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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烧杀劫掠
 一旁的裴元绍挠了挠头,小声问道:“伯齐,啥叫寇?”

 管亥闷哼一声,答道:“笨蛋,伯齐要带大伙过好酒好好女人的生活,那寇自然就是富得流汗的贼寇了,这都不懂,猪。”

 马跃听得直翻白眼,当寇实属无奈。

 黄巾大起义的失败已经充分说明,就算你能拉起来上百万的队伍,那也是支乌合之众,照样不是东汉王朝精锐汉军的对手,挟裹贫民大规模起义是没有活路的。

 当寇有三点好处。

 一是目标小,不像黄巾起义那样声势浩大,不太会引起东汉王朝的注意,所面临的军事压力会小得多。

 二是动快,当时的通讯手段极为落后,地方郡国兵各自为战,并且训练松懈、武备松弛,寇就有很大的战略空间可供穿迂回。

 三是给养足,由于常年在各地窜,总能找到各地的富户大族供其劫掠,所以给养不是问题。

 根据以上三点优势,马跃自信能够熬过这段艰难的时光,只要熬过五年,等到灵帝驾崩、董卓进京,继而十八路诸侯并起讨董,那时候,就是咸鱼翻身的时候了。

 当然,马跃不是没有想过去当山贼,当山贼也照样能熬过这五年时光。

 当寇,餐风宿、居无定所,辛苦是不消说了,因为始终在官府的核心势力圈内窜,所以随时可能被官军合围而全军覆灭。

 当山贼,安居乐业、逍遥法外,只要你不闹腾得太厉害,一般都能很好地活下去。

 可问题是,汉末三国,天下清苦,如果局限一地当山大王,周围的富户大族总有祸害完的一天,到时候怎么办?去打劫贫民百姓?虽然这个时代的山贼经常这么干,可马跃毕竟是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过不了这心理关。

 浩澣绵长的几千年中华史,最苦最善良最不容易的就是这些贫民百姓了,他们出而作、落而息,所求不过三餐温而已,岂忍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予剥夺?在马跃看来,这么做简直就与畜生无异。

 当然,把山寨当成小小王国来经营,一样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不去祸害周围百姓,可这样一来,所培养出的手下仍然只是一群农夫。马跃需要的不是一群农夫,而是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

 只有一群嗜血的野狼,才能帮助马跃在即将到来的群雄并起的世成为割据一方的军阀。如果手下只有一群农夫,那么马跃最终只能成为别人的刀下冤魂,以他的一颗头颅去见证别的世枭雄的崛起。

 就像黑山贼张燕。

 张燕选择做山贼,他也不打动贫民,所以只能把山寨当成小小王国来经营,结果就只能投入曹麾下,成为别人的垫脚石。张燕可以投入曹麾下,可他马跃不能,以他的个性如果真的投入曹麾下,那总有一天会被生多疑的曹阿瞒所杀。

 所以,马跃必须当老大,要当老大,就必须要有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

 想要拥有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就需要不断地用新鲜血去喂养。

 何谓血?就是这个时代的富户大族,就是他们通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聚敛起来的民脂民膏!马跃必须带着这群狼崽满世界窜,才能不断地找到新鲜的猎物,经过长期的野蛮的捕猎训练,有一天,这些纯朴的农夫终会变成狰狞的恶狼。

 这…就是当寇的唯一理由!

 幽暗的夜空下,马跃厉声喝道:“老子刚才说的话,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

 “很好!”马跃把手臂往前一挥,大吼道“拿下前面庄园,大碗喝酒,大块吃!”

 “嗷~~”

 寇们嚎叫起来,跟在管亥和裴元绍身后向前面那片庄园猛扑过去。

 …

 宛城,朱隽的大军已经离开,尸积如山、血成河的瓮城也已经清扫干净了,整个宛城已经见不到多少战争和世的气息,秦颉也已经把郡治迁了回来。

 太守府大厅里烛火摇曳、人影攒动,秦颉正在来回踱步,满脸焦虑,黄忠、邹靖、魏和与蔡瑁侍立一侧,默然相对。

 稍顷,脚步声响,年仅17的文聘昂首而入。

 秦颉急切地上前,问道:“可有贼寇消息?”

 文聘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摇头道:“快马业已搜遍老河沟方圆五十里范围,未见贼寇踪影!”

 秦颉失声道:“五十里无所获!这伙黄巾余孽莫非上翅膀飞走了不成?”

