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米修斯的痛苦 (三篇)
普罗米修斯的痛苦不仅在于兀鹰对他五脏的啄食,而在于他的不死,由于他的不死,他的痛苦成了无可解
的痛苦。而人恰恰相反,人被捆绑在生存之树上,没有兀鹰来啄食,只有一些蚊蝇来叮咬,所以他的痛苦并不十分深剧,让他有足够的耐
在这棵生存之树上留连。他的痛苦是必要
离这棵生存之树的痛苦,这让他想到自己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等待兀鹰来啄食,只不过这一啄是致命的,不会有内脏再长出来。在等待着致命一啄的过程中,人的痛苦接近了普罗米修斯,也就是说有了一点神的意味。
生命之痛
生命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一个表面看似不断得到和拥有,而实际上不断失去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进,我们得到了财富、声望、荣耀、地位、遵崇-------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的获得,却很少想到我们正在失去最宝贵的东西,即使想到了,也为表面的
足感所抵消。这或许就是人类的命运。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不可替代的”替代品,它让我们在自我幻觉中“幸福”的活下去。但或许还会有另一种情形,我们得不到我们渴望得到的东西,我们终生都在期待、挣扎、操劳和苦熬中度过,我们感到我们的痛苦和不幸,我们为我们的痛苦和不幸而遗憾,觉得白白的过了一生。我不想为这样的人生做“理性上的安慰“,硬要找出其合理存在的理由,毕竟这样的人生是人生的常态,人生的常态就是“合理的”我们在“常态的人生”中麻木于生命的失去,麻木就是生命之痛的补偿。
我仍痛苦着
我知道,我的痛苦无奈和挣扎只属于我个人。在我痛苦时,别人体验不到我的痛苦,在我挣扎时,别人看不到我的挣扎。一切外在的迹象都表明,即使我不是一个幸福的人,但也不是一个不幸的人,我没有痛苦的理由。但我知道我仍是痛苦的。我的痛苦并不因为我痛苦得自私而稍减。我只为我自己的痛苦而痛苦。他人的痛苦只能让我同情,并不能让我痛苦。人类共同的痛苦我还没有体验到,如果体验到了,我也会觉得是我个人的痛苦。因为我痛苦时,我看到的只有我自己。但我现在所承受的痛苦,确确实实是我个人的,因为我痛苦的原因和
由都是非常私自
的,是别人“没有”而我自己有的。“只沉湎于一己的悲
是渺小的、狭隘的,要从渺小狭隘的自我中走出来,投入到更广大的生活中”劝世家们如是说。他们希望个人的痛苦能够消解在整体之中,以众人共同的生存状态来抹平个人的私自
遭遇。从这种“整体”、“众人”、“广大”之中,我确实得到了一些安慰。但这也是发生在精神层面的一时化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所遭遇的人生状况。我仍然痛苦着、无奈着、挣扎着。仍然只看到自己在痛苦。从对人生人
的了解上,我知道,每个人的心中都可能存在着一个“悲惨世界”只是我看不到它们,我所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欢乐的表象,但“欢乐的表象”并不能抵消我的痛苦,我仍痛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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