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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一番混乱过后,林柊带回来的奴隶终于被瓜分完毕。

 在这次的争夺战中,年迈的老族长凭借着自己独一无二的优势,硬是从一群饿狼手里抢走了两个奴隶。其战斗力之强让人瞠目结舌,当然他能拉下脸面加入战斗的勇气,让林柊都佩服不已,至少林柊自认自己绝对是放不下身份去和手下们抢人的。

 陪着这群人折腾了半天,被折磨的够呛的林柊终于在天黑的时候,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自己阔别已久的爱上,林柊感觉自己身上的力气瞬间就被光了,连手指头都不想再动一下了。

 自己从出门以来就没有这么舒服过,就算是住在猎虎不里那段算是过得比较舒适点的日子里,‘铺着棉被的’这种奢侈东西也是绝对不会出现在除这里意外的其他地方的,当然要是还有别的穿越者的话就另说了。

 开心的扑在上,把自己心爱的棉被抱在怀里,幻想着从此不离不弃。

 忽然,一双温柔的手抚上了他的双肩,为他做着简单的按摩。

 虽然是被人忽然袭击,但是林柊不仅不紧张,甚至连头都没有回就彻底的放松了自己的身体。林柊很清楚这双手的主人是谁!这手法让他太熟悉,更何况能够未经通报就进入他的房间的,整个部落唯有一人而已,要是谁都能随便进来,飞鹰同志也该直接下岗了。

 “好舒服!这边也敲敲!对对,就是那里,再用力点。”享受着爱人的服务,林柊难的放松了一把。

 “我说夕啊…”“恩!”

 “还好今天你没有和老东西一起跳出来捣乱,要不然场面更混乱,谢谢你哦!”好舒服,好困。

 “你放心,我不会!”不会做任何让你感到为难的事情。

 等着一会,上没有再传来任何的回话。仔细一下,林柊果然已经睡着了,夕体贴的为他盖上棉被后也就退了出去,自己手上还有一些事物等着处理。

 不过,不把这趴着睡得家伙翻回来真的好吗?这种睡姿,应该不会舒服才对吧。

 还好睡梦中的林柊也感受到了这一点,闭着眼睛就把自己翻了过来,只是可惜了夕刚帮他盖上的棉被了。

 美美的睡了一觉的林柊终于满血复活,又可以精神奕奕的召集大伙儿开会接着讨论事情了。

 既然奴隶已经在昨晚瓜分完毕,就算没有抢到的人还心有不甘。但既然是已成定论的事情,憨厚的原始人也不会再闹出什么幺蛾子了,这一点倒是比现代人好得多,至少他们很容易接受现实。

 在这次的会议上,林柊终于主导了这次的方向,首先是方菱汇报了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部落里新打造了多少工具,新开坑了多少土地,又修建了多少房子,这些都事无巨细的做了陈述。

 不得不说,有这样的下属真的是一件很省心的事情,不仅工作能力强,还能随时把握领导的心思。

 既然方菱如此给力,林柊当然也不会小气,不仅当众肯定了方菱的工作成果,还大方的拿公家的东西给予了方菱大量物质上的奖励,让方菱狠狠的发了一笔小财。

 得到了自己最想自己的信息后,林柊马上就自己带回来的新物种的种植事宜,发起了讨论。

 种在哪里,由什么人负责种植种,怎么种,林柊都和大家一起积极参与了讨论。

 这次的会议难得很成功,很和谐,和活跃。

 可能是因为大家多少有了一些种植方面的经验。,这次的大会终于出现了林柊期盼已久的大家‘踊跃发言’的状态。这一跨时代的进步,真是感动的林柊热泪盈眶,这是不是意味着,他离甩手掌柜的好日子又迈进了一大步了。其实,他真的不是工作狂啊,他也想偷懒啊。

 既然一切都逐渐走上了正轨,林柊也难得静下心来,安心留在部落里高发展,短时间内他是不打算再到处跑了。

 就连第二次的集市,他也没有亲自带队前去。而是派了自己最信任的夕代表自己全权负责这件事情。

 林柊赋予了夕最大的权利,下令夕的命令等同于他林柊的命令。只要是夕认为对部落有用的东西,他都可以自行决定换与否和所付出的换的代价。当然,林柊在私下有特别叮嘱夕,只要是他没见的新奇物件,在对方不是要价太离谱的情况下不妨都换回来试试。

 不是林柊不想亲自出门,而是他如今的地位已经不允许他再到处跑了。

 一个成天不在自己部落的首领,绝对不是一个好首领。同时这样的首领,也会让族人们没有安全感,没法安心的工作,对部落的发展非常不利。

 同时林柊也有另一面的考量,部落一天一天的壮大,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前来投奔,前几天居然还第一次出现了有小部落举族投奔的。

