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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致命缺陷
 第一百五十四章致命缺陷

 十点十五分,顺利突破了高炮火力网的九架“塘鹅”在离“列克星敦”号大约八百米处投下了鱼雷。

 鱼雷攻击有一个最短投雷距离。

 主要就是,鱼雷在投下之后,会在惯性作用下冲向海底,然后才会在水平舵的控制下上浮到攻击深度上。显然,这是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鱼雷的推进器已经开始运转,也就会航行一段距离。如果鱼雷还没有达到攻击深度就已经跑完了攻击航程,那么就很有可能从敌舰下方穿过去。

 对于没有磁感应近炸引信的鱼雷来说,这就意味着靶。

 正常情况下,航空鱼雷的最短投雷距离都不会太远,毕竟在设计的时候,得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较为狭窄的海域内作战,肯定会限制投雷距离。只是,在实战中,投雷距离不会近到哪里去。一是鱼雷攻击机的飞行速度、飞行高度、以及海文情况,都会改变鱼雷的最短投雷距离。二是投雷距离越近,意味着鱼雷攻击机在高炮面前暴的时间越长,受到的威胁越大,被击落的可能就越高。显然,即便是最有胆的飞行员,也不会在极限距离上投雷。

 实战中,投雷距离一般在八百米左右。

 这也是中国海军航空兵在实战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如果投雷距离低于八百米,鱼雷攻击机的生存率将大幅度降低,而高于八百米,鱼雷的命中率又会直线下降,只有在八百米左右才能达到平衡。

 当然,这也与敌舰上的防空火力有关。

 大战初期,各国的小口径高炮都以二十毫米机关炮为主,而且这种广泛使用的高炮均来自瑞士,即由瑞士厄利空公司开发,其他国家要么是购买了生产专利,要么是进行了反向测绘仿制。

 理论上,二十毫米机关炮的最大有效程为两千米,但是在实战中,超过一千米就没有多大的威胁了。事实上,这也正是战争后期,中美海军都淘汰了二十毫米机关炮,换上了口径更大的机关炮的主要原因。

 对鱼雷攻击机来说,威胁最大的就是中小口径机关炮。

 在拦截低空目标的时候,受速、界、以及炮塔的旋转速度限制,大口径高炮基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四十毫米机关炮的程足够远,而且大多是四联装,所以鱼雷攻击机不可能避开其构筑的火力网。结果就是,鱼雷攻击机飞行员首先考虑的,就是敌舰上的二十毫米机关炮构成的威胁。

 也正是如此,八百米的投雷距离才最为恰当。

 鱼雷攻击机投下鱼雷的时候“列克星敦”号才把航向调整了不到六十度,还要把航向再调整六十度,才能把舰首朝向鱼雷来袭方向。

 这个时候“列克星敦”号已别无选择,只能继续转向。

 如果停止转向,就等于把右舷暴在了鱼雷面前。如果向左转向,即便不考虑航母巨大的惯性,也需要转过一百二十度,才能把舰尾朝向鱼雷来袭方向,显然所花的时间比继续向右转向多得多。

 问题是“列克星敦”号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转向六十度了。

 对航速为四十五节的航空鱼雷而言,跑完八百米,即便算上初始加速阶段,总共也要不到四十秒,而“列克星敦”号在全速航行时,转向角速度只有每秒一度,即在被鱼雷击中之前,只能转向四十度。如此一来,在被鱼雷集中之前“列克星敦”号的右舷依然暴在鱼雷面前,暴的水线长度大约为九十米。

 当时,鱼雷攻击机群投下的九条鱼雷,间隔距离都低于一百米。

 理论上“列克星敦”号有逃脱的机会,但是概率不会超过百分之十,即“列克星敦”号必须恰好处于两条鱼雷之间,舰首与舰尾离鱼雷的攻击航线都在五米左右,稍有偏差就会被鱼雷击中。

 显然,没有这么恰巧的事情。

 要知道,要让一艘四万吨的航母以如此精确的航线航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以说,在鱼雷攻击机投下了鱼雷之后“列克星敦”号就只能听天由命,把一切交给琢磨不透的命运了。

 当时“列克星敦”号上的高炮没再继续向转向撤离的鱼雷攻击机开火,而是把炮口对准了海面,向近的鱼雷击。

 显然,这完全是徒劳。

 在攻击航母的时候,鱼雷的定深一般在四米左右,而在攻击像“列克星敦”号这样的大型航母时,鱼雷的定深有可能达到六米,小口径炮弹根本不可能对水面下四到六米的鱼雷构成威胁。

