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先得哢清楚
而对于事先预防,比起事后诊疗,尤其是有用。无论一个人的先天的体质如何康健,他在一生之中,多少不免经历到一些
生活的困难或病态。他在生命的过程里,一面要应付内在的生理上的变迁,一面要适应外界的境遇上的变迁。
而于内外两种变迁之间,又不得不随在谋一种协调与和谐的关系,一有疏虞,上文所述的四种病态的一个或几个,即乘机窃发。
而此种疏虞既无法完全避免,病态也就不能绝对地不发生了,假如一个人遗传上更有些不健全的倾向,则此种困难或病态自难免变本加厉。
冲动是一股力量,在某种程度以内,并且可以说是一股无可限量的力量,一个平常的人,甚至于一个超出平常的人,要不断地挣扎着来控制驾驭这股力量,本来就不轻易,加上驾驭的人与被驾驭的力又都在不断地变动。
而双方所处的境遇也是不断地在那里转移变化,其间危难的发生与不可避免,当然更是意料中的事了。
这还是就正常的
冲动而论,或就当事人力求其正常发展的例子而论,假如碰到根本上不大正常的例子,前途陷阱之多自更可想而知了。
上文说假如一个人的
冲动根本上不正常,问题自然更加复杂。所谓不正常,一可以指分量太多太少。
二可以指
力的出路异乎平常,甚至于为平常意想所不及。三也可以指
冲动已经有了确切的变态的方式,并且这方式有时候还有些先天的根据。
方式是一个比较具体的东西,也许不适宜于用先天二字,但若遗传的趋势教它不能不终于取这个方式,我们也还不妨说这方式是先天赋予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
讨论到此,我们大体上应该已经明白,我们在本书的开首对于“
”之一字,或弗洛伊德所称的“
”之一字虽没有下什么准确的界说,我们到此可以知道,我们越是往下探讨,这名词的含义便越见得深广。
弗氏自己经过了数十年的潜心研究以后,对于
字或
字的含义,也是越看越广,而一部分最初做过弗氏的门弟子的精神分析家更青出于蓝的把
字看得无所不包。
甚至于到一个极端,把原来的狭义的
冲动反而小看起来,威尔斯(F。L。Wells)也是这样,他把
字的内容扩大以后,主张不用“
爱”(erotic)一名词。而用“享乐”
(hedonic)一名词,不用“自动恋”(autoerotic),而用“自动享乐”(autohedonic)。
白尔特(CyrilBurt)曾经点醒给我们看,这种把
或
的观念扩充的倾向是和近代心理学的一般趋势相符合的,近代心理学对于我们从动物祖先所遗传下来的种种内在的行为倾向似乎有一种新的看法,就是认为它们全部从一个源头出发,为同一生命的冲动力所产生,它们不过是同一泉源的许多支流,许多从一股原始的大动力非凡分化出来的许多小股的动力罢了。
见白尔特所着文,《英国优生杂志》(EugenicsReview,1918年,1月号)。
麦图格(Wm。McDougall)在他最近一本著作里,也把他以前关于本能的分类看得比较活动了许多。
甚至于可以说他对于本能的观念已经有一种化零成整的新趋势,认为各种的本能原是造化的伟大的目的的一部分而已。
“这伟大的目的是一切生物所以取得生命的原因,它的前程,它的用意,我们目前所能模糊看到的,或加以名状而得其仿佛的,就是继续不断地绵延更长的生命与增加更多的生命而已。”
见麦氏所着心理学教本《心理学:行为的研究》(Psychology:TheStudyofBehaviour)。我们同时也可以注重到荣格在这方面的见解。
荣氏也曾经把
字的含义扩充得很大,比较弗洛伊德最初所了解的
之
要大得多,因此曾经招致过侪辈的不少的批评。
不过我们仔细想来,经他扩大以后,所谓
(libido),实际上又回复到了古代原有的对于“一般的情
”(passionordesireingeneral)的见解。
这样一来,也就变作相当于叔本华的“志”(will)和柏格森(Bergson)的“生命的驱策力”(lalvital)。
而白尔特对于
字的界说,也就因此得以大加扩充,认为它是从一切本能发出来的一股笼统的意志的力量。***
我们在上文里难得用到本能这个名字,讲到
本能,我们总是说
冲动,但若要用本能这个名词的话,我们以为最好是把它看作比情绪更来得原始与基本的一种东西。
