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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安巧依旧
 安巧依旧低声啜泣着,一脸的愧疚,连头都不敢抬,杨存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女孩子,脑子里又在想事情,一时之间也陷入了沉默。

 就在这时,门外的安宁敲了一下房门,小心翼翼的说:“姐姐,有人说现在马车在门外候着,该是公爷去赴宴的时候。”

 本来面对女孩子的哭泣就是一件极端难受的事,这下杨存暂时有了身的借口,连忙扶住了安巧颤抖的肩膀,柔声的安慰说:“好了小宝贝,你也别哭了。

 这件事情我会想办法,不过现在我得先出去,你可不许再哭哭啼啼的,让别人看见的话,还会以为是我欺负你了。

 ““好…”安巧一边哭,一边乖巧的点了点头,梨花带雨的模样着实是我见犹怜。只是听着杨存轻薄的话,想起了昨夜的事情,苍白的小脸上顿时抹上了一抹动人的羞红。

 “嗯,那我先走了。”杨存低下头来,吻了吻她的眼泪,又温柔的吻了吻她颤抖的嘴,满脸严肃的说:“你别想那么多,进了这王府,谁都不敢再欺负你们,放心吧二切有我在!”

 “嗯!”安巧满是泪水的眼眸一柔,轻点螺首,说不出的温柔顺美。打开房门,安宁在门外焦急的走来走去,眼看杨存突然出来却吓了一跳,马上又乖巧的低下了头,怯生生的说:“公爷…”

 “好了,进去看看你姐姐吧!”杨存也不多说,温柔的抚摸了一下她柔顺的长发,叹息了一声嘱咐说:“你们可别跑了,乖乖待着等我回来,知道吗?”

 “哦,好!”安宁马上应了一声,眼看姐姐还在房内哭着,连忙就跑了进去,牵住安巧的小手,不知道在安慰些什么。

 杨存也赶紧收拾一下心里七八糟的感慨,打点了一下行头,慢慢晃着朝府门走去。虽然心里有事,不过晚上的宴会,还是让杨存不得不抛弃过多的想法,琢磨起里面的门道。

 ***出了府门的时候,杨术早早就等在了门口,两辆奢华宽敞的马车早早就等在门外,两人一前一后的上了车,而地奴的身体太巨大了,连马都没骑就徒步跟在后面。

 这一天过去了,地奴一见杨存依旧狠狠的哼了一声,没给过一次好脸色,看来这家伙的自尊心满强的,只不过捉弄了一次,就搞得和杀父仇人一样!

 华灯初上,昨夜的像似乎像是没出现过一样,官府很快就收拾好残局。百姓们并不知道昨晚上演的剧,粉饰太平似乎是官家一惯常用的手段。

 现在张宝成的案子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再出现僵尸之类的恐慌,或者让百姓们看到那一夜遍地的碎尸,那这津门巡抚就准备大祸临头了,到时候整个城内肯定是人心惶惶。

 朝廷别的不怕,就怕百姓们动不安,这是最难处理的问题。马车缓缓的驶出城门,门口的卫兵依旧森严,不过比起昨天明显减少了很多。

 杨存发现原本在各处把守的杨家亲兵也已经不见了踪影,看来是抓到的几个匪人已经足够差,只不过做案的绝对不只那几个人。

 也不知道这津门的巡抚脑子是怎么想的,现在就放松了警戒,难道他不知道张宝成的遗体现在还在城内没来得及下葬吗?

 夜幕渐渐降临,古代不可能有路灯。一盏灯笼加上月光,就是唯一的照明了。两辆马车缓缓的前进着,在杨存的困惑下,没一会就来到了城南的运河之边。

 绕过路角还没靠近,远远的就已经看见了一片灯火通明。杨存很困惑,拉开车帘…看,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运河边照理说应该会有不少花舫、歌舞升平,但今天这醉生梦死的景象却没有出现,甚至有不少客人乘着马车疑惑却又害怕的返回城内。

 因为这时的运河旁边,兵甲鲜亮的士兵几乎把这里团团包围住。尽管模糊的看不太清楚数量,但光从运河边那无数的火把晃动来看,这里警戒的士兵绝对不低于一万,密密麻麻的银光一点点的闪烁着,看到这一幕,寻常百姓哪有不害怕的。

 杨存看着这一切,心情复杂,嘴一动,不由得轻佻而又肆意的哼了起来。“走走走,游游游,不学无术我不发愁,逢人不说真心话,全凭三寸烂舌头,马拍得他腿筋,老虎嘴上揩点油,东南西北混饭吃,坑蒙拐骗最拿手!”

