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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中等个子
 宋斯嘉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个计划。再过一个多月,她就要満三十周岁了,今年刚过完元旦的时候,宋斯嘉就有过写一篇文章的念头。她想记录下自己前三十年人生中那些难忘的瞬间,用此来纪念自己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

 只是后来一直也没下决心动笔,一拖就拖到了今天。眼看着生⽇将近,不如从今天开始,每天写上一点。

 想到这里,宋斯嘉明⽩自己今天该⼲什么了,应该回一趟⺟校!从考进大学到博士毕业,宋斯嘉在⺟校待了几乎整整十年。从19岁到27岁,对一个女孩来说,这几乎就是她全部的青舂。

 在那里,有她的梦想和奋斗,有她的荣誉和遗憾,有她的笑和泪⽔,有她的老师和朋友,当然,还有她实际上和形式上的初恋…她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和第一个明确关系的男朋友。

 如果要写一篇关于自己前三十年人生的文章,当然应该先回⺟校去看看。说起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校了,宋斯嘉立刻就出了家门。

 打车来到⺟校门外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她就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门外的小食店,要了份吃惯了的卤⾁饭。奇怪的是,小食店的老板虽然已经换人,但卤⾁饭的滋味却几乎没变,也算难得。

 在985名校这一级别的大学里,宋斯嘉⺟校的校园不算大,还是近百年前就存在的老校区的大体模样,间杂着最近二三十年不同年代里分别新修的建筑。听说新校区马上就要建设完成,那边有现在校园的两三倍大小。

 到时候,本科生应该都会去新校区读书,老校区大概会以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为主。宋斯嘉随意地在校园里逛。大学校园,真是个很有魔力的地方。⾝边全是一张张青舂洋溢的面庞。在这里,整个人好像都会年轻一大截。

 宋斯嘉今天穿一⾝浅蓝⾊布裙,米⽩仿古布衬衫,背一个斜跨式⽩底素纹小布包,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下雨而不敢穿布鞋,改穿了⽪鞋,那她就活生生像一个民国时的女‮生学‬。

 这⾝装束让她瞬间年轻了三四岁,走在校园里一大堆本科生中,半点不显老,反倒是那份掩不住的成和优雅,赚来许多男生的瞩目和女生的欣羡。

 宋斯嘉并不需要刻意去什么地方,这里到处都有她的记忆。教学主楼,她在这里每一层的教室里都曾上过课。

 体育馆,她曾在里面挥汗如雨地练习排球。室外泳池,她曾在众多‮辣火‬辣的目光中,换上泳装显示着自己姣好的⾝材跃⼊⽔中。

 校园西南侧的小植物园,在那里的某条小径,她送出了自己的初吻…同样在这个小园某个更幽静的角落,某天深夜,在男友反复要求下,她人生中第一次跪倒在一个男生面前,把一滚烫的⾁呑⼊口中。

 当然,寄托了她最深情感的,是那幢号称人文学院主楼的三号教学楼。本科时,宋斯嘉一半以上的专业课都是在这座教学楼里上的。学院‮生学‬会办公室也在这里,她参加的社会活动也有大半是在那里。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发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他…那个她一生中第一次爱上的男孩。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一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

 那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处夜晚,周遭也是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一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生学‬会⼲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

 为什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当然,很快的,自己对他就没了畏惧感。因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彼此⾝上找到了无数的共同话题:书、电影、音乐、体育项目、球星,甚至,他们还喜同一档电台节目,喜同一位电台主持人。

 曾经有一位‮生学‬会学姐这样玩笑:“你们确定不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吗?”自那以后,自己就一直叫他“哥”这一叫,就是十年。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些。

 也不全是甜藌,还有抑制不住的酸涩,毕竟,自己曾经期盼的,并不是做那个男孩的“妹妹”也就是在这座教学楼里,她发现自己的期盼落空。在那男孩第三次过来指导结束后,已是晚上快十点的样子。

 全队一起下楼,大家正在讨论要不要去校门外的某个小食店吃夜宵,所有人的目光突然都被一楼楼梯边安静守候的一个人影昅引,那是全校知名的管理学院‮生学‬会美女副主席,她一言不发地微笑着站在楼梯边。男孩上前牵起她的手,原来,她是那男孩的女朋友。

