法对神眷之民产生影响。”从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这么认为,能够审判他们的,惟有宗教法庭与异端审判所。

 如果教廷将这种认知,只限于内部,当然皆大欢喜。

 但显然,教廷已经影响和妨碍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护权。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

 任何非异教徒,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高声呼喊“请求庇护”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

 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

 当然,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走出大门,就代表庇护权失效。

 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无路的人,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活着,能继续感受落,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的镰刀好。

 诺森。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笑话。

 他曾经组织私掠队,对敌国的商队进行扰和掠夺,在拜伦人的眼中,是个英雄。酒会上,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

 直到某天,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哩子的金纽扣后,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

 四只黑色直哩子,热库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纽扣,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而这位成员,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和他随身携带的满包金币,一同失去踪影,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

 据卖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儿,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

 指使这一罪行的人,就是诺森骑士。

 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还没出发,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

 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他圣洁地宣布,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在教堂里忏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无法撼动神权。

 于是凶手,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

 这名杀人犯的证供,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

 福兰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

 “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福兰合上案卷,皱着眉头想。

 隔天下午,巡警厅,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

 “请他进来,不过事先知会一声,因为事务繁忙,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

 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如果抓到了,又会说“喔,犯人在你们手上,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并不算难事吧。”

 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

 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临时改变决定“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

 十秒钟后,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严,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

 “是个办实事的人。”福兰想。

 “有何贵干?”莱姆做了个请坐下的手势,直接问道。

 “关于二十年前,热库伯爵的侄子被谋杀,凶手用庇护法躲开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询些意见。”福兰也没有说正经事前先客套一番的习惯。

 “嗯,是有这么回事。”莱姆回忆了下“那时我还是巡逻队的普通队员,不过没法子,教堂有庇护权。”

 “不得不承认,菲利浦骑士是个很警觉的家伙,我的探员注意到他经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马车出来,但如众人所知,教廷宣称马车也属于教堂的延伸,他从不下车,就没办法抓捕。”

 黑十字马车是教廷主教级神职官员的专用马车,以车厢上漆着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围马车,强迫车上的人下来,会被视为挑衅。

 “事实上,伯爵视这为家族最可悲的辱,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想到过用贿赂的方式,让教会将凶手驱逐出来,但没有哪位神职人员,会有胆量接受这么**易。”

 “总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愿的意志。大摇大摆从教堂走出来,他就能逍遥法外。”莱姆探长看了看怀表,准备结束这次谈话。

 “如果我能让他自愿出来呢?”福兰说。

 莱姆肯定自己听错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时,咱们能好好谈论下我的计划。”

 莱姆凝视着福兰,助理检控官坦然接受着探长目光的洗礼,一会后,探长高声朝门外叫道“秘书,给弗莱尔先生端一杯水来,另外,通知探员们,会议推迟一小时进行。”  M.LanMxS.cOM
上章 圣徒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