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并不纯塾
至于那个手套,却着实有些蹊跷。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皮革所制,呈殷殷淡蓝色,触手冰凉,当时他猜测是蕴藏了某种寒冰魔法,但也没有太细深究,毕竟是在人面狮的神殿里,万一又跳出什么恶魔来,那就吃不了兜着走。
如今再度拿出来看,大体上,还是和上次同样的判断:这手套是件魔法物品,里面应该储存了某种寒冰类型的魔法…
但具体是什么,琼恩琢磨半天就一无所知了,因为他是
研变化学派的巫师,最不喜欢亡灵和塑能魔法,对这两大学派的了解仅限于一些基础。
而寒冰类型的魔法,十有八九都是属于塑能学派的。魔法物品不能
用,否则不但没有功效,反而容易伤到自己。
琼恩研究半天,发现着实弄不清楚,也不敢胡乱尝试。如果在
魂城里,是有专门的魔法物品鉴定机构的,不对平民开放,只对贵族服务。
如今在这阿德巴城,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的机构。琼恩对物质界的情况几乎是完全不熟悉,从出生就在
魂城呆着,好不容易出门来,还都一直是在沙漠里挣扎。这些事情,恐怕得等梅菲斯回来先问问她。
放下这些,琼恩端详起旁边的黎明之石来。他解开包裹,察看着,奇怪自己上次在人面狮神殿里是怎么搞的,明明看得很准,结果一抓抓了个空,感觉就像是穿过幻影,但梅菲斯拿在手中又明明是个实体。他伸出手,试探着去碰触,却发现自己的手指轻而易举地就探进这玫瑰
球体的内部,仿佛没遇上任何阻碍。
琼恩吓了一跳,连忙把手缩回,球体依旧完整,没有丝毫破碎的迹象。他尝试着用手去抓,然后发现又像上次一样捞了个空。真是莫名其妙。正奇怪着,女圣武士回来了。***
根据地图显示,此去一路上会经过桑达巴、银月城(银月联邦的首都)、艾尔沃德、雅塔、红松镇等较大的城镇,到达深水城,然后再从深水城转道南下,一路直达博得之门,也就是此行的目的地了。
梅菲斯是要送黎明之石到博得之门,遏制消除那里的大瘟疫,其实无论是奥术还是神术,都有远距离跨越空间传送的法术,只要找到足够强的巫师或者牧师来施法。梅菲斯的同僚中,其实就有这样的人物,开一个传送门,让人带点东西过去。
原本并不为难,无奈他们这次要送的是黎明之石。从本质上来说,传送门就是暂时创造出一个空间通道,能让一定的物体通过。普通的东西便罢了。
黎明之石是晨曦之神兰森德尔创造的神器,其中蕴含的力量太强,一旦进入传送门,会立刻让空间通道瞬间崩溃掉,到时候反而麻烦透顶。
要知道,就连格拉兹特这种力量可以匹敌神只的深渊恶魔领主,想拿到黎明之石,都得派遣投影附体凡人,亲自过来跑一趟。
否则恶魔直接在深渊中打开一个位面通道,让人面狮首领将黎明之石丢进去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教会没办法,只得派遣梅菲斯等人亲自跑这一趟。
至于琼恩,他是要去博得之门送信,找一个叫做拉沃克的老巫师…麻烦在于布雷纳斯王子自己都搞不清楚这个拉沃克住在哪里。
从地图上看,博得之门是个非常大的城市,这让琼恩到哪里大海捞针去,总不成满大街贴寻人启事,这世界上又没有广播喇叭之类的东西。
尤其是知道博得之门正在爆发无法遏制的大瘟疫,已经死人无数后,琼恩的脑袋就更疼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瘟疫这东西不是普通的疾病,凶险无比。
琼恩自度没有金刚不坏之躯,要他这时候跑到疫区去,心中实在忐忑不安。要不是有黎明之石这个护身符在,他都要考虑是不是先逗留一段时间,等瘟疫过了再去博得之门。
他没有告诉梅菲斯自己此行的目的,因为那势必就要
自己来自
魂城的事情,只说自己左右无事,陪她去博得之门把任务完成。梅菲斯并不多问,她心中应该是有所疑虑的,但既然琼恩不说,她也就不管。
算算路程,就算是平坦商道马车奔驰,大约也得要走近一个月,何况路上说不准又有什么耽搁,补给自然是不能匮乏的。梅菲斯去城中买了食物、水,以及她自己的换洗衣服,用包裹包着带了回来。
“都弄完了?”琼恩问。“嗯。”简短的交谈后,两人不再说话。自从昨晚的事情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起来,若说是朋友,似乎又说不上。若说是敌人,同样也没到这种程度。若说是情人,却更多是
体关系,很难说有什么爱情,但若要说仅仅是
伴,或者说是主人与奴隶,似乎也不对劲。
这种微妙中略带尴尬的气氛,两人自然也都清楚感受到了,但他们都是聪明人,互相默契地回避这个话题,尽可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某种暂时的平衡。
