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沙织獣桑
“沙织兽?”桑特楞了一下,随即转头问旁边的一位文职打扮的员官道:“克玛军师,这种动物我怎么好像没有听说过?”
克玛军师连忙躬⾝答道:“大人怎么会没听说过这种动物呢?沙织兽就是大沙漠里令人谈之⾊变的巨灵猛蚂呀!沙织兽是它的正式学名,从太古时代流传下来的说法。现在,在大漠附近居住的人们已经没有这么称呼它的了。”
桑特倒菗了一口凉气道:“原来是巨灵猛蚂呀!法师,据桑特所知,巨灵猛蚂被人们称之为沙漠里的兽中之王,体形极其大巨,和比蒙山⾕的魔兽比蒙巨兽一样,来自太古时代的洪荒。
“它的绝对攻击能力弱于比蒙巨兽,但⾝体的抗击打能力却是比蒙巨兽望尘莫及的。而且,在沙漠里,它不惧⾼热,智慧也比比蒙巨兽更胜一筹。”
在桑特讲话的间隙,克玛军师揷话补充道:“听说,它懂得利用风沙织就‘幻梦之境’,将人引⼊
途。甚至,还能够织就带毒的死亡沙网,毒死困死比它更強大的对手。这也是它学名‘沙织兽’得来的
源。”
桑特赞许地点了点头,继续道:“两位能够降服魔龙,能力自是不容置疑,我想巨灵猛蚂应该也不会对你们造成多大威胁。但在热炽的沙漠里,魔龙是没法持续飞行的。你们可以用来代步的只有骆驼。
不过,如果你们能够幸运找到骆马的话,会比骑骆驼更好,也更有利于沙漠里的跋涉。”“骆马?”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连忙向他问道:“这是什么动物?我只听说过大沙漠里有一种额上长着银角的马,很适合在沙漠里奔行,不知道说的是不是骆马呢?”
“额上长银角的马?啊,你说的应该是独角雷兽吧?那是精灵族的守护兽,比骆马更稀少得多哩。想在大漠里遇上独角雷兽并驯服它,比大海捞针都要困难,我们不说也罢。
“事实上,骆马才是除骆驼外,最适合从事沙漠运输的兽类。它的外形像马,却比一般的马匹⾼大神骏。它的四蹄长得和骆驼一样宽厚,很适合在沙地上行走,即使在沙漠里,它的奔跑速度也不比一般的马匹慢。
它的背上有一个驼峰,能够像骆驼一样为自己储存食物和⽔分。只是,骆马数量也不多,而且喜
在大漠的边缘出没,极难遇到,更难捕抓驯服。想拥有骆马当坐骑,也并不容易哩。”
“那我们碰运气吧!或许,一进⼊大沙漠骆马就会自己来找我们。”我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心态,桑特口中不容易的事,对于我而言,也许
本就不是难题。
离开城主府邸,桑特一直将我们送到堡中最好的
宾客栈方才离开。第十二集 比翼共翱翔(4)我和幽瞳这次分开住在相邻的两个房间。可是,半夜幽瞳居然梦游般跑到了我的房里来。
小家伙径直钻⼊我的被中,⾝子整个缩⼊我的怀里,很快便发出了均匀的细细鼾声。我抱着他苗条柔软的⾝子,闻着他⾝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一时间有些
的感觉,竟然忘了表示反对。
天啊!这样的睡法…搂抱着一个男人的⾝子觉睡,是我以往作梦都无法想象的。在重新和幽瞳兄弟相称之前,这种暧昧的拥抱绝对会令我狂呕一番。
可是,现在的我,抱着幽瞳的我,却没有丝毫的不快和抗拒念头产生,甚至…甚至我的內心,还有了几分温馨快乐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既害怕又奋兴,以至于久久无法成眠。
一宵无话。次⽇凌晨,我和幽瞳一大早就告别了明驼狮鹫堡,骑着桑特赠送的骆驼出发了。骆驼共有四匹,除了舿下的两匹外,还有两匹是用来驮运⽔和食物以及宿营用品的。而背在我⾝上的“火云弓”由于比一般的弓箭大了不少,颜⾊也太过惹眼,幽瞳于是决定教我属于“龙族专利”的“须弥纳芥术”希望我能够学会这种“秘术”将火云弓蔵⼊“纳芥空间”
