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节
都是些刚刚还在说要跟我同归于尽的人,我不明白拥有
倒
力量的他们在害怕些什么,有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比死更可怕?比杀掉我更具吸引力的呢?
我相信在场无论是谁都看得出,囚魂的剑术并不特别高明,即使力量特别惊人,即使能左右手同时驾御两把重型武器,但以那些人族剑士的身手,要是谁冒死跳到囚魂背上给它的脑袋来那么一两下…就一定会有效果的。而且无论是事前事后都可以顺便给我补一两下,好让我躺在地上不再生事。50名剑士,4名武士,像这样的力量只要牺牲掉三成人员的生命,再笨的战术也能成功。
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没有冲上去,是的,谁也没有…
但是他们也同样没有逃跑…大概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必须是勇敢的。
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同伴们一个一个被囚魂砍倒,而在思考着要反击还是要逃跑吗?似乎两样都需要勇气呢!
接着,两只吃尸鬼总算追上来了,因为只有两条腿,而且长得比囚魂短,实在是难以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同时到达的。
一名剑士指着空无一物的树丛喊道:“哗!有很多…我看见有一大队的吃尸鬼在朝这边过来!不!那是一支由怪物组成的军团!绝对不会有错的!那是蓝斯特的阴谋,我们被一支
恶的亡灵军团埋伏了!”
那本该毫无说服力的话语在这一刻成了魔咒。本来还在犹豫的三名武士纷纷对自己的小队发出了撤退命令,曾经勇敢的剑士们现在全都像着了魔一样夺路而逃,而我那本该只能同时抗衡5名剑士的囚魂现在却带着2只吃尸鬼像赶羊一样引领着几十名剑士向特定的方向逃亡,每每手起刀之间总能为我赢回几条性命。
不过我总觉得有点不妥,那样悬殊的战力对比。要是那些剑士被迫急了,反过来咬一只,便会发现其实事有可为。吃尸鬼死光了也无所为,反正有
有时间就有吃尸鬼,没有足够多的
,空有吃尸鬼只是一项负担,但我实在不忍心失去一只造价高昂的囚魂。因为那是我耗费了大量时间亲手造的…我可爱的战争工具。倾注了我的心血,我对它有一伤感情。
第一名被砍倒的武士之所以能迅速被砍倒,是因为他大意,对敌情不了解,自以为站在安全距离。囚魂虽有个肥肚子,别人看着又傻又可爱,但那不是因为它吃得太
所致,而是因为里面
了好几副棺材,这些棺材都通过严格测量定位,是不会妨碍到囚魂活动的。其实利用四条腿运动的囚魂可以跑得很快,进能追击敌人,退得保自身逃脱。
看着囚魂把身前的敌人一个一个砍倒,直到它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始终没有把它召回来,也许是出于贪婪…我想看到更多的反对者倒下,不杀白不杀,四条腿对上两条腿最大的优势就在这里,追击敌人而无须支付战争成本。
过了一会儿,待囚魂跑远了后,我的骷髅剑士们拖着一名重伤员来到我身边。
“其他人呢?”我问。
骷髅不会说话。如果没有魔力的支撑,它们只是一副骨架,但通过精神上的联系,我已经知道那些人族剑士全都被屠掉了。平均10名骷髅剑士围杀1名人族剑士,在四面八方都是剑刃的情况,即使再好剑术也很难发挥作用,何况他们并不具有剑术上的优势。
论剑术,我的骷髅剑士无须训练,就拥有与它自身运动能力相匹配的武艺,平均水平甚至在人族剑士之上。近身格斗时由于不畏惧死亡,能抢占进攻的先机。论武器质量,大家的武器都是产自同一个国家的,所以差别不大。唯一差别在于骷髅剑士的防具比人族剑士差了一个档次,那是决定胜败的。
之所以有这个差距是因为我认为降低单兵生产成本,转而增加数量更有利。骷髅并不需要厚重的盔甲,因为它们没有要害。如果有的话,一个坚硬的头盔是不错的选择。但我的愿望是…最好连这个头盔也省了。
战争所到之处,没有盔甲的平民尸骨随地就能捡到,攻城掠地后随即就可编组部队。让死人复生,变成骷髅战士,再用他们的皮
制作成能抵御部分魔法效果的皮甲,然后随便分它们一把剑就成为骷髅剑士了。这些剑,战时一车就能放一大捆,不够的话,还能从双方的尸堆中补充一些。支撑源的话,只要随便找到几个活人就可以建造,想使用这么灵活的作战方式战斗,那么特制契文的时候就应考虑周到。规定所有骷髅剑士都不穿盔甲的话,那么它们复生后的剑术适用
将更大。毕竟,我不需要考虑穿着各种盔甲会对骨架运动产生什么不良影响。
“王子…是你。”卡索徒咽下一口气悲痛地说道:“不,你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王子了。你…不是人。那些骷髅都听你的,到底是何时开始,使你变了,变得这么陌生?这般可怕?”
“你说得太对了。你所认识的那位王子已经被我杀掉了。我不过是披着这层人皮,扮演着一个不相称的角色而已。我现在就告诉你,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埋藏着自己。不过很快,人们都会知道我。是的,我会撕开这张本不属于我的脸蛋,
出我的真面目,你不过比他们早知道一点罢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你说…你把王子杀掉了?那…你…你到底是谁?”卡索徒惊讶地问道。
“你还记得罗素安科多那所魔法学院里的亡灵巫师吧。或许你不知情,谁骗谁这些并不重要,只是…身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真的很不快乐就是了。为什么得势的不是我们呢?你们是那样的虚弱。如果我们得势了,或许你们就得伪装成亡灵巫师过活了吧?不过你大概没机会了。”我说。
“你…你就是它?你这只畜生,抛弃人类的尊严,你这只下
的狗,不!下
的猪…”卡索徒也只能说到这里了,原本我想听到更多的,可是我不喜欢‘猪’这种称呼。因为尽管我不一定很聪明,但至少我期望我的选择是对的,‘猪’的负面意义实在太重了,我不喜欢承担,所以没有听他把话说完,就反手一剑刺穿了他的嘴巴。
“我的骷髅剑士们,去把那些残余力量瓦解掉吧。”我说着,自顾自走进密林之中。那两股人类的气息,实在太熟悉了,那两个家伙就在这附近,他们是不是听到我刚才的话了呢?
我实在太高兴了,我的宠物蕾依莎…捉住她,然后用锁链捆绑起来,跟小白兔们摆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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