梅菲斯进门时,正看见琼恩在研究黎明之石。她没有说话,走过来,用包裹将它包起,扎紧,放在
上。“我为什么碰不到它?”琼恩问。
“黎明之石只会被善良的心触摸到,”梅菲斯背对着琼恩,整理着刚买来的东西“而
恶则会被它伤害。”
“那我呢?”“你处于中间状态,所以你不会被它伤害,但也碰不到它,”梅菲斯解释“于你来说,它等于不存在。”
琼恩耸耸肩,这个评价听起来,唔,倒还马马虎虎。他自知不是个善良的人,但却也不愿意被评价为
恶…至少不愿意被梅菲斯这么评价。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能在女圣武士心中留下一个比较正面的形象。
“艾弥薇,我出去买点东西。”琼恩说。两人必须有一个留守,看着黎明之石,另外一个自由活动,这是事先说好的。如今梅菲斯已经回来,他也该去买点自己的私人用品了。
至少像刚才想到的,弄几件新巫师袍。“嗯。”梅菲斯应了一声。***琼恩走出旅店,按照老板指点的路线,找到了市场。
他这算是第一次到外面的大城市来,不免有些好奇,但看了一会,却发现怎么感觉和
魂城有几分近似,事实上,琼恩不知道,阿德巴城和
魂城一样,也是个军事化管理的地方,风格自然有些雷同。
他
略统计了一下,发现路上看见的行人中,大约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类,而且大多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如他一样的外地来客,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矮人城。
矮人城自然还是有矮人的特色的,最典型的就是道路两旁的房子,个个都矮小、方正、敦实,而且就像密密麻麻的火柴盒(当然这个世界没有火柴盒这种东西)重叠垒积在一起,中间往往没有一丝空隙。
以人类的眼光来看,这种居住环境,实在是太拥挤太压抑了,但这些矮人却熙熙攘攘,自得其乐,全然不觉有什么不便。
同时要强调一点的是,矮人们或许是锻造高手,但绝对不是环保先锋。琼恩转悠了小半个城,居然就没看见一棵树,当然也没有鲜花草地。他抬起头,看见十几
烟囱高耸,吐出滚滚浓烟和火焰,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隐隐传来。
原本理当蔚蓝的天空都有些发黑了,这情形让他想起前世在地球上,受到工业化严重污染的城市。没想到穿越到这奇幻世界来,居然还能看到这种类似的情景。看起来,阿德巴城应该是银月联邦的一座工业重镇了,倒真是让这些矮人们发挥所长。
另外让他很伤心的一点是:他发现女矮人果然是长胡子的。他前世看过不少奇幻小说,里面都提到矮人。
很多书里都说:矮人中的女
,和男
一样孔武有力,
大膀圆,身材矮胖臃肿,而且还长胡子。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审美观,对此琼恩当然可以理解。
或许矮人男
认为胡子越长的女矮人越可爱,对此琼恩也毫无意见,但他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万万接受不了矮人的这种审美观。倘若上述描写属实,那也就是说:至少以人类的审美标准来评价,矮人中是绝对没有美女了…
或者说得更干脆点,矮人中只有丑女,对于一名以建立后宫为志向之一的
贼来说,这消息未免太令人沮丧了些,但他同时还记得另外某本非常非常著名的奇幻小说里,有截然相反的看法,说女矮人虽然矮小了些,却都个个前凸后翘,丰
肥
,身材玲珑有致,仿佛小巧的美女雕像。
所谓长胡子云云,纯
谣传。琼恩也不知道该相信哪一种说法,当然他内心是希望后一种。
魂城里是没有矮人的,图书馆里的记载倒是和前一种说法一致,让琼恩很失望。
但到底没有亲眼见到,心里还存了点侥幸心理。如今眼见为实,这点侥幸心理轰然破灭了“他妈的,为什么我明明记得那本小说里说女矮人都是美女的。那书叫什么名字来着,如果有朝一
能回到地球,一定找他算账…呃,不对。想起来了…”
怒发冲冠的琼恩突然想了起来,那本小说的名字,好像是叫什么《啊里不大年代记》…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是本18X的少儿不宜读物,作者是个胖子…算了,不跟那个死胖子计较。
***绕过几个街道,琼恩终于来到集市,先去找了家服装店,结果出现语言交流问题,因为他的通用语毕竟初学不久,并不纯
,很多单词都不会,而那个女矮人老板比他更差劲,通用语说得结结巴巴辞不达意,不时冒出几句矮人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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