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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没错,儿孙自有儿孙福,但儿子的选择会牵累到老母。

 吴凤兰的宝贝儿子觉得幸福,但她这做妈的往后要受苦。想象蓝丽变成媳妇,她就心律不整,夜夜失眠。眼看儿子跟蓝小姐越走越近,出双入对,偶尔蓝小姐甚至会登堂入室,帮儿子整理房间,然后他们窝在房里好几个小时不出来。

 吴凤兰快疯了!再这样下去,搞不好弄出人命,在她还来不及做些什么阻止时,蓝小姐就会生下个坏小孩喊她阿嬷,呜…

 太恐怖了!

 想她以前最大的娱乐,就是跟邻居太太们一起批判蓝丽的种种恶行,结果呢?结果呢?儿子投奔敌营,先是把存款拿去买敌人的房子,后来连人都赔上去了,蓝小姐心机真重啊,将她儿子占为己有,想坑阿骏一辈子吗?

 “我们一定要快点想办法!”趁还来得及前,趁他们刚刚开始交往,赶紧掐熄爱苗。“我们来想办法拆散他们!”

 “伯母,要是马骏克喜欢她,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啊。”邹美和被吴凤兰约出来喝咖啡,共商大计。眼看心爱的马骏克跟蓝小姐交往,她也很受打击,不过都这样了,又能如何?她只能接受失恋的事实。

 一把握住美和双手,吴凤兰双目燃烧旺盛斗志。“我知道我知道,你别否认喔,伯母看得很清楚,你不是一直很喜欢我们骏克吗?怎么可以轻易放弃,让给姓蓝的?你要有斗志啊!我儿子一时被鬼了,那不是真爱啊!那是同情,而且他是被蓝小姐利用,蓝小姐也不是真的爱他,你要救救我儿子,再迟就来不及了…”当马骏克倘佯在爱情海时,他老妈却觉得他是在跳火坑。

 美和苦笑。“伯母,你应该比我了解他的个性,他看起来虽然随随便便的,但是他对想认真的事,任凭谁也劝不了的,我们阻止他只会被讨厌。”

 “你看!”打开皮包,吴凤兰拿出个小塑胶袋,小心翼翼掏出来。“看见没?”

 “呃…”是一长发。“这是谁的头发?”

 “蓝小姐的,我在马骏克房间捡的,我儿子中了烂桃花,我要请大师作法,让烂桃花远离我儿子,把你的八字给我,我让大师把你跟我儿子的姻缘做在一起。”

 呃…美和眼角动,脸色一沈。“我不喜欢这样…伯母,你也不应该这么做。”这不只是迷信,还很不道德。

 “唉…”扔掉头发,吴凤兰愁眉苦脸。“我知道我知道,我这样很不明理,我也知道儿子要是喜欢,我这个做妈的又能怎样?只能接受啊,可是,除非真的没办法了,不然我实在不希望接受那个蓝小姐。”

 “那也不能用这种方法,要是让马骏克知道,他会跟伯母翻脸的。”

 “不然还有什么办法?啊、啊、啊!”吴凤兰桌子一拍。“美和,我想到个办法了!”吴凤兰拽住美和的手,激动道:“下个周末马骏克要办员工旅游,要跟他员工还有学生们去阿里山营,你也去,当是去玩,三天两夜,我拜托他那几个学生帮你,尽量制造机会让你们独处,要是整趟旅行下来,你们真的一点火花也没有,伯母就死心,接受蓝丽,好吗?”

 “我不认为一趟旅行能改变什么。”

 “有点斗志行不行?你就是太消极了,才会输给蓝丽。在阿里山三天两夜,环境浪漫气氛好,只要有心,你怎么知道不会有火花?”

 美和被讲得有点心动了。

 吴凤兰斗志旺盛。“嗯,就这么决定。”

 吴凤兰布下天罗地网,她真是行动派的,陆续跟和儿子最亲近的陈大旺、钟杉晓、游勇驰沟通。

 听见伯母的计划,也纷纷发表蓝丽跟老师交往的意见。这阵子他们也忿忿不平,觉得老师太没用了,怎么可以跟个当初对他那么坏的女人交往?