 “叔父,您是否有话要说?”前车上的杨术似乎也听见了什么,马上就问了一句。“没什么!”

 杨存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现在自己应该要很严肃才是,连忙就闭上嘴,不过还是克制不了轻浮的本,继续晃着脑袋,一副慵懒的模样哼着:“吃喝嫖赌,全凭坑朦拐骗偷。

 立志做个人上人,只因酒温香城,夜奢浮,酒醉深里梦涟漪,情当景无稀奇,金钱在手,美女在怀,正人君子天诛地灭,氓坯子万古忠烈,人生苦短几十年,只为嘿咻与金钱…”

 “车内何人!”士兵们个个高大健康,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地方驻军。守卫的兵将一开口,十分有威严,脸色严肃,给人感觉十分的有迫感。

 “镇王驾到!”地奴在身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但他那高大的身影和背上扛的大刀实在太吓人了,守卫们不由得警戒起来,开路的亲兵连忙掏出印信证明身份,毕竟地奴实在太刺眼了,哪有人参加宴席还大摇大摆的拿着那么大的一把刀,这多少是于礼不合的现象。

 “恭王爷。”士兵们小心翼翼的查看完了印信,确定无误之后,赶紧跪地行了个大礼,虽说是异姓王,但也是王爷之尊,容不得他们有丝毫怠慢。“平身吧。”杨术的声音缓缓响起,又恢复了那种毫无情绪的冰冷。“这位大人。”

 两辆马车,随着杨术来的客人当然没人敢盘查!但士兵们一看到后面地奴那如山一般的身体和闪着寒光的大刀,碍于规矩,也不得不拱手说:“请您先卸下兵器,赴宴者不能随身携带兵械,请您海涵。”

 “哼,谁稀罕!”地奴不悦的哼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一眼,把士兵们都吓得后退了一步。不过他却是盘腿坐了下来,有些不的朝杨术说:“王爷,我在这坐着就行了,你们那什么宴会的很无聊我不想去,让他们把饭给我送过来。”

 “成!”杨术似乎也习惯了他这无礼的性格,笑呵呵的答应了一声,前方的士兵立刻让一条路,让两辆马车继续前行。在士兵们的指引下,马车缓缓地停在码头边,杨术先一步下车,来到了杨存的车边,恭敬的说:“叔父,到了。”

 “真颠啊!”杨存下车的时候活动了一下手脚,眼看着周围的士兵都传来疑惑的眼神,心里倒也清楚,以杨术的身份对别人这么恭敬,确实也很奇怪。

 只不过这些士兵不管盔甲还是容貌看起来都很陌生,不由得疑惑的问:“术儿,这些是你的亲兵吗?”杨术缓缓的摇了摇头:“术儿的兵马驻扎在城外,昨夜警戒过后,今都在休息。”

 “老实说,到底怎么回事?”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杨存凑近了杨术的耳边,悄悄问了一句。

 “叔父果然绝顶聪明。”杨术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指了指前面巨大的花舫,轻声的说:“不瞒叔父,如果是津门巡抚宴请的话,术儿还不一定会理他,但今下帖的人却是定王殿下,虽说同为王爷,但定王殿下是皇室宗亲,术儿无论如何也要卖他一个面子,他也知道叔父在这的事,在热情邀约之下,术儿无法拒绝,倒是打扰了叔父的清闲。”

 定王赵元明,当今老皇帝的的四子。不同于其他已经没了职位的闲散王爷,这位皇子自小就天资聪颖,不仅文武双全,更是一直带兵镇着东北方。

 虽说是出身帝王世家,但却低调朴素,不仅亲民,更是礼贤下士,在外素有贤王之称,与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同,这是一个典型有素质的富二代,在民间的声望特别高,绝不是那种蒙受祖的草包。

 “他怎么来了?”杨存不由得疑惑的嘀咕了一声,虽然对这个世界不是很了解,但也清楚这位定王是位马鞍上的王爷,长年镇守边疆,可说是边疆上的一只猛虎。

 京城他都好几年没回去了,怎么在这关头却出现在津门?“据说是他刚好回到京城,皇上派他来巡查国师一案!”杨术刻意低了声音,不敢让别人听见,毕竟这么明目张胆的讨论一位声势极高的皇家王爷也八卦的。

 人家姓赵,他姓杨,虽然一样都是王爷的尊号,但在血统上就比不上人家的投胎技术了,这就是所谓的输在起跑点上。

 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花舫,船身共有两层,巨大的船身达二十余米,高十米,比其他的花舫大了不只一倍,即使在秦淮河畔都是不可多见的奢华,船身上到处张灯结彩,颜色各异的灯笼闪烁出的光芒,让它显得唯美而又梦幻。

