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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首辅千金
   此次回来已经是暌违十一年了,故乡变化之大,荻小姐不免好一阵唏嘘。

  因为运河重被疏通拓宽,几年前还是一个宁静小镇的余家渡陡然繁华了起来。渡口泊满了漕船,沿河的几条小街排满了店铺。每晚过了三更,这里仍是一派灯火,酒馆歌楼冠盖云集。据华知县讲,这三年间足有三五千户人口从外地迁到镇里。余家渡本来就离县城不远,现在镇西头密密层层的房屋已经跟县城东门完全融成了一片。

  荻小姐记得西街有家馄饨铺,味道极其鲜美,小时候每次父亲带自己和弟弟去,都像过节一样快乐。现在那里建起了一幢雕梁画栋的酒楼,打着扬州菜的招牌和“太白遗风”酒旗,想来是不会再有那样令人快乐的馄饨了。许多街道房屋都已拓宽重建,文庙也是重修的,金碧辉煌;当年常常去玩的旌善亭被拆成了平地——华知县说会在这里开一个绸市。

  华知县亲自送荻小姐回到如寿街的老屋。令她惊讶的是,小小的如寿街竟然也焕然一新,邻居都换了,房屋也全用白粉刷过。进了老屋则又一惊:自己的家岂止是修葺一新,几乎是重盖了一遍,而且加建了数间厢房。虽不至于张扬华贵,但也足够雍容气派,与当年的旧宅子自是天壤之别。宅后的小院虽不大,但新置的花草木石却显然极费心思。华知县在一旁赔着笑道:“这小园是请扬州的名师重新打理了一道的,大小姐您看还能凑合着住吧?”荻小姐在心里叹了口气,说:“毕竟太过奢华了。”

  荻小姐知道华知县是父亲的门生,这一番做作也是煞费苦心。她看着园里那些玲珑奇巧的太湖石,开得热闹打眼的兖州芍药,好看是好看了,难言的一种感觉却梗在心里:自己当年的家是永远消失了。记得小时候与弟弟芸官在园子里斗草,弟弟最爱戴着纸头盔挥着竹刀扮将军,用弹弓打那株歪脖树上的鸟,却常常打碎隔壁何记米店的瓦…

  说起这何记米店,她还记得何家的二小姐何丽华,当年不惟余家渡,在县城也是出名的美女。那时候县学的那些后生、就是父亲口里不肯老实读书的猢狲们,将汉光武帝的名言改了一字,天天念叨着:“宦仕当作执金吾,娶当得何丽华。”…荻小姐仍记得何二小姐的模样,细细的,细细的眉眼,走路娉娉袅袅,真是烟视媚行。于是便问一直在这儿看家的田妈。

  田妈笑道:“何二小姐啊,还没嫁人呢!何老爷前二年囤米发了大财,比当年还要富贵十倍了!现已在淮扬二府开着十余家米铺。何二小姐还在县里住着,只是不肯嫁。哗,怕都快有三十岁了。当年她看中了住咱们楼下厢房的吴家小哥,非着何老爷请媒人招小吴入赘;那吴小哥也怪,在县衙当个小皂隶,穷得叮当响却不肯攀这个高枝儿,又没说一定他改姓…您不记得那吴小哥了么?…对,就是他,会拳的。那次芸官淘气打破了韩舵爷儿子的头,盐帮的那些泼皮找咱家晦气,还是这吴小哥一个人赤手空拳打得二十多条盐帮的好汉东倒西歪…”

  荻小姐笑了笑,转开脸去,淡淡地说,真是的,你若不提我竟快忘了呢…

  荻小姐哪能忘了呢。十二年前,二十岁的吴戈在外面闯了三年回来县里做了一个小捕快。县里房贵,就在余家渡租了她家的一间厢房住着。那年她才十四岁,父亲常年住在京城,很少回来,家里只有继母窦氏和弟弟芸官。忽然住进一个生人,又只是个人,荻小姐很是不惯。芸官倒很高兴。弟弟小她两岁,见吴戈会武艺,自是大为倾倒,天天着吴戈要学。

  荻小姐记得那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是县里的才子耿昭和钟汉儒,前者八岁能诗,后者十五岁中秀才。已经悄悄读过《莺莺传》、《霍小玉》的她,当时也爱胡思想。她见过耿昭,比吴戈大两岁,白白净净的,眉眼间总是一股羞涩。所以本来,她是根本不会正眼看吴戈的。她也听侠义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将来只可能爱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样的人。昆仑奴也好,虬髯客也好,都不过是才子佳人身边匆匆掠过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祸。

  父亲那时是个举人,在江北一带素有大名,可终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实,虽得知县颇多关照,毕竟不能跟这些帮会的无赖相斗——韩舵爷可是连知县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个泼皮黑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头赔罪,还要赔出五百两银。父亲正不在家,窦氏吓得浑身发抖,哪里敢开门。

  她记得那天吴戈从衙门回来时,泼皮们已经动开了手,门窗都打坏了不说,仆人张叔也被打得头破血。事情结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阁楼不敢探头看,只听到一片喝彩,转眼那帮泼皮就走得一个不剩。她知道后来吴戈为此遇到过打闷的,下蒙汗药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韩舵爷家里一趟,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狗斗、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溜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么武术秘笈。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么钱剩下。吴戈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

  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灵活地滚动着,皮肤象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吓人了…

  荻小姐从来没有想象过,在这个既不是落难才子,更不是状元翰林的普通少年男子身上,竟也有这样一种慑人的光彩和美丽…

  十二年前的吴戈回过头,看到了荻小姐,冲她笑了笑,这大约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戈的笑,沐在阳光里的年轻的笑…

  荻小姐从回忆里凝过神来,发觉自己的脸都红了。这回忆未必不是自己的幻觉。

  田妈说,吴戈五六年前就不做捕快了,回乡下了。但两年前那场洪水,他所在的整条村庄都被淹没,全县死了近两万人。“这个吴小哥,谁知道还活着不…”

  于是,荻小姐说,这个人,自己几乎都忘掉了。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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