 “那个蓝丽有什么好?连我送老师的金链子都要批评,我早就看她不。”陈大旺怨道:“说真的,我也很难接受。”

 “就是啊,我也不能接受,难道以后我要喊她师母吗?拜托。”钟杉晓嚼着槟榔埋怨:“老师太没骨气了,那个姓蓝的以前怎么对他的?说什么我们的臭豆腐味道像臭水沟,老师有没有自尊心?还去喜欢她?呸…”豪迈地将槟榔汁稳稳吐进免洗杯。

 “说得对、说得对。”吴凤兰如遇知音,点头不止。

 游勇驰也说:“我也讨厌那个姓蓝的,伯母,我们都支持你。我们都讨厌姓蓝的,要我们选,我们都希望美和当我们师母。”

 “很好很好,果然有共识,那么这次员工旅游,就拜托你们跟阿骏的员工们说好,这趟旅行千万要制造机会,帮忙凑合美和跟我儿子,要是事情成功,伯母一定重重感谢你们。”

 这群密谋者,信心满满,斗志旺盛地磋商大计,有了共识,期待周末旅游来临,大展身手。

 陈大旺已经想好几个招。“我看电视上演的,我们就让美和假装跌倒,脚扭到了,然后拱老师背她,背着背着就背出感情,呵呵呵…”游勇驰说:“我也有一招,我们跟其他学生串通好,到山上时,故意在自由活动要集合时,讲错集合地点,让老师跟美和在别的地方等我们,孤男寡女,在深山里,电视演到这里就会有爱的火花滋滋滋…”

 钟杉晓点燃香烟,哼,他怎能输?他也跟电视玫瑰铜灵缘学了不少。“我知道更厉害的,有一招我觉得一定成功!”

 “哦?”“哪一招?”

 “快说!”大家对他抱以极高期待。

 他说:“下葯,我们在他们两个人的饮料下葯,等他们昏过去,把他们的衣服扒光光然后丢在一起,等老师醒来,我们假装发现,老师对邹小姐负责。”好,讲完,怪了,大家都不吭声,好安静。咦?怎么全用杀人的眼光瞪他,还纷纷抡起拳头。

 陈大旺咬牙道:“这么卑鄙下的招数,你竟然讲得出来,扁!”

 “啊!”可怜的钟杉晓,被大家唾弃。“我开玩笑的、我真的开玩笑的啦…”

 不知山雨来,危机四伏,马骏克跟蓝小姐还在浓情意,天天都想腻在一起,约会个没完没了。

 这天黄昏,蓝丽下班后,他们去逛街。

 “你看,你真的很适合咖啡衣服。”在市区的高级男装店,蓝丽兴致打算改造马骏克的品味,立志要让亲爱男朋友焕然一新,重新做人,远离菜市场风格,投入时尚圈。

 “这样…真的好吗?”马骏克站在镜前,换上高级衬衫,换上西装。身边围着衣着高雅,笑盈盈的女店员。马骏克很不自在,表情尴尬,唉,怀念在夜市路边摊买衣服,还是比较喜欢那种看看就好不需试穿的“阿莎力”购物方式,而且…瞄一下吊牌,马的,是抢劫吗?光衬衫就要两千八?不是买不起,但是男生穿的衣服,不用到这么贵吧?

 “真适合你啊,先生,简直就像大明星呢!”女店员卖力促销。“这衬衫一穿上去,气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你的体格好,根本是衣架子嘛,好英俊呢!”

 另一女店员谄媚蓝丽:“你女朋友眼光真好,她挑的都很适合你喔。”

 “还有领带…”蓝丽挑一条几何图形的领带。“你搭这条领带看看。”

 马骏克接过领带,上心忑了,他硬着头皮,望着镜子,凭记忆里,老爸生前打领带的方式去打。唉,真窘,他很少打领带啊!

 在店员跟心爱的女友注目下,马骏克打了足足五分钟,领带打成一团,丑不拉叽,信心重挫,脑袋当机,深恐有损高贵女友的颜面。

 正当心慌意,手指打到快打结时,一双小手凑近,一股熟悉的香水味沁入鼻间,他没挨蓝丽骂,也没被她唾弃。

 “我来。”蓝丽接手,很快地帮他理好领带。“你看,这就行了。”换做别人,连领带都打不好,还在众人面前打一通,这么出丑,她大概会赏白眼。是啊,以为自己会这样的,但当这笨拙的、六神无主的是马骏克,她不觉得讨厌,还觉得他好可爱呢!