 红漆大柱,翠绿顶瓦,大红大绿的搭配不仅不显得庸俗,更有一种很出色的协调。檐角刻凤,船头雕凰,虽说已经很含蓄了,但在这个年代看来,已经是非常张显。

 “镇王爷,恭候多时了。”船头上,一道拔的身影静静的矗立在和风的轻抚之中,一身很普通的蓝色丝绸长褂,却掩饰不住他身姿的强健和身上的气质。

 年近四十,鹰眉剑目,面如百玉,长髯洒,好一个美男子,微微浅笑,看起来却是气定神闲,让人感觉到一种高高在上,无可比拟的尊贵。

 “几年不见,定王风采依旧啊!”杨术一看眼前来人,稍稍的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朗的笑了起来,拱手笑着了上去。

 “想必这位就是敬国公爷了。”赵元明和他打着招呼,眼神一尖,看了看身后算得上是风度翩翩的杨存,马上拱起双手,朗的笑道:“小王赵元明,初次相见,有礼了!”

 “杨存拜见王爷!”杨存说着话,做势就要跪下去了!妈的,没办法,有时候官大一级就是死人,别看敬国公可是一等国公,在京城里都是可以横着走的人物,但人家可是皇帝的儿子,该做的礼数可是一点都不能少,不然真追究起来,可是能治个不敬的罪过。

 “国公爷这可是在折煞小王了!”赵元明连忙扶住了杨存,一脸感激又带着点回忆说:“想当年小王还是个青涩少年时,可是跟了老太爷好多年了,亦师亦友,在老太爷的指点下,不才渐渐的戎马沙场,从一个温室子弟开始懂得征战沙场之道。

 现在想想,那个岁月可是小王最开心的时候。老太爷虽然西去了,但小王也曾受过他的教诲,哪受得起国公爷如此的大礼。”“王爷过谦了。”杨存含蓄的笑了一下,说实在话,他和这位定王可真的一点都不,也没什么好说的。

 该客套的就客套给他,他该怎么做场面自己跟着配合就好,大家演戏的时候就有默契一点,何乐不为呢!彼此客气的寒喧着,说着文诌诌的客套话,表面上一副其乐融融,相见恨晚的模样。

 不过不知道他们想不想吐,杨存是真的想吐。果然不管在哪个年代,政治就是他妈虚伪和无的代名词!看杨术平冷冰冰的,怎么搞起这套也驾轻就

 这个赵元明就更不用说了,那什么贤王,整个像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一样,光看这人畜无害的笑容,恐怕参加总统选举都绰绰有余了。

 三人客套了一阵子,在赵元明的带领下,总算是进入了花舫的内部。一楼有几个守卫静静的待着,虽说是不言不语,但杨存光凭第六感就知道,这里的人哪一个都不比自己弱,个个身体强健,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夫俗子,真不愧是皇帝的儿子,出门不仅带着大军,还带那么多厉害的保镖。

 有时候命好,也比不过人家投胎技术好,老子玩穿越已经够扯了,但人家投胎的技术好,随便一站就比自己强上好几百倍。

 走上了楼梯,花舫的二楼是一座简单的小亭子。说简单,那是指在这些富家子弟的眼里,巨大的亭子,四周轻纱曼舞显得极是暖昧。地上是不可多见的蒙古地毯,宽敞的空间里,凉爽的河风让人极是舒服。

 亭子中间只有一张大圆桌,桌子上已经摆满各种精致的酒菜,甚至还有不少的海鲜,这年头,海鲜可是很贵重的食物,也只有在这种靠海的地方才吃得到,因为运输就是最大的难关,故哪怕在京城再有权势也不一定能尝到新鲜的海产。

 津门虽说是临近海边,也有不少靠海吃饭的渔民,不过这年代的渔猎技术一点都不发达,大海给了大自然的馈赠,但也会恼怒人类的贪婪。

 翠绿的珊瑚、龙虾之类的东西更是奢侈品,也不知道多少渔民葬身海洋,才有了富贵人家摆在桌上用来展现奢侈的海鲜,每一盘菜,每一个美丽的珊瑚上,都不知道环绕多少为了生活而死去的无辜百姓。

 “下官萧九拜见王爷、国公爷!”桌边,一个肥得几乎跟团一样的家伙,一看三人走上来,连忙上前行着大礼。每走一步似乎都着大气,看得出这身的肥对他来说是很重的负担。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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