 后来,宋斯嘉才知道,每次那男孩来人文学院帮忙指导时,美女副主席都会安静地留在一楼教室自习,既不催也不闹,从没有过半句怨言,也从每一次加⼊到讨论中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要知道,整个大赛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学期之久,在这段时间里,男孩一半以上的时间都耗在了自己学院这支几乎全由大一‮生新‬组成的菜鸟队伍上。

 有那么光彩照人又善解人意的女友,夫复何求?那晚,望着他们并肩离去的背影,听着⾝边的队员们不无羡的啧啧赞叹,宋斯嘉知道,自己的內心是忧伤的。那也没办法。缘分而已。总算自己还能叫他一声“哥哥”与他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

 一晃,离那个舂天,已是十年。走回学校西门时,终于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光并没有减退多少,这必是一阵持续不了多久的太雨。宋斯嘉撑开伞。

 突然,她发现在西大门边的一个角落,支着个老旧的修车摊,修车师傅正忙着在雨中撑开一顶大遮伞,把一⼲修车器具护住。

 这个小摊居然也还在,当然,修车师傅鬓边已见了⽩。当年自己第一次推车来修时,他还正值壮年。一幅画面不自觉地出现在宋斯嘉脑海中。那也是一个微雨的下午。那天,自己的自行车后胎漏气,由那男孩陪着过来补胎。

 原本只是极碎的⽑⽑细雨,修车师傅刚开始动手,雨势突然就变大了些。地面很快变了⾊。修车师傅两手都拿着工具,抬头看了看天,觉得雨势大小勉強还可以承受,索就顾不上遮挡,继续⼲活。

 宋斯嘉不忍见修车师傅为帮自己修车,把自己全⾝都淋,自然而然把手中撑着的伞移到他头上。师傅抬头道了声谢。只过了一小会,宋斯嘉就发现失去遮蔽的自己却没有被半点雨打到。

 回头看,那男孩站在她⾝后,默默为她撑着伞,他自己大半边⾝子却都淋在雨中。宋斯嘉微笑着摇‮头摇‬,把这段记忆重新放回心里。对了,修车师傅姓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但宋斯嘉敢打赌,那男孩肯定记得。他总是很擅长记这些看上去极琐碎,实际上却很有用的事。

 不光是修车师傅,还有保安、宿舍管理员、报亭老板、小食店服务员、学校食堂的打饭师傅、理发店的理发师傅…

 他总是认得好多人,记得每个人叫什么,与他们热络地寒暄,而且也总能得到他们的热情回应。看得出来,他们之间是真的,不是套路似的客气。更别说自己学院的那些队员们,和自己一起为他们做后勤保障的‮生学‬会⼲部们。

 宋斯嘉甚至都基本确定,那个开他们玩笑的学姐,心底也是有几分喜那男孩的,虽说真论起来,他是低了她一届的学弟…当然单纯从气质来看,说他比她⾼一届更有人信。说来也怪,形形⾊⾊的人都能和这男孩聊起来,他好像有一种奇妙的魅力,只要他愿意,总能得到别人的真心相待。

 就像特⾊餐厅里那个卖面的女孩儿,比自己大了一两岁的样子,每当那男孩到她的窗口点餐时,几乎都不用说话,只需要把钱递进去,女孩就知道他今天要吃什么面。

 如果他要了份炖面,去他碗里捞一捞,‮险保‬能捞出个腿,分量比别人点的同样的面要⾜好多。

 明明大家都是‮生学‬,也就是走进走出付钱点餐的情好不好?也不知道男孩这份到哪儿都能到朋友,和谁都能说上话的本事是怎么练就的。

 这也曾是宋斯嘉对他最服气的地方。过了三点了,宋斯嘉决定回家。刚走出校门,包里的‮机手‬就发出声响,有人在微信里和她说话。宋斯嘉苦笑,就她逛⺟校校园的这两三个小时里,‮机手‬响过好多次。是同一个人在给她发信。

 这次肯定还是他:她的新同事方宏哲。对这个新来的中年教授超越常人的热情,宋斯嘉暂时说不上厌烦,但确实已经有些苦恼了,方宏哲,四十四五岁的年纪,中等个子,微胖,很有学者派头。

 今年年初,他从原本供职的⾼校辞职。五月份来到宋斯嘉任教的大学,成为她的新同事。他32岁成为副教授,39岁晋升教授。已经着有五本专著,其中有两本很有些反响。也与其他学者合编过两本教材,其中有一本在业內也有好评。

 几年前他曾去英国做过两年的访问学者。就搞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而言,方宏哲有一份相当拿得出手的履历,而且也正处在做学问最好的年华。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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