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修)
杀戮的终结之路是何方?
林辰出生贫寒,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那就是下等人,天生注定留待残酷社会的淘汰,或许哪一天,便会横尸街头。一次偶然的际遇,他觉醒天赋成为了一名异能者,无限复制,被认为最接近神的异能之一,效果是接触异能者便可以将其异能完美地复制下来。
科技文明的极致,是对个人力量的深入探索,各方面研究数据表明,人类的身体本身是一个内蕴深厚的宝藏,若能将其完全开发出来,便能够成为如同神明一般的存在。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上等人往往掌握着强横的异能,深奥的武功,下等人大多无法觉醒异能,更不用妄谈修炼武功,没有好的武功,也没有一副各种营养调理出来的强健身躯。
幼年的林辰慢慢接触一个个异能者,复制下他们的异能,一步步变强。他是得到上天眷顾的人,以下等人的出身,不到弱冠之年,便名闻天下,除了一些隐世的老前辈外,他几乎天下无敌。
力量所带来的是名誉、财富和地位,他向暗恋多年的贵族小姐求婚,也得到了自以为是的爱情,然而,在不久之后,他便明白,自己是错得那么离谱。
名誉,不过是他人对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地位,像曾经欺辱自己的那些上等人一样去欺负下等人吗?最可笑的是爱情,林辰悲凉地发现,一个下等人的爱情是何等的可笑,竟然只去爱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的爱情是建立在那强横的力量之上,对强者的谄媚,对强者的屈服,更重要的是,一个家族的命令!
贵族出生的名门小姐又怎么会看上一个下等人,哪怕拥有了强横的力量,下等人永远是下等人,奴才永远是奴才,不会有所改变。
林辰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将那个女人撕成
末,那一刻他才明白,自己生在一个错误的时代。他明明掌握了非凡的力量,却妄图如庸人一般接受错误的世界,放任错误延续下去,所以,他
来了爱情的背叛。
年轻对于他来说,是优点也是缺点,他冲动地展开了杀戮,为了纠正世界的错误,那么,缔造错误的人类便是一切的罪魁祸首,唯有当一切全部毁灭,错误将会永恒地沉淀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他进行着无差别的杀戮,管他是老弱妇孺,上等人还是下等人,活着的,存在的,便全部杀掉,以他的力量,毁灭人类所统辖的五十多个星球,也不过是十几天的事情。
当他接连毁灭了三十一个星球后,两个老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人自称空间之神,一人自称时间之神。
所谓神,便是领悟法则,并能够驱使法则的存在。
这一点林辰在最近极端情绪下也做到了,不仅仅是领悟一种法则的,而是对成千上万种不同法则的掌握!
空间与时间,一向被认为是强横而神秘的法则,但林辰却丝毫不惧,他一生之中未有败绩,掌握法则又如何,他都可以复制过来,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接触。
可惜,他错了。大道法则何等神奇,无限复制唯有他领悟到了何谓无限,才可以真正地达到无限,在之前,那便是有限的。战败,成了无法避免的事实,在时间与空间之力的作用下,他被打入时空风暴之中。
落入时空风暴的他并没有就此死去,一种种法则之力的护佑,他得以存活下来,却也出不去,唯有被困其中,恍惚之间,便是千万年的沉沦,伴随着一道撕裂的
隙,他知道,逃出生天的机会来了。
一鼓作气飞窜出去,却又突遭时空
,无奈之下,他唯有弃车保帅,丢弃身躯,仅留下灵魂逃窜而出,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的安排,他
出时空风暴,面前便是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偏偏那腹中婴孩未生灵智,正是夺舍的最佳目标,当即钻入女子腹中,占据那尚未成型的身躯,这相当于转世重生。
被怀孕的日子中,林辰郁闷地发现胎儿的身躯竟然极端衰弱,如此下去,十之**是得早夭的,何况如此孱弱的身躯如何去修炼。
前世的种种,带给林辰印象最深的便是力量,唯有力量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强者生存,优胜劣汰,无论是怎么样的世界,力量是不可或缺的,而唯有拥有最强力量的存在,才有凌驾万物之上,支配一切的权力。
于是,他不惜耗尽灵魂之中的能量
华逆天改命,将今世的身躯锻造到极限,习武和异能的天赋尽皆决定,尤其是在异能方面,毕竟他前世是异能高手,而对于武学的了解十分有限。
为了纠正前世异能的局限
,他为新生改造了一种新的异能,名之为同化复制,通过施展相同的异能而将对方异能的能量
收,并达到
噬掠夺的目的,可惜这一特
的强横,导致无法如前世那般通过接触而轻松复制,需要被对方异能效果作用后才可以进行复制。
那一天,晴,他在一名接生婆的手中诞生,大概是巧合,他今世的名字也叫林辰,是镇南侯林远的三子。
十二年后,林南城,林府。
一个身高九尺(这里一尺为二十厘米,九尺即一米八十)的健硕男子忍受着烈
侵袭,推举着两个千斤石锁,认真地锻炼着身体。现在的变化,林辰还是有些惊讶的,本来也就是想把身体弄强横点,没想到竟然会如此夸张,十二岁的他身形已经如十**岁的成年男子,与前世的
柔瘦弱截然相反,成了一个健硕
拔的
刚帅哥。
出生以来十二年,他也对新世界有了足够的认知以及适应。起初,他还以为到了异世界,除却人长得没多大变化,其他都变了。
没有异能者,没有科技文明,有的是古老的诸侯列国,以及武者和修士。过了数年,他才意识到,还是原来的世界,只是他在时空风暴之中待得太久,世界改变了,一个文明陨落,一个文明诞生,而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天地法则的改变。千万年前,武道法则和异能法则各为一方,如今却是合二为一,隐隐间以武道为主,异能为辅,形成全新的法则。
而修士便是这个法则所孕育而生的存在。但凡九州之人,多习武艺,亦称炼体,共分十二重,突破极境,踏上通天之路。炼体境界的人,称为武者,突破之后进入通天境界,便算是一名修士,有凌空飞行之能。
天地法则的变化,对于林辰来说,显然不是一件好事。世界之上已经没了异能者,而他却白白浪费灵魂
华缔造了一个用来复制异能的能力。他毕竟是经历过风雨的人,没有逆天异能便无法成为一名强者吗?
