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律香川住的地方就象他的衣着一样,整洁、简单、朴素。
他憎恶“多余”从不做多余的事,从不要多余的装饰.也从不说多余的话。因为多余就是浪费。只有愚蠢的人才浪费。
愚矗的人必败亡。
屋子里很静,看不到林秀,只有两个小丫头在屋角
着衣裳。
她们看到老伯,面上都
出吃惊之
。
老伯就像是闪电般打进了这屋子厉声道:“你们夫人呢?”
丫头们的嘴
发抖,过了半天才能回答。
“马…马房。”
英雄都爱良驹。
老伯却是例外.他从不将马看成玩物,马只不过是他的工具
他很少来马房。
但马房里的人并不敢因此而疏忽,所以每匹马都被养得很健
“律香川的老婆来过没有?”
“律夫人刚才选了匹快马从边门出去了。’
老伯的脸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
老伯突然道“冯浩”
他虽未回头却知道冯浩此刻必已赶来随在他身后。
冯浩果然立刻应声,在。”
老伯道“追,带她回来”
冯浩没有再问,人已飞身上马。
马上还未备鞍,他拉着马鬃,箭一般窜出。
他已明白老伯的意思,老伯说“带她回来”那意思就是说,无论死活都带她回来”
一张简单的纸片,上面写着:
林秀,杭州人独女。
父:林中烟,有第一人,林中鹤。少林南宗门下
拳术。嗜赌,有妾。
母:李绮,已故。
陆漫天慢慢地将纸片
回老伯,看着老伯将它
回书籍。
这样的书籍也不知有多少个,陆漫天总觉得,只要是活着的人老伯这里就有他的记录。
然后老伯又取出张纸片:
“林中鹤.父母俱故有兄一人,林中烟。少林南宗门下,嗜赌,负债累累多达白银三十万两两年前突然全部还清,替他还债的是“十二飞鹏帮,金鹏坛主。”
陆漫天手里章着纸片,觉得指尖逐渐发冷,就好像在拿着块冰,老伯正凝视着他,等着他发表意见。
陆漫天干咳两声,道“你认为她才是真正的
细?”
老伯道“用鸽子来传递机密比用鸽子来下酒好。”
陆漫天道;“律香川是否知情?”
老伯没有立刻回答,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他若也参与其事,就不会让林秀
口风了.狡黠贪心的女人,并不一定聪明。”
陆漫天叹了口气,道“这么样说来,我们倒冤枉了他。”
老伯也叹了口气,道“我从不知道他竟如此信任女人。”
陆漫天道:“幸好他还能对付方铁鹏。”
老伯道“不幸的是除了方铁鹏外,必定还有很多人在大方客栈等他,万鹏王也许早已安排好了香饵,等着我送律香川去上钩。”
陆漫天脸色变了变,突然长身面起,道:“我赶去,我们不能让他死。”
老伯道“这一次我自己去。”
陆漫天变
,失声道“你自己去?你怎么能亲身涉险?”
老伯道“每个人都能我为什么不能?”
陆漫天道:“但万鹏王布下这圈套,要对付的人也许并不是律香川而是你。
老伯道“那么就让他们来对付我,我正想要他们看看,孙玉伯是不好对付的”
林秀身子贴在马鞍上,她的人似巳与马化为一体。
这是马房中最快的三匹马中之。林秀五六岁时已开始骑马,那时她父亲和叔叔输得还不太厉害,开始的时候,他们甚至还赢过阵子,所以林秀还可以活得很好。
但以后就不对了,赌博就像是个无底的泥沼,你只要一陷下去,就永远无法自拔。
到后来他们马房中已不再有马,孩子脸上也不再有笑容。
他们所有的已只剩下债务,
得她父亲背都驼了,但驼背并不影响赌博,反而更适于推牌九,掷骰子,为了一份丰厚的聘礼,林秀就嫁给了律香川。
她从没有后悔过这件事。
律香川不但是最好的丈夫,也是最好的朋友,最温柔的情人。他对她的柔情
意,使她觉得自己永生也无法报答。
衣袖渐渐
。
她眼泪
下,
在衣袖上。因为她心中忽然有阵恐惧。无法形容的恐惧,仿佛已感觉到某种祸事降临,就在这时,马忽然倒
无缘无故的倒下,好象有柄无形的铁链突然自空中击下。
林秀从马鞍上仆了出去仆倒在地上,一阵晕眩震
后,她就感觉到嘴角的咸味,带着一丝腥甜的咸味。
这就是血的滋昧。
她挣扎着爬起立刻忍住失声惊呼。
她偷的是匹白马,但现在马身已乌黑从马嘴织
出的血也是乌黑的,身上却看不到伤痕毒早巳下了,只不过到现在才发作。
是谁下的毒?为什么要毒死这匹马?难道这一切早巳在别人预算之中?有人早已算准了她要骑这匹马出奔?