“须弥纳芥术”无需藉助异宝法器,就可以在施术者⾝外产生一个他人看不见的“纳芥空间”这属于异次元的“纳芥空间”能收纳非生命的任何固态物体,所收纳物体的数量和体积由施术者对秘术咒语的领悟程度决定,而能收纳的时间长短则取决于施术者的战能之強弱。
现学现卖的我,施术后只能形成一个极小型的“纳芥空间”恰好够将“火云弓”收⼊其中。由于战能欠缺,我能在“纳芥空间”內蔵匿物品的时间最长无法超过两天,过两天就需重新施术,而重新施术的时间间隔最少要有一周。我对自己的“学习效果”
颇不満意,但幽瞳对此却已经感到很惊讶了。因为就算是他本人,产生的“纳芥空间”目前也最多只能蔵得下三把“火云弓”
…当然由于他的战能十分強大,他在“纳芥空间”里收蔵物品几乎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于普通人而言“须弥纳芥术”这种秘术的咒语文字不仅繁杂难记,还非常的艰深晦涩。
没有龙族⾎缘的人,纵使记得下整个的咒语,也很可能会因为理解时殚精竭虑而导致吐⾎⾝亡。我在短短半个时辰里,不仅记住了幽瞳口述的咒语,还顺利地参透內中涵义并成功形成“纳芥空间”这已经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完全出乎幽瞳意料之外了。
临行前,桑特再次告诫我们:“大沙漠里,除了毒虫魔兽之外,还有来无影去无踪的沙盗。沙盗们大多是有组织的,少的十几个人一伙,多的人数达好几百。
大规模的沙盗行动有统一的指挥,他们除了靠打劫沙漠里的旅人维生外,还会分出部分人兼职做倒卖商品货物的工作。
“他们在沙漠边缘的大多数城邦里都有內线,沙漠附近的城邦,无论何人当政,想一举剿灭这些沙盗都只能是有心无力。所以,遇到沙盗,最好能逃则逃,因为打起来就算能赢对方,也绝对耗费体力,这在沙漠里是很不智的行为。”
区区沙盗自然不会被我和幽瞳放在眼里,因此桑特的告诫也就没怎么被我放在心上。在无尽的沙海中迤逦而行,我和幽瞳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沙漠的恐怖。波浪般起伏的沙海一望无际,偶尔可遇到的植物除了仙人掌还是仙人掌。酷热,风沙,寂寞伴随着我们一路深⼊大漠腹地。
然而,到底在哪里才能找到沙织兽,又或者在哪里才能找到传说中的“蜃楼”?我和幽瞳同样的茫然,我们不知道,也无从知道自己的目标究竟在哪里才能够寻获。然而,我们还是一无所惧地往沙漠的纵深前进。因为,我的內心有着顽強的信念支持:为了救我心爱的蒂儿,无论有多困难,无论有多危险,都要找到沙织兽。
我们携带的⼲粮够吃十几天,但⽔却只够两人喝三天的份,由于“纳芥空间”无法保留
态的物体,即使用容器装着,也同样会被“纳芥空间”汽化蒸发,所以⽔只能用骆驼驮运,无法携带多些。
如果在头两天里一无所获,又没有幸运地遇到沙漠绿洲,我们第三天就需要返回明驼狮鹫堡,或者找距离最近的城邦补充淡⽔了。
整个⽩天,我们在烈⽇曝晒和风沙肆
中度过,除了偶尔要收拾几只送上门来找死的毒虫和魔兽外,我和幽瞳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在驾驭着骆驼默默跋涉。
如果不是带着定位罗盘,还能够
据太
的位置判断时间,我们可能用不了两个时辰就会
失在茫茫沙海里。临近⻩昏,残
如⾎。酷热的大沙漠此刻终于显露出一丝难得的清凉。
“大哥,前面好像有情况哩!”幽瞳指着远处,有几只秃鹫盘旋的地方,道:“沙漠秃鹫向来喜食腐⾁,它们出现的地方,很可能有死去的人或者动物,我们过去看看吧。”
早就有心要过去看看的我听了幽瞳之言,也不答话,驱赶着骆驼,当先向秃鹫所在之处飞奔而去。眼中所见,是惨不忍睹的景象。十几个⾝穿彩绸服装,作商旅打扮的男子倒卧在⾎泊中,其中有两个看上去还是未成年的孩子。
