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败顽童逍遥子文集 下章
斑点狗
 喜欢狗不是我的专利,我相信,很男人,或已经长大的男人,或正在长大的男人,或小时候的男孩,都喜欢狗。

 狗是雄的,虽然狗分为‮狗母‬和公狗,而分类并不影响男人对狗的偏爱或喜欢,就像男人和女人的分类一样,这是自然法则,无法违背。

 作为小男孩的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狗,当然是喜欢小一点的斑点狗,就是那种永远长不大或长不到很大的那种狗。

 家里养过一只狗,白色的绒,身上有黑色的般点,刚抱回来时,狗只有一个月大,还在喝呢,我生怕养不大、养不活。

 它走起路来还有点摇晃,很瘦弱,每天我心里想的事就是喂狗,爸爸妈妈说不能多喂,说是不让狗吃,说小狗没有饥

 可我总感觉爸爸妈妈小气,狗吃不多饿呀,难怪它走路摇摇晃晃的,没打采的,敢情是不让它吃啊。

 于是,我就偷偷地喂,趁爸爸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慷慨的喂它,小狗只喝牛,小便一下也就都没事了。

 渐渐的,小狗长大了,身体也壮了起来,身披的白色黑点外衣,那皮融融的,跟缎子一样光溜,远远望去,像个神奇的士兵。

 小狗有一双圆圆的眼睛,给人威猛的感觉,它的鼻子是黑色的,两只大耳朵是黑色的,走起路来,股一扭一扭的,甩着小尾巴。

 没有给般点狗起名字的时候,我就叫它“小可爱”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事啊,我总的给它起个名字呀,哪怕只是一个符号呢。

 根据它的外形和长相,我给它起了“圣斗士”的名字,起完名字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感觉我的般点狗,就合配起这个名字的。

 我的圣斗士爱吃,跟我一样,一天也离不开,有时候我也喂它素食,我吃什么就给它吃什么,小家伙见我总是摆尾巴。

 还有一点,圣斗士爱玩,我常跟它在家做游戏,有时候也领它到院子里玩,它最爱的两个游戏,一个是飞盘,一个是跳起来吃东西。

 玩飞盘的时候,我们就去院子里,那样可以敞开玩,只要有一个盘子,用力甩出去,圣斗士就会随着飞盘跑出去,然后,用嘴把盘子叼回来。

 第二个游戏一般在家里进行,我给它准备好,扔一块,它就会跳起来吃一块,你扔多远,它能跳多远;你扔多高,它就跳多高。

 圣斗士的脾气很随和,见了人一般都摇尾巴跟人打招呼,那种通人的状况,不亚于军犬,有时候我没事就训练它。

 我说,去,把我的什么什么东西拿来,它就会跑过去帮我拿过来,遇上不好购得,就汪汪的叫几声,告诉我有点困难。

 见到陌生人,它先过去闻,然后才会叫,那种敏捷是少有的,只要是我的朋友和同学,它闻一闻就跑过来了,很乖的。

 两年以后,因为种种原因,我的圣斗士被送人了,那一刻,我有种撕心裂胆的感觉,毕竟它是我的好朋友,养了那么多年。

 我没有能力强留,因为我不是它真正的主人,一切的一切要听从爸爸妈妈的调派,但是,它是我的一桩心事,非常遗憾的。

 我能做的,就是用我的笔,勾画出对圣斗士的回味,把遗留在脑子里的东西,统统翻腾出来,那是一种让人恋恋不舍的追忆。

 2001年4月28  M.LaNMxS.com
上章 不败顽童逍遥子文集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