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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白璧微瑕
 但数十之后,却被那销魂蚀骨的滋味迫着越耸越急,忍不住双手抱起她的雪,记记深抵,劲透花苞。只把那腻滑水涂抹得到处都是,却依然人心不足,愈发的动得急骤。

 她仿佛承受不了这样强烈的刺,檀口咬住了一只手的手背,另一只手反复松攥着我的手臂,雪白的双足在我背上紧紧勾连,口鼻中止不住串串啜泣,忽然银瓶乍破般迸出娇:“你好热!你在里面好热!呜…”

 我几乎控制不住的一边大大送,一边俯下身去,吻她腮边的香汗,心神之下夺口而出:“珞珞!我好喜欢你!”女孩剧烈的抖动了一下,眼睛里瞬时有了盈盈的波光:“我…我可不可以叫你老公?”

 我只当是她情浓时的爱称,便吻着她的耳朵,轻轻唤道:“老婆。”她深了一口气,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抱紧我:“我爱你!”泪水如珍珠般顺着她白玉一样的脸庞滑落下来。我心中大震,所有的防线在这一刻全部崩溃:“我也爱你!”

 “要我!要我!老公!我是你的!”她纤如骤雨中花枝般剧烈摆动,合着我每一下有力的冲撞。我茎上忽然感觉到她花径搐般阵阵紧掐,知道她激动之下高很快就要到来,便愈发动的不容缓息她终于支持不住,浑身一阵颤抖,叫道:“老公,老公…我到了!”

 我不停纵送,却也难捱那紧密贴合的摩擦,茎越发昂硬,那酸酸的意就越发的明显,便咬着牙在她耳边说:“我也想了。”

 她闻言丢开皱的单,纤手只在我身上摸索,又勉强吊起身来,胡乱的吻着我的脸庞:“给我!给我!我给你生宝宝好不好?”

 我低嗥一声,却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出了茎,将那滚滚热尽数在她绵软的小腹之上。雨停风疏。我带着足躺下,大口气。她调匀了呼吸,探手一摸,缕缕白浊顿时在她的兰指间萦绕:“为什么要在外面?”

 “今天是你危险期,我不想你吃药。”我找来纸巾,细细给她擦拭干净。她眨着眼:“你怎么知道?”

 “上次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姨妈刚走,现在刚好两周,不是危险期是什么?小笨蛋!“我乐得原话奉还。她搂住了我的脖子,有些闷闷不乐:“那你岂不是没有舒服?”我笑道:“我早就舒服得只羡鸳鸯不羡仙了!”她忽然贴在我耳边低声道:“是不是和我分开以后你一直没做?”

 “何出此言?”“因为你了好多…笨笨!”她光滑的脸庞摩梭着我的:“你好可怜…你女朋友为什么不陪着你,要去国外?“我苦笑一下:“她去读书啊。”她一下来了精神,八卦道:“和我说说你们之间的事情好不好?我好想知道。”

 我和薇曦的事情?我沉思了片刻,吻了她一下:“那待会你也告诉我你的事情好不好?”“嗯。你问什么我便说什么。”她点了点头,继续八道:“你快说你快说。”

 我的手抚在她光洁的背上,缓缓开始讲述:薇曦和我的爱情,在外人看来,简直如同她的学习成绩一般稳定──我们双方家长是世,我和她在同一个大院里长大。

 两人从幼儿园到高中一年级都是同班,只是在高二时,由于我坚持选择了文科,这才与她结束了同班之缘,但每天仍一同上学放学。我记得高三的时候,她每天早上都在我家楼下叫我:“傅亮直,再不走就迟到了!”

 而我总是一边咬着馒头,一边穿着衣服,忙不迭的往楼下跑,虽然我最终没和她考上同一所重点大学,却在高中的毕业典礼上相互表了白。

 那本来是少男少女情愫初动,却没想到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同学羡,家长满意,连老师也认为我们是般配的一对。

 然而之后,我却尝了分离之苦。大学分开四年,她每天宿舍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苦行僧一般苦读,我们之间的通信仿佛成了她唯一的休闲方式。

 而我的大学是一所刚刚提升为一类本科的学校,才踏进校园,我就嗅到了空气中那浓浓的青春荷尔蒙味道。每天我身边都不断发生着风花雪月的故事,同学们走马灯似的换着男女朋友。

 我怀着对爱情那种崇高的献祭感,也不记得拒绝了多少个有好感的女生,倔强的顶着怪物的头衔,等待着薇曦。

 我和薇曦最珍贵的回忆都发生在假期中,我们或是去当志愿者,参加公益筹款。或是加入驴友行列,徒步旅游…我们象情侣,也象最要好的朋友。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

 本来计划大学毕业时就结婚,但薇曦却成功的申请到了伦敦大学的研究生。她推迟了婚期,一别又要三年。璎珞听得出了神,轻声问道:“那个大学是不是就是剑桥大学?”