林秀全身冰冷,转身狂奔,刚奔出几步,就撞在一个人身上。
这人的身子硬如铁锈,她倒下了。
她倒下后才看这个人,看清了这人脸上那种恶毒的狞笑。
冯浩在她心目中一向是最诚恳的朋友,最忠诚的部下.她永远想不到冯浩也会笑得如此可怕。
现在她已明白这一切都是个圈套也已明白是谁下手毒死那匹马的但她还是不明白冯浩为什么要设计这圈套来害她,
也许女人大多天生就是优秀的戏子等她站起来时候,脸上已看不出丝毫惊惧愤怒之
,反而
出了欣慰的笑意,道“看来我运气不错,想不到竟会在这里遇见你”
冯浩凝视着她,慢慢地摇了摇头,道:“你运气并不好。”
林秀叹了口气,道“我的确不该选上这匹马的。”
冯浩道:“但那时马房中只有这匹马是配好马鞍的.是不是。”
林秀叹道“那时我还认为自已运气很好,我知道这是匹抉马。’
她目光转向停在道旁的那匹无鞍马,又道“你骑来的也是匹快马?”
冯浩道:”
林秀脸上故意
出掠讶之
,通“你是特地来追我的?”
冯浩点点头。
林秀道:“为什么?”
冯浩道“老伯要你回去。。林秀笑了笑,道我本来很快就会回去的,这两天我心里很闷所以想骑马出来兜兜风你知道我一向很喜欢骑马。”
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又道:我们怎么回去呢?两人同坐匹
冯浩道6看来只有如此。”
林秀慢慢地走过去,用眼角瞟着他带着笑道“我以前倒常跟香川骑一匹马,但却没有跟别人骑马,你难道不怕香川知道会不高
她忽然从冯浩身旁冲过去道:“我看还是让我先骑马回去.你再随后赶来吧。”
这句话还未说完,她已掠上马背,准备反手打马。
她的手突然被抓佳。
她的人立刻被从马背上拉下,重重地跌在地上。
冯浩的出手也远比她想像中快得多。林秀出声惊呼,道“你…你怎么敢对我如此无礼?”
冯浩玲冷地望着她道“我只是不想再做戏了。”
林秀道“做戏?做什么戏?”
冯浩道“你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我也知道你想到哪里去。”
林秀咬嘴
,忽然抬头,目中
出怜悯之
,道:“那么你为什么不让我去,香川向对你不错,我只不过想去告诉他,要他莫要做傻事!”
冯浩冷冷道“老伯要他去做的事,绝不会是傻事”
林秀道“可是—。。这次却不同,韩棠明明己死了,老伯为什么还要他去杀韩棠”
冯浩道“我只知道遵守老伯的命令,从不问为什么,这次老伯给我的命令,是要我带你回去”
林秀目中又有泪
下,道中但你可以回去说,没有追上我。”
冯浩冷冷道“我为什么要这样说?”
林秀道“因为。…因为我一定会报答你。。
冯浩道:“你要怎么报答我?”
林秀
起
,道:“随便你,只要你让我去见香川一面,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冯浩嘴角忽然
出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斜眼盯着她雪白的脖子和
的
膛,一字字道“真的什么事都答应?”
