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自尊及荣誉尊严(箴言之十七)
真正的骄傲是藏于内心的骄傲,即使他视人类如孩童,但在表面上仍是平静的,甚至是谦卑的。
辱或荣誉感是人们远离客观事件原有的客观
,与客观事件并无必然联系的主观感受。它来源于人对自身人格的自我评价,并不存在绝对的标准。所以,同一件事,人们的反应也不同。
荣誉感固然是自我的,但它却建立在他人的肯定和认可之上。或者说,它是为获取他人肯定和认可而产生的,具有外在的约束机能。
没有充足的内在依凭的骄傲,是脆弱而表面的,其骨子里隐藏着深深的自卑。当骄傲只是为了维护自尊时,那这自尊也是可怜的。
骄傲已被人过多的滥用了,似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骄傲,都可以用骄傲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自尊意味着对外界的被动,也意味着对外界所采取的谨慎态度。它源于一种脆弱的自我意识。
想引起别人的尊重,是对自己的最大的不尊重,因为这种心理已经是在贬低自己了。
没有充足的外在凭借而建立起的骄傲,一旦有了足够的外在凭借,骄傲反而会消失。
他人不能损害自己的尊严,只有自己才能损害自己的尊严。
尊他在人的意识中并不重要,它只是人自尊要求的衍生物。因为自尊不仅是自我尊重,也要求他人尊重。人人都希望别人能尊重自己,但人人又都不愿尊重别人,矛盾的结果,是人人都退了一步,既尊重自己又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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