 我拍了拍她的背,笑道:“不是的。剑桥大学在英国的剑桥郡。伦敦大学虽然比不上剑桥有名,却也是世界上第一的大学。”她吐了吐舌头:“一定很难考吧?”

 “实际上不是考的。据说大学所有功课都要达到85分以上才能申请,而且还得是中国的重点大学。”她叹了口气:“她好厉害呀!”我凝视着天花板,叹了口气:“是的,她很厉害。”

 感觉到我和薇曦之间的距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那种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而是心灵上的。不知道薇曦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她这次假期回来,我们已经发现了许多的不合拍──她不满意我大大咧咧的率意随,我对她事事条分缕晰的严谨也颇有无奈,虽然有一些磕磕绊绊,但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我们最终决定把婚期定在她明年回国后的那个国庆节。

 可是我内心深处,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起,却对那个越来越近的日子感到莫名的烦躁。我也曾经翻了一些心理学的书籍,终究将这种烦躁归于一种叫婚前恐惧的症状。

 于是,所谓缓解婚前恐惧情绪,也成了我跟着陆家璇鬼混的一个自欺欺人的借口。“为什么会有恐惧呢?我觉得结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璎珞抚摸着我的脸,有些不解。

 “我以前也不明白,以为我心理有毛病,然而这些天来,我想明白了。”我握住了她的手,望着她的眼睛:“凡是婚前恐惧的人,不管他心里承不承认,他对自己就要结婚的对象。

 其实并不是特别满意!你听过那个捡贝壳的故事么?”她揽紧了我:“说给我听,我好喜欢好喜欢听你讲这些故事。”

 “有一片走进去就不能回头的海滩,海滩上洒满了美丽的贝壳。每一个走进这片海滩的人,都只有一次机会捡起一枚贝壳。有的人刚踏上海滩,就被那琳琅的贝壳晃花了眼,很快就拾起一枚。

 然而再继续走,却发现其实自己真正喜欢的贝壳正静静的躺在前边的沙滩上,而此时掌中的贝壳不但不能抛弃,反而将掌心硌得微微生痛…”“他为什么不等一等再捡呢?”她幽幽的问。

 我没有注意到她话中深意,却解释道:“因为这海滩不能回头呀,也有些人确实不着急,一路挑细选,迟迟不发,然而走到后来,才猛然发觉,原来自己最喜欢的贝壳,已经被错过,同样不堪回首…”

 她叹了口气:“我听得心里好痛…那应当如何是好?”“这并没有标准的答案,因为每个人喜欢的贝壳都不一样,你根本就不知道那个贝壳是出现在海滩的哪里。有人说最好的选择是,走一段路,比较一下各种各样的贝壳,然后大概知道贝壳的种类和样子,大概在中间的时候,挑一个相对最好的。

 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沙滩,只认准了手中这枚贝壳。”“嗯,这或许是一个好方法。”“可是我总觉得,这个方法太工于心计,假如那最好的贝壳一开始就出现,那在你比较挑选的时候,便错遗了心头珍爱,而最后放弃了沙滩,更无异于掩耳盗铃。真用之来捡贝壳则可,如用之来比喻爱情婚姻,终非至善。”

 “好烦呀…”她双眉蹙起“难道注定捡不倒那枚心中的贝壳么?”“那就要再加上一个因素──运气。让你在恰当的时间,刚好碰到你最爱的贝壳,而那个时候,你一定会有所感应。你会知道,那就是值得你用一生去珍爱守护的最爱。”

 我凝视着她秋水一般明净的眼波,一字一句道:“珞珞,我想把你拾起,你愿意么?”她静静的看着我,什么话也不说。

 然而身子却抑制不住的微微发颤,眼眶渐渐泛红,盈满泪水,终于肩头动,哭泣起来:“我愿意,可是我不配!我已经脏了…”她悲伤难抑,哽咽着再也说不出话,只抱着我,呜恸哭。

 我只轻轻的揽住了她,任她在我怀中尽情宣。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她终于抬起了头,又泣着一会,才问我:“我的眼睛肿了么?”我看着她红桃一般的眼睛,道:“肿了。”

 她泣道:“你都不肯骗我一下。一定难看死了。”我吻着她,说道:“白璧微瑕,何掩其瑜?你知道你在我心里是最美的。”

 她灼灼的盯着我:“你真的不在意我是小姐?说的难听点,就是娼。现在我们俩好,无论什么山盟海誓都不怕说,等你腻了,你只会觉得我把你手掌硌得生痛,尚不如弃履。”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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