林秀的身材虽已不如末嫁时窈窕,但却更成
丰
。
对这点她也一向很自傲因为她知道自己可以令丈夫
足
愉,虽然她的丈夫近年来需要得已没有以前那么多但每次还是充满热情。
她自己却比以前更能享受这件事的乐趣,也更懂得如何去享
有时她甚至会主动要求,甚至会觉得她丈夫的体力已不如以前。
但她并未埋怨更未想过要在别的男人身上寻求
足,除了她丈夫外她这一生绝不让任何别人的手碰到她。
但现在冯浩眼中
狠的笑意却令她不能不想到这一点。
一个女人若是为了救自已的丈夫而牺牲自己的贞
,是不是值得原谅?更重要的是她丈夫知道后,会不会原谅?”
冯浩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在等她的答复。
林秀用力唆着嘴
,道:“我若答应了你,你让我走?”
冯浩点点头。
林秀嘴上的伤口又开始
血,她将血咽下,道“你什么时候要。”冯浩道现在。”
林秀用力紧握双拳,慢慢地跟在他身后。
这条路只通向老伯的花园,除了老伯的客人外,平时很少行
道旁的林木
森严密,冯浩在一大棵树前停下,转过身等着.
林秀慢慢地走过去,面上毫无表情,她决心将这人当做一条狗,任何人都可能被狗咬一口的。
冯浩的呼吸忽然变
,
息着道“这里好不好?我保证你以前绝没有尝过这种滋昧。”
林秀道“我不是狗。。
冯浩道“慢慢你就会懂得,做狗有时比做人有趣得多。”他
息着,将她拉到自己面前。
林秀的身子硬得就像是一段木头.咬着牙,道“你最好快一点,我还急着要赶路。”
冯浩的手已经从她衣襟里伸进去,接触到了她温暖柔软的
膛
他手指开始用力,他的手
而发抖。林秀僵硬的身子突然也开始颤斜.抖得胃里的苦水都冲上咽喉。
她本来以为自已可以忍受,现存才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
她的手突然挥出,重重地搁在他脸上。
冯浩被打得怔住了。
林秀用力推开他,踉跄向后退,退到另一株树前,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
膛哼声道“我宁可回去,带我回去见老伯。”
冯浩盯着他目中渐渐
出了凶光.忽然狞笑道“回去,你以为自己还能回去?”
林秀一怔道“老伯岂非要你来带我回去?”
冯浩冷冷道“老实告诉你你早已注定哪里都不能去了。’
林秀道“你。…你是要杀我?”
冯浩道“你早已注定非死不可。’
林秀道“为什么?”
冯浩道“因为你已注定要做替罪的羔羊。”
林秀全身冰冷,脸却火烫。
她全身的血
都似已冲上头部,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答应你:“
冯浩道“因为我是男人,遇到这种机会谁都不会错过的。”
林秀突然怒吼着扑过去想去扼这人的咽喉,她平时连杀
都不敢.此刻却想亲手将这人扼死。
只可惜冯浩的出手比她快得多,铁一样的拳头已击中她的鼻梁、
她甚至连疼痛都未感到.人已倒下,过了很久很久,才能摸模糊糊烛感觉到一阵阵冲击和痛苦。
但这时她已不能感觉到愤怒和羞辱只是不停地呼唤,呼唤着她的丈夫。
她己不再将任何事放在心上,只希望自已快死,越快越好。”
但她却还是不能忘记她的丈夫
只要律香川能知道她对他的挚爱和关切,知道她为他所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她死也瞑目。
律香川能知道么?
律香川面对着一碟还没完全冷透的栗子烧
。
喜欢吃
,喜欢吃用冬菇和火腿炖的
汤,更喜欢吃栗子烧
这两样也正是他的拿手莱,每当她发觉他工作上有了困难,心里有了烦恼时就一定会亲自下厨烧一道栗子
做晚餐.每当他们晚上互相
足了对方后,第二天的早点就定是火腿炖
汤。
多年来,这似乎已成了不变的定律,因为他对这两样菜也似乎永远不会厌弃,虽然她烹调的手艺并不如她自己想像中那么高明,但每次只要有这两种莱摆上桌子,他总是吃吃得于干净净。
这原因也许只有他自已知道。
就在十年前,他想吃一盘栗子
还是件非常因难的事。那时他每天只要能吃
,已觉非常幸运。
M.LaNM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