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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倒了再起
 她的背部中央有个胎记,淡淡粉,几厘米的长宽,像个“木”字。双木为林的木,他的手指描绘它的一笔一画。

 上辈子他给她留下的记号,是让他这辈子要找到她,他的附上舌尖舐,他最爱后入她,眼盯着那处与他仿若天生注定相关的胎记,一晃一晃,尾椎骨的酸酥,总使他不住缴械弃。为她,白旗认败。

 她爱哭,眼泪总像洪水般冲垮他的防线,得吃掉她的泪,哄得这个小朋友出酒窝,瘫在他的怀中,喃喃地说:“林凉哥哥…你要永远哄我好不好…”“好。”虚声的话贴近她的耳朵“永远,永远。”

 永远有多远,长久有多久,你说的一生、一辈子,到底有多长,他的大梦醒了,他不想再梦见她,徒增烦恼。

 “不要来了。”梦中醒来,点了一支烟,望着玻璃外的月。“别来了。”第二次加重语气,了三烟。“我告诉你!别来了!”

 二十次后的气急败坏,杯子台灯狠狠摔在地上,一片狼藉后颓然地倒在地上,任玻璃扎破他的,血一片。“求求你…宋轻轻,放过我吧…”无数次的挣扎痛苦,烟也挥不去,他个战败的奴隶。

 月光照着他的影子,黑墙微光,烟火点点。“宋轻轻,当初是你自己离开的,你有什么资格出现在我的梦里…你凭什么?”凭什么让我不得好活,不得安生,要存心让我难受,他开始失眠,不愿入睡。

 长期的失眠引发健忘,踏上楼梯的下一秒便会忘却自己要干什么。白天总精神不振,头昏脑涨,后来终于睡着一次,头磕在地上晕了。

 医生说,睡眠不足会刺胃腺,容易引发胃病和癌症。可以试试喝点酒。逃课,不去上学,林先生整酗酒,他说,酒也是个好东西。怅惘如月,燥沸如火。

 人间百味从舌苔里渗入,昏天黑地到忘人、忘事、忘现在、忘过去,忘全部。如果酒是孟婆汤,忘记一件事要忘记所有,他不在意。

 酗酒使他上瘾,四肢常时乏力又头痛,大量的酒抑制着脑部的呼吸中枢,有时呼吸停滞濒临死亡的苍白吓坏了家里的保姆,送他好几次去医院。

 却治好了他的失眠。-他的身体好像坏了。总软绵绵的使不上劲,从酒吧里歪着身子走出,几步后便瘫在地上,难以起身。

 有时横跨马路,竟一下腿软的摔在地上,一辆大卡车呼啸从他腿侧仅五厘米的距离擦过,司机破口大骂,他还昏着头眯着眼埋着头,仿若真的死了。酒助长了他原本的暴躁、阴郁。

 瘫在墙边,歪着头,笑着看着路过的一群人,出声:“小子,你的脸丑到我了。”领头的人不善地盯着这个醉鬼“你说什么?”“我说,你是真他妈的丑!”

 手中酒瓶摔碎在地,酒意渲染着莫名的暴躁脾气“长那么矮,儿是不是也小得可怜?”或许是很久没打架了。总想动动拳头。

 只不过他还未抬手,便被一脚踢中肩膀,肚腹也被踢好几脚,倒在地上有些狼狈,胡子未刮,眼睛里都是血丝,口腔里的血有些腥。“醉鬼一个。艹。”那群人骂着走了,他倒在地上哈哈大笑。

 医生让他好好休息,不准喝酒。许玉月不再给他打钱,只给保姆打饭钱,又无数次劝他别这样活着,他的酒,喝得少了。放的他,脏话随口便来,动不动便打架,身上都是青紫和血疤。

 这三四年放肆阴暗凉薄的本释放,不愿做以前的林凉,他现在叛逆偏执强横锋芒。温柔、善解人意。曾因一张白纸有过的装模作样。

 白纸没了。浊黑的音符释。使他坏脾藏匿的人没了。哪来的韧包容。谁惹他就得有勇气受住他的睚眦必报。打了耳钉。不痛,新奇的感受,穿黑色衬衫解开三颗纽扣,出瓷白的膛。

 混迹在酒吧,安静的用兼职来的小钱偶尔喝酒,越来越恶心女人,比少年期更甚,擦过衣角都要病态地换掉,一个女人们不敢轻易搭讪的儿郎,这一生,好像就这样草草而往的过了。

 不需要另一个人,不需要被痛苦和绝望蒸煮,不再对谁期待,不再把心给人踩坏。一个人,一个人就好。

 林先生说,人能有一次掏心掏肺就够了。够缅怀了。两年后,因为长期逃课,不参加‮试考‬,被学校强制退学了。林威把他打得半死。

 他闭着眼倒在冰冷的地上,掉嘴上的血,手脚被打得断掉无力。听着林威愤怒的气声,他无所谓地轻笑“打死我吧,就这样,不碍你眼,我也好过了。”许玉月不由得仔细打量地上的人。

 面容肌瘦,破皮血的,被打得扭曲了骨头的身躯,艰难地呼吸着,嘴角却笑着。一个放弃自己。

 然后归于尘土的活死人,她第一次拦住林威发怒打骂的身子,抹着泪“林凉,你别说这种气话。”“其他人是怎么还有勇气活着的…”他睁睁眼,眼里没有光了。

 “全是悲剧和闹剧,这难过、没有意义的一生,谁能帮帮我…替我过下去…”她蹲在地上,红着眼,指尖抹去他眼角的一滴泪。

 “求求你放下宋轻轻吧…你放下她就不会有这种念头了…你只是不甘心付出那么多后一无所有…”“妈。”他的声音依旧平淡“能帮我从兜里拿烟点燃吗?”宋玉月迟疑着。

 一分钟后,还是给他点上,放在他嘴中。“或许吧。”他艰难地移动着右手,摸了摸戒指,一点苦涩的笑,了口,呛在喉咙里。“我想放下,比任何人都想。”

 -他接好了食指,左手食指因为湛的手术恢复正常,能够活动弯曲。林威开始迫他接手公司,每天派人守着高强度的学习经济知识和世界趋势,关他在屋子里将近一年,只有一两天能出去看看别的天色。

 进公司早期不被人看好,谩骂说不过靠爹,高中学历,混子一个,后来他的天赋和认真使他在前景设想和商业模式上别出心裁。高瞻远瞩的眼光,使公司转型很好的顺应时代发展。人们才开始刮目相看这个文凭低下的男人。做上总经理花了三年的时间。

 工作的烦杂充斥了他的头脑,他沉浸于事业的拼搏,三点一线的生活使他麻木、重复的度过这一年又一年,他没再梦见过那个人。

 也不会再抖落她的名字,后来在异国他乡的地方,他的同事分了他一包草莓酸,五个月后,他收购了,他说,酸好喝的。再不谈起其他。偶时憋坏的阴郁焦躁。

 他便会去打地下拳击,一开始,被打得一拳便眼冒金星、血暂停,全身僵硬并刺痛着。被站在台上的王者嘲讽,骂他不自量力,他倒在地上,抹去血,眼里滔天巨,盯着他,笑着。言辞豪放。

 “我来这,就是来拿第一。”那人说,夜郎自大。一个个的挑战,一点点经验的积累,一层层伤疤的覆盖,对自己的残忍训练,与野兽搏斗,倒了再起,血的堆积将他推向王冠,他把战败的人踩在脚下,弯下,温雅的笑意。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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