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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伏击
 三天下来,李承志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潜伏,以及潜伏的价值。

 在这三天里,唐宏光与刁德勋根本没有动弹,准确的说,他们的肢体活动幅度不超过十公分,即便是在进食的时候,也看不出肢体活动。与之相比,李承志与罗秀生就根本算不上是在潜伏了。两人每隔一个小时就要轻微活动一下肢体,不然长期保持一个姿势,会让全身麻痹。

 李承志不得不怀疑,那两名狙击手是不是感觉不到肢体的反应。

 更重要的是,所有潜伏,都是为了最后的机会,哪怕那只有几秒钟,也足够让之前为之付出的几天时间变得有价值。

 李承志他们等到的,就是几秒钟的开火时间。

 在开火前大约半个小时,刁德勋携带的电台收到了由后方发来的信号,即行动正式开始的信号。

 为了避免暴,那部电台在行动开始前只接收信号,不发出信号。

 收到信号后,唐宏光让李承志与罗秀生进入了埋伏阵地。

 与李承志的预测不一样,唐宏光没有拆散他们,而是让他们组成搭档,在离公路大约一百米的地方埋伏了下来,而给他们的命令是在战斗开始后,杀所有敌人,重点压制敌人的自动火力。唐宏光仍然与刁德勋搭档,埋伏在离公路大约三百米的地方,负责首先攻击从公路上通过的车队。

 这让李承志与罗秀生都觉得很不公平,可是他们没有办法抗议。

 事实上,罗秀生还认为,这是唐宏光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去送死,让他们无法成为狙击手。

 当然,李承志并不这么认为。

 只是,他也觉得。唐宏光应该是担心他们会碍事,所以不愿意跟他们在一起。

 说白了,如果行动失败,那么唐宏光与刁德勋离战场更远,也就更容易逃脱,而李承志与罗秀生肯定会成为敌人的重点打击对象。到时候,他俩将吸引大部分敌人的注意力。而唐宏光与刁德勋将借此机会逃走。

 车队出现的时候,李承志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要知道。这是一支有五辆车的车队,而且有四辆是军车,另外一辆也是产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防弹轿车。

 更要命的是,里面有两辆是支无法对付的轮式装甲车。

 战斗打响后,李承志立即就把这些顾虑抛到了脑后。不管怎么样,胡思想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首先开火的是唐宏光。

 他使用的是一把发十四点五毫米弹的大口径狙击步,而这种。在大战期间被称为反坦克步,能够打穿轻型坦克的正面装甲。即便现在的坦克更加厚实,十四点五毫米弹也能轻易打穿大部分装甲车的装甲。