渗⼊沙里的⾎早已⼲涸,但明眼人却可以
据种种迹象判断出,他们遇难的时间离现在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时辰。
“一定是沙盗⼲的。”幽瞳面无表情,但我看得出他眼內的怒火。现场,应该属于这些商人的所有的骆驼和物品都已不见,我也第一时间想到会是沙盗所为。
可是,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沙盗都是只抢劫财物,而不会杀人的,他们有时甚至会给被劫者留下骆驼、食物和⽔,让他们能够保住
命离开沙漠。
这次怎么会下手如此狠辣呢?说起来,这些商人运气也真是太背了。如果能早点被我们遇上,兴许他们就不会死于非命。
“如果让我撞上这些沙盗,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他们。”幽瞳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对于他的正义感,我除了苦笑,实在不知该如何去评价。在没了解他之前,如果有人说“雪发妖医”幽瞳其实是个內心充満正义感的人,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的。
我叹了口气道:“人总是要死的,沙盗虽然可恨,但我们来大沙漠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剿灭沙盗。瞳弟,节哀顺变吧?”听了我的话,幽瞳没好气地道:“呸!什么节哀顺变?你死了的话,我才要节哀顺变哩。”
我嘿嘿琊笑道:“可惜你不是女的,否则有你做我的未亡人,为我节哀顺变,我还是会觉得很荣幸的。嘿嘿。”幽瞳脸一红,嗔道:“狗嘴吐不出象牙。就算我真是女的,也绝不会嫁给你这个⾊鬼,更不会做你的未亡人。”
我的情绪因幽瞳的话忽然低落下来,肃容道:“玩笑说过就算了,你不会变成女人,我也不希望自己过早夭折,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天⾊暗下来了,我们是继续搜索,还是现在就找地方安营扎寨休息,明⽇再继续呢?”
幽瞳脸⾊也回复了正常,眼珠子转了转,道:“继续搜索吧。据我所知,大沙漠的腹地有个地方是比较适宜晚上过夜的。照罗盘指示,我们离那里并不远,如果运气好,大约一两个时辰后,我们能够找到那里。”
我奇道:“什么地方?怎么先前未听你说过?”幽瞳道:“那地方是一座沙漠废墟。太古时代遗留下来的,据说当时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堡,在一次火山噴发后被火山灰整个掩埋了。
现在,由于它所在的这片大地已演化成了沙漠,城堡废墟在⽇复一⽇,年复一年的狂风中逐渐浮出地面,最后被商旅之人所发现,于是成为大沙漠腹地的一个共公落脚点。
之前没和你说是因为我并没确定要不要到那里去。”“现在,你确定了吗?”我的內心莫名有些焦躁起来,不耐地道。“嗯!”“那还不在前面带路。口⽔浪费了那么多,你不渴呀?!”“…”和幽瞳到达沙漠废墟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老⾼。长长的骆驼和人的影子随着月光投向地面,凄美、荒凉的气氛弥漫在我们的四周。
从远处看,绝大部分露在了沙漠地表外的废墟城堡,有着圆形的球体塔⾝,和尖尖的塔顶,月⾊下予人一种诡异、
森的感觉。不知为何,我心头忽然升起了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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