 这当然是件好事,但是越来越庞大的队伍,不仅增加了劳动力,也带来了不安定因素。自己要是还是想以前一样四处跑,保不定自己那天回来的时候,此地已经换了主人了。

 所以自己必须得留在部落里,以保证自己对部落的绝对掌控。当然他也不是永远就宅在部落里了,等他觉得已经没有人能威胁到他的地位了,他还是会是不是出去看看的。

 三年的时间在忙碌中很快就过去了,在林柊的带领下,部落飞速的发展着,当初的小村庄已经具备了城镇的规模。不仅重新修建了城墙,占地面积也翻了好几倍,族人们得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好,而这个地方对周边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也越来越大,成为了这块区域里名副其实的中心。

 这两年前来投奔的人不少,林柊的部落早已开始实行私有制,最早的一批族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早已经搬进了砖房里,而且在各个领域也大多小有所成,成为了后来者羡慕的对方。对于那些能够颖而出处在金字塔上层的人,大家虽然羡慕,但是更多却是敬畏,因为这些人都不是凭运气成功的,都是具备有普通人所没有的本领。

 老族长的女婿阿坚,当初他因为腿伤的缘故被自己的部落无情的抛弃,可谓是落魄到极点,甚至连小命都差点不保。他原来的族人也大多以为他已经没命了,可是现在的他却是医院的副院长,可是部落里一等一的贵人。

 虽然因为是老族长女婿的原因,他成为了老族长的徒弟之一。但是,老族长可不是只有一个徒弟,能尽得老族长的真传,和他自己的天赋还有所付出的努力分不开得。

 雪落是雪山族的新任族长,他从过世的老族长手里接过族长的位置还不到一年。可能他真的没有当族长的能力吧,才一年的时间,他就已经撑不下了。他们部落今年的情势非常困难,部落的食物储存量少到根本就没有成功过冬的可能。

 雪落知道,自己要是不另想出路的话,这个冬天一过,他们部落能剩下来的就没有几个人了。

 他情不自的想到,要是当年阿虎(老族长女婿原来的名字)的腿没有受伤,又或者部落没有驱逐他。以他的本事,部落是绝对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的。

 但是他知道那件事不能怪老族长无情,他那么做完全没有半点私心。原始社会生存压力大,放弃没有用的人,才能让更多的人活下去。

 雪落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他很快就做出了对族人们来说,最好的决定。那就是他带着族人们前往那个传说中最富有的部落。虽然这么做,他们的部落就不会在存在了,但是比起能让所有的族人都存活下来,这个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听说这个部落是不会拒绝去投奔的人的,缺胳膊断腿的都收。但是他也听说,最近前去投奔的人太多了,他们这些去晚了的,不会有太好的安排了。不过,对于只求活命的他们来说,这些都不重要。

 雪落的部落不算多,满打满算也不当两百人,在前来投奔的队伍中也算不上顶尖的。所以,雪落这个族长也没有什么大人物亲自出面接待,也没有什么仪式,做好登记后,雪落和他的族人们就被带往宿舍休息,等待着队他们的进一步安排。

 可是在去宿舍的路上,他却无意间看见了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怎么会,他居然还活着!

 “看什么呢?”负责接待他们并带路的人见到这新来的居然不走,回过头来疑惑的问到。同时惊讶于对方的胆量,一般新来的不是都很老实的吗?

 “那是谁!”雪老指着坐在软轿上被人抬着走的阿坚问到,他不知道废了腿的阿坚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对待。虽然他不知道‘软轿’是什么东西,但是他看的出来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享受到的东西。更何况还有两个青壮劳动力抬着他呢!

 “那可咱部落的大贵人。”顺着雪落的手指看过去就看见了,正坐着软件赶路的副院长,副院长可是好人,不管对方看不看的见,礼是一定要行的。带路的行完礼后,想起刚才雪落指着阿坚的动作,皱了皱眉头:“新来的,可不能这么指着副院长大人,这个不礼貌。要不是念在你是新来的不懂规矩的份上,我可得和你干上一场”

 “贵人!”此刻的雪落,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虽然他不知道‘副院长’是个什么样的贵人。但是看到负责接待自己的人如此恭敬的态度,再加上阿虎刚才居然是被人抬着走的。对于这个昔日的好朋友,如今的地位,他大概也能猜得出来。

 想到这里雪落不开始自嘲,呵呵!自己从小就比不上他,就算对方伤了条腿,照样还是比他强。

 算了,这都是命,他认命!就是不知道自己要是去求他,他能不能看到从小一起长的情分上拉他一把。不过,想想当初他被部落驱逐时,自己的见死不救,相比对方也不会帮忙了吧。

 “我说新来的,你到底走不走!”

 “走!马上走!你老千万别生气。”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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