 最后关头“列克星敦”号的舰长做了最大的努力,即不顾飞行甲板上的战机,下令以最大角速度转向。

 只是“列克星敦”号没能侥幸逃脱。

 更要命的是,此时一直在高空等待机会的俯冲轰炸机也加入了进来,甚至连护航战斗机也开始攻击“列克星敦”号。

 也就在这个时候,美军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首先拦截战斗机。

 因为美军舰队上空的防空战斗机并不多,而且“野猫”的能比“海鹰”差了许多,所以在大机群赶到之后,护航战斗机没有花多少力气就驱逐了防空战斗机,掌握了美军舰队的制空权。

 在完成了首要使命之后,护航战斗机没有撤退,而是加入了攻击美舰的行动。

 事实上,这也正是中国海军航空兵在对作战中,总结出的经验。

 虽然战斗机在执行护航任务的时候,都不能挂载炸弹,但是参加攻击行动,确实能够显著提高轰炸机与攻击机的作战效率。当然,护航战斗机在攻击敌舰的时候,主要负责压制敌舰上的防空火力,特别是那些没有炮塔掩护的中小口径高炮炮位。此外,战斗机还能扰敌人的防空炮火。

 要知道,在攻击敌舰的时候,战斗机一般也从高空向下俯冲。

 也就是说,在飞行线路上,战斗机与俯冲轰炸机非常相似。虽然战斗机与俯冲轰炸机有很明显的区别,特别是在俯冲轰炸机投弹之前,其挂在机腹下的炸弹是最明显的标志,但是在防空作战中,高炮的炮手根本没有时间去仔细辨别敌机的类型,一般都是朝最近的敌机开火。

 对于没有实战经验的美军来说,更难以辨别出高速俯冲的战斗机与轰炸机。

 当时,首先俯冲的是战斗机,而不是俯冲轰炸机。

 结果就是,负责掩护“列克星敦”号的两艘重巡洋舰上的高炮,全都对准了俯冲的战斗机。

 等到俯冲轰炸机进入攻击航线的时候,美军战舰已经无能为力了。

 分成三个小编队的十二架“鸬鹚”依次进入俯冲航线,按照标准的四机轰炸战术,轮番向“列克星敦”号投下了炸弹。

 十点十六分“列克星敦”号被一条航空鱼雷击中。

 仅仅过了不到一分钟,一枚炸弹就砸中了“列克星敦”号的飞行甲板,并且砸穿了由装甲板,在机库内爆炸。

 接下来“列克星敦”号又被四枚炸弹击中。

 虽然在这次攻击中,只有一架鱼雷攻击机得手,但是从整个攻击行动来看,鱼雷攻击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鱼雷攻击机率先发起攻击,吸引了美舰上的大部分高火力,加上护航战斗机及时加入攻击行动,俯冲轰炸机根本不可能如此顺利的投下炸弹。

 对“列克星敦”号来说,这绝对是一场灾难。

 虽然美军取了日本海军的教训,在航母上实施了极为严格的管制措施,比如所有战机只能在机库内加油与补充弹药,且没有用掉的弹药得及时送回弹药库,机库内的加油站也随时处于关闭状态,但是任何一艘航母,都承受不起五枚炸弹与一条鱼雷的攻击,更不可能在遭到如此打击之后继续作战。

 当然,真正的致命伤,在“列克星敦”号自身结构上。

 最初“列克星敦”号是做为战列巡洋舰设计的,只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华盛顿条约”对主力舰做出了严格限制,而当时“列克星敦”号与“萨拉托加”号的舰体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建造量,所以美国海军没有拆毁这两艘战舰,而是临时改造成了舰队航母。

 事实上,也只有由主力舰改造而来的舰队航母,才能达到四万吨的排水量。

 在大战初期,所有新建的舰队航母的排水量都在三万吨以内。

 巨大的排水量,赋予“列克星敦”号很强的航空作战能力。初期“列克星敦”号上甚至有八门八英寸舰炮。

 只是,做为战列巡洋舰设计的基本结构,存在致命缺陷。

 这就是,在战列巡洋舰上,根本不需要考虑设置太大的航空燃油库,而舰队航母必须有足够大的航空燃油库。

 当时,航空燃油就是汽油。

 因为汽油极易挥发,而且聚集的油气很容易爆炸,所以在新建的航母上,航空燃油库都置于最安全的地方,一般在舰体水线以下部位,且四周都有多层甲板与隔板保护。在“列克星敦”号上,因为舰体内部空间都被占用,所以航空燃油库只能设在飞行甲板下方,仅得到了两层甲板保护。

 显然,这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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