他上辈子太顺风顺雨,在无限复制的帮助下,所向披靡,却也正是因此,变得焦躁狂暴,没有细心去领悟异能的力量,法则的力量,招致最后的失败。
既然能够重生,那么便当
取前世教训,切莫重蹈覆辙,没了异能也好,他可以专心修炼武道。
林辰今世的父亲,镇南侯林远曾是仙道十三门之一云虚门的内门弟子,可惜天赋有限,始终无法突破炼体十二重,二十五岁灰心离开门派,凭借家族关系入朝为官,后无意中救下一伤重老翁,竟是某修仙前辈,得传一套神通,并获赐一枚灵丹,增寿散两百年,一举突破炼体十二重,踏入通天境界。突破炼体,便是踏上一条通天之路,但林远自知天赋有限,今生今世难成大道,便留在世俗,后凭借神通建功立业,振兴家族,成为手握兵马大权的镇南侯,获封林南城以及林南平原。
不过,林远对于修仙一事始终留有遗憾,生三子,长子林风自幼被他曾经救下的那位前辈高人收为亲传弟子远走天外,二子林文对习武修仙毫无兴趣,只念圣贤书,才高八斗,十五岁高中状元,为大楚国第一才子,三子林辰自由天赋异禀,十二岁达到炼体十重,远胜当年的镇南侯。因此,林远对林辰寄以厚望,十二岁的炼体十重,早已
足修仙门派外门弟子的招收要求,再过一个月,他便打算将林辰送入他曾经的师门,云虚门。
知道即将进入云虚门之后,林辰更加专心修炼。
“三弟!”一个轻佻的声音传来,却是个一身白衣,手持折扇的俊逸少年,清秀儒雅,风度翩翩,正是林辰的二哥林文,大楚国第一才子。
林辰深
一口气,收拳应声道:“二哥,有什么事?”大哥林风自幼修仙,多年来从未回过家中,林文从小竭尽兄长之职,二人感情极好。
林文嘻嘻一笑,道:“再过些时
,你就要去云虚门修仙了,临走之前,我们一起去打猎。”
“莫非是去妖兽林?”妖兽林是林家封地林南平原的一处森林,内有妖兽肆
,寻常炼体高手根本无法应付。当然,对于精锐的林家
兵来说,却算不了什么。
“当然,有你这个炼体十重高手护驾,自然是去妖兽林。”林文卟的一声展开扇子,又道“我现在去准备,明天一早便出发。”
林寒哦了一声,道:“那就拜托二哥了,我最近有种要突破到十一重的感觉,要继续修炼。”
“哈哈,三弟果然是一代人杰,武学奇才。”夸上几句,兄弟俩一个继续修炼,一个去准备。
被人狠批了一顿,所以大修了下,但我有我写书的风格,说我小白文也没办法,本人是理科生,能想出好剧情,但未必能写出好文章来,发到论坛去求指点,结果是找
,小森是新手,需要慢慢写来进步。其实,我喜欢的是西方玄幻,对于东方玄幻修仙之类实在有些不
,但觉得这方面的书写起来难度高,能让我在最短时间内进步,所以写了这么一个我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题材,说实话,今天被人
的想干脆太监的冲动,想想还是继续下去,小森写这本书很努力,写这些的时候已经凌辰三点了,上课之外一直在写,写作速度实在不快,每天弄到凌辰一两点,力求一
码完9000字,所以难免追求速度,没有质量。或许这本书不会火,沉沦在某处为人所不知晓,但我会写下去,直到完结,大概要写两百万字吧,小森是那种没个七八十万字就不看书的人,除非特别喜欢的作者,所以,没个一两百万字,小森无法对自己的书产生足够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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