 邹靖略一思忖,出列说道:“大人,是否需要知会周边诸县,加强警戒、互通声息,但有贼寇消息,即刻发兵追击。”

 秦颉长叹道:“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

 肩上着绷带的黄忠击节道:“这个马跃端的厉害,原本不堪一击的黄巾贼寇,到了他的手里,就如胎换骨一般,竟成了一支神鬼莫测的诡兵!”

 蔡瑁不以为然道:“汉升兄未免有些夸大其实了吧,不过千余贼寇,只需数百江夏兵就可击而破之,何惧之有?”

 黄忠火道:“那是你还没领教过他的厉害!”

 蔡瑁反相讥道:“我看你是被他打怕了!”

 “你!”

 “你什么你,我有说错吗?败军之将尔,安敢言勇!”

 “蔡瑁,我与你誓不两立,你敢与我单挑吗?”

 “有何不敢!”

 秦颉怒而拍案,愤然道:“够了!而今黄巾余孽未灭,国事未已,正是齐心协力,同进共退之时,何故互相争吵?”

 黄忠和蔡瑁悻悻然各自退下。

 …

 八百寇不费吹灰之力就攻占了那一片浩大庄园,整个庄园现在已经成了八百寇的临时军营。

 院子里架起了一口大锅,一头肥猪已经洗净正放在锅里滚煮,浓浓的香飘散开来,弥漫了整个庄园,大锅周围已经聚集了百多号寇,一边往嘴里扒拉着没滋没味的米饭,一边眼巴巴地盯着锅中的肥猪。

 角落里,三个小头目围着一堆篝火取暖,喝着地窑里找来的米酒,火上还架着三只肥在烤,肥已经被烤得通体金黄、浓香四溢,一名小头目撕下一条鸡腿凑到嘴里狠狠咬了一口,只觉满嘴酥香,顿时连脸上的横都绽开了笑容。

 后院不时传来飞狗跳的声音,伙食没有着落的寇们三个一群,五个一簇,正在紧张地追逐犬,忙的不亦乐乎。

 已经吃喝足的寇则倒在火堆边呼呼大睡,身上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花花绿绿的女人衣裳,闻着香,舍不得扔,将来娶了媳妇可以给她穿,一个个还是小农意识很强哪。

 混乱中,贼眉鼠眼的管家被带到了马跃面前。

 马跃冰冷的一个眼神瞪过去,那管家就吓得一抖擞,仆地跪倒在地,连声哀求道:“爷爷饶命,饶命呀,小的上有卧病在的八十岁老母,下有不足三岁的小儿,小的委实死不得呀。”

 马跃铮的拔出匕首,那管家啊的一声惨叫软瘫在地,房间里顿时弥漫起一股味,这厮竟是吓得失了。

 “哗!”一瓢冷水浇在那管家脸上,将他泠泠冻醒。

 “说,这里是何处地界?”

 马跃把匕首比在管家颈侧,眸子里出恶狼一样的眼神。

 “这…这里是复…复县,张…张庄。”

 “复县?这里距县城有多远?”

 “不…不到五十里。”

 “县城有多少官军驻扎?”

 “小…小的不…不知道。”

 “嗯?”

 “啊,不…约有五…五百余人。”

 马跃沉片刻,眸子里倏然掠过一丝狡诈之,收了匕首吩咐身边的两名寇道“把这厮绑仔细了,明天天亮剥皮下锅,正好够弟兄们餐一顿。”

 “是,大头领。”

 两名寇厉声答应,拿来绳索将管家捆了,那管家早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房间里顿时弥漫起一股恶臭,这次竟是连大便都失了。

 马跃刚出房门,面遇见管亥满脸笑从另一间厢房走出来,正是寒料峭的时候,这厮却赤着上身,下身也只披了条宽松的绸缎,半掩半开的厢房里,兀自传出一阵压抑的呻声。

 马跃眉头一皱,有心训斥几句可最终还是忍下了。

 为了生存,马跃可以纵容手下去烧杀掳掠,却绝不会允许他们妇女,这和狗仁义道德无关,而是出于军队战斗力的考虑。一名成天妇女,只知道把精力使在女人身上的士兵,其战斗力肯定强不到哪去。

 只有不让这些莽汉碰女人,让他们年轻的精力无处发,憋得他们嗷嗷叫,然后再把他们投放到战场上,让他们到战场上去发,这样的士兵,战斗力才会强,才会成为敌人挥之不去的噩梦。

 这可不是编出来的,后世就有这样一支绝无仅有的伟大军队,就是靠这种治军之法赢得了最强陆军的荣誉。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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