而修正一部分人的看法,认为情绪是本能的一个中心的成分,或本能中一部分的内容就是情绪,因为那是不妥当的。
凡是讲到本能,我们联想所及,与其想到一些情绪的系统,毋宁想到一些意志的系统,因为后者是差较近情。
迦乃特(Garnett)有过这样一个看法,我们很可以赞同。见迦氏书《心理在动作中》(TheMindinAction)。本能所联系着的冲动是一种很基本的意志作用。
弗洛伊德的学说,认为心理的范围至广,其上层属于意识部分,其下层尚有平常知觉所不及的一部分,弗氏叫作下意识或潜意识(theunconscious),其影响之大,弗氏也以为不在意识部分之下。
而据弗氏的意见(1918年所提出),生命中的本能的成分实在就是这下意识部分的核心。下意识,包括这本能的核心在内,便是一种原始的心理活动的范围,相当于人类以外的动物的智能。
不过到了人类,又加上一层理智的意识的机构罢了,所以弗氏又说,抑制的作用就教我们退回到这个本能的段落,所以我们的文化越高,我们的创获越富,我们的代价,就是抑制的需要越大,而神经病态的机会也越多。
见弗氏《论文集》第三辑中,《一个幼稚
的神经病态》(AnInfantileNeurosis)。说到这里,我们又回到以前讨论过的张弛的原则,或收放的原则了,自由表达是放,克己自制是收。
文明社会中固非此不成,动物生活也靠它维系。我们这一层看法就和一般的精神分析者以及精神病理学者的看法不大一样了。
我在以前已经说过,从事于精神病理学的人,根据了他们自己非凡的经验,往往只看见抑制的危险,抑制的足以致病,非凡是神经病态。
而不见其为物理的一种自然趋势,也不见其为生命的两大原则之一,那显然是失诸偏蔽的。我以为只要在正常的范围以内,即只要不过分,而当事者又是一个健全的人的话,张弛收放,表达抑制,二者互为消长,更迭用事的结果,是无害的,并且是健全的,甚至于为生命所必需的,这一点我们一定得明白了解。
若说下意识的活动与意识的活动一定是不相能的,或不和谐的,或虽不一定,而不相能的机会为多,那实在是歪曲了事实。假设有人在此,他的下意识不断地要和他的意识发生龃龉,那真是太不幸了。
我们但须稍稍地专心观察,可知就我们中间大多数的人而论,这决不是事实。我们也只需把我们自己晚上做的梦参考一下,因为梦是能够最亲切地把下意识的活动揭开来给我们看的一种东西。
我敢肯定地说,大多数的正常的人所经历的梦境里,不断地总有一部分是白天的经验的重演,白天意识界的事实与情绪的再度铺陈,有时候并且铺陈得更美满、更温柔。
不错,有时候的梦境是一番潜在的不和谐的启示,不过同时我们也得承认,两层意识界的和谐,也未尝不可以从梦境中获取证验,可惜常人的心理非凡轻易注重到不和谐的事物。
而对于和谐的事物,反而
视无睹罢了,我们对于梦境,平常也但知注重到它的浮面的一些光景,而以为已足。
而对于它蕴藏着的内容与意义反而轻易忽略过去,否则这一类错误与片面的见解也就无从发生了,二升华在一个健全的人,表达与抑制的持平,无论大体上维持得如何得法,间或总还会发生一些困难。
而在一个不健全的人,这种困难更不免成为无法排解的危机。一个普通而常有人提出的补救方法是升华(Sublimation)。
不过提出的人往往提得太轻易、太随便、太不费吹灰之力。这诚然是由于一种很平常的误解,以为
的压力是很轻易恝置不问或挥之即去的。
为若干少数的人,这也许可以,但就多数的人而论,我们早就看到,即使有百炼钢似的意志与毅力,也是不可能的。
劳力工作的磨砺,或心理爱好的转移,都不中用。中等学校的校长先生们大都深信团体的体育活动有很大的用处,可以像缰绳之于野马,阻止
的活跃。
其实不然,除非把运动增加到一个过火的程度,使学生疲惫不堪,更不再有余剩的精力来“胡思
想”但这又是很有害处的。
有人说过,在学校里,最闻名的运动家往往也就是最
而不修边幅的人。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然则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在答复这问题以前,我们先得弄一个清楚,我们到底要做些什么。假如,我们像迦乃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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