 只是,唐宏光首先打掉的是车队前面的那两吉普车。

 子弹打在了吉普车的发动机盖子上,几乎打飞了整个发动机盖子,然后引爆了里面的油料。

 显然,唐宏光使用的是威力巨大的穿甲燃烧弹。

 只需要一颗这样的子弹,就能让一辆军用吉普车报废,而且能在让吉普车失控之后干掉车上的所有敌人。

 打头的吉普车失控,车队立即减速。

 这时候。唐宏光打出了第二,准确命中了那辆防弹轿车的头部。

 虽然防弹轿车很厚实,但是主要保护区域是驾驶舱与后面的坐舱,前方的发动机舱并没有得到装甲保护。

 与军用吉普车一样,防弹轿车也立即报废了。

 只是,防弹轿车重得多,而且在被击中之前,司机就已经踩下了刹车。所以在被击中之后没有失控,而是停了下来。

 这时候,后面的两辆装甲车与最后的卡车也停了下来。

 打第三的是李承志。他中的不是车辆,而是前面那辆装甲车上。一名爬出来准备cāo作高的士兵。

 问题是,李承志使用的是J-61型狙击步,显然无法打穿装甲车的装甲。

 更重要的是,装甲车上的士兵是从车体后面的门里下车的,而装甲车的车体正好挡住了李承志的界。

 显然,只要敌人离开了装甲车,就会开火还击。

 到时候,李承志显然无法指望用一把狙击步对付好几名敌人。

 再说了,这些敌人的反应非常快,表明他们是精锐部队。

 只是,李承志的担忧是暂时的,还非常短暂。

 在他开第二之前,一枚火箭弹拖着明亮的尾焰,准确无误的击中了装甲车,而且在装甲车的肚皮里炸开了花。

 这下,李承志不需要担心这两装甲车里的敌人了。

 要知道,被火箭弹直接击中,装甲车里的官兵一个也别想活下来,即便没有被横飞的弹片打死,也会被活活烧死。

 只是,敌人有两辆装甲车。

 后面那辆装甲车没有受到威胁,而且乘车作战的步兵已经开始下车。

 李承志调整了目标,他必须尽可能的压制住敌人。

 只是他知道,再也不会有火箭弹来干掉那辆装甲车了,因为刁德勋只带了一具一次使用的火箭筒。

 所幸的是,两名聚集手做了更充足的准备。

 后面那辆装甲车的尾门刚刚打开,其所在的位置就发生了一连串的爆炸,至少有十多枚遥控炸弹被同时引爆,一下就包裹住了装甲车。

 李承志很是震惊,因为这些炸弹明显是事先就已埋设好了的。

 问题是,在潜伏的这三天里,李承志没有发现唐宏光或者是刁德勋离开潜伏点,他们又是怎么安放好遥控炸弹的呢?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次大爆炸,消除了最大的威胁。

 要知道,两辆装甲车上各有一大口径高,如果这两被用上,李承志他们就有大麻烦了。

 也许,敌人没有发现他们,但是横飞的弹本身就是巨大威胁,更别说是大口径弹。

 除掉了两辆装甲车,剩下的敌人就只能用步作战,而步的威力小得多,在夜间也很难威胁到埋伏好的狙击手。

 当然,这并不等于接下来的战斗很轻松。

 在最后面的卡车上,至少有一个排的步兵,而且肯定有几轻机或者是通用机

 在两辆装甲车被摧毁之前,卡车上的步兵就已经全部下地,而且躲到了公路对面,利用路基做掩护,向狙击手所在的方向胡乱开火。

 有好几发子弹就落在了李承志附近。

 只是,李承志没有惊慌。

 胡乱开火的敌人根本是太大的威胁,毕竟没有精确瞄准,打出的子弹就只能靠运气来中敌人了。

 显然,与子弹的撒布范围相比,躲藏好的狙击手被直接击中的概率并不大。

 问题是,李承志也很难瞄准敌人。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敌人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而且大部分是老兵,有着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李承志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让敌人无法使用机

 所幸的是,李承志不是在单独战斗,他身边还有罗秀生呢,而且在这个距离上,罗秀生手上那把自动步的威力不比狙击步小多少。此外,自动步的弹容量更大,而且以短点为主,压制效果更加明显。

 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身后还有两名货真价实的狙击手,而且使用的是大口径狙击步

 如果说,路基能够挡住七点八毫米弹,那么在十四点五毫米弹面前,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十四点五毫米钢穿甲弹能够打穿一百米外的二十毫米后的装甲钢板,而在四百米外至少能够打穿二十厘米厚的岩石。这就意味着,只要击中敌人藏身处的路基,十四点五毫米弹就能在打穿路基之后,干掉躲藏起来的敌人。

 对那些敌人来说,唐宏光手上的那把大口径狙击步绝对是个恶梦。

 在李承志压制机的时候,唐宏光的大口径狙击步一直没有停歇,以平均每五秒钟一次的速度给敌人点名。

 不到两分钟,那一个排的敌人就死伤得差不多了。

 在李承志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埋伏地点,去清除掉残余的敌人时,刁德勋已经赶到,而且从车队前方绕到了公路另外一侧。

 李承志没再犹豫,立即叫上罗秀生离开了埋伏地点,向车队后方走去。

 很快,声响起,不过是突击步声。

 所幸的是,使用德制突击步的是刁德勋,而不是危地马拉zhèng fǔ军的官兵。显然,刁德勋更喜欢使用敌人的武器来对付敌人。或者说,在这种近距离战斗中,德制突击步要比他带的那把狙击步与用于自卫的手更有用。

 当然,李承志也这么认为。

 他可不想用狙击步进行近距离战斗,而且战斗手的威力不够大,未必能够一解决掉视死如归的敌人。

 因此,在路过一具敌人的尸体时,李承志也拣起了突击步

 战斗收尾的速度非常快,李承志只干掉了一名危地马拉zhèng fǔ军士兵,就与相向而来的刁德勋会合了。

 只是,他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因为他们要干掉的那个大人物在防弹轿车里面。(。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您来小说网(。)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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