 唉,爱情果然力量大。一次比一次更明白到,马骏克打破她多少偏见。透过跟马骏克的交往,蓝丽重新认识自己,也发现自己一点点地改变了,变得比较体贴、比较宽容,也更明白到以前的自己多傲慢,多目中无人,多么自以为是。想到这些,就觉得很不可思议,爱情让她变成一个好人。

 看马骏克穿上她挑选的衣,她满意极了,感觉好骄傲啊!

 “嗯!真的很好看。”她赞美。

 马骏克不大确定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对穿着西装的自己感觉很陌生,衬衫像会咬皮肤,不舒服;西装太拘束,不舒服;领带箍着脖子,不舒服。这英帅气的仪表,带给马骏克太多不舒服。可是,看见镜子里,身边的蓝丽笑得很得意,他便隐藏了这些不舒服,听她安排。

 蓝丽笑道:“等一下吃饭就穿这样。”

 今晚,蓝丽请客,谢谢马骏克这阵子为她做的一切,订了六星级饭店餐厅。

 烛光熠熠,出入的都是绅士名媛,连服务生都穿得好体面。上餐分三阶段,前菜主菜点心一样都不少,盘子旁摆放刀叉汤匙。

 蓝丽为马骏克点了招牌菜,法式田螺,茴香羊排。吃田螺的器具马骏克不会使用,吃沙拉的叉子,他用排餐的叉子吃,蓝丽精心安排的晚餐,变成马骏克的灾难。他压力大,频拭汗。

 蓝丽静静观察,看他因为不知该用那个餐具,手足无措。又看他因为服务生贴身侍候,显得尴尬。再看他频频拉扯领带,拉拉衬衫,局促的模样,惹来旁桌客人嘲笑的眼光。

 “我不想吃了。”蓝丽放下刀叉。

 “为什么?”因为他表现太矬吗?马骏克忐忑,面孔红,好自责。

 “走吧。”蓝丽起身。

 “可是…等一下…”马骏克赶紧追上去。

 离开饭店,两人并肩走在街上,两边霓虹闪烁,马骏克心情低落。

 “对不起,我好像让你出丑了,这种大餐厅我没来吃过,连刀叉都…”

 “我们去夜市…”蓝丽勾住他的手。“去吃马骏臭豆腐。”

 马骏克一脸惊讶。

 她笑咪咪地说:“你不是在夜市发迹的吗?臭豆腐?大肠面线?我想参观你的小吃摊,走,我们去。”

 “你不是讨厌臭豆腐味?”

 “没关系,你刚刚没吃什么,走,我陪你去吃臭豆腐。”就这样,换她迁就他,偶尔一起“台”一下。

 老板杀过来了,马骏臭豆腐摊的员工是几个少年郎,他们小心翼翼油炸臭豆腐,端给老板跟老板女友享用。

 “你怪怪的。”马骏克忐忑不安吃着臭豆腐,坐在对面,是穿着香奈儿套装,笑盈盈的大美女,很难相信她安坐在夜市小吃摊,坐在廉价桌椅前,还笑咪咪的。这么高兴?这里充斥她痛恶的臭豆腐味啊!

 她左手托着脸,拣他盘里的泡菜吃。“我现在很确定了…”看见他对西装局促,看见他享用高级餐厅的辛苦。看见这些,明白这男人一直隐忍自己的不适,来迁就她取悦她,她好感动。

 “确定什么?”

 “能让我愿意坐在臭豆腐摊的,只有你。”她爱笑地瞋他一眼。“你真的很了不起欸,可以让我这么喜欢,而且每天都想跟你约会。”

 马骏克朗笑着,心花怒放,她一句话,肯定了他的价值。她一个笑脸,就将这不浪漫又俗气的地方,变得美丽超梦幻。既然她这么说了,那…

 “本来不想问你的,我想你一定不肯…”马骏克乘胜追击。“下礼拜要不要跟我去员工旅行?我们要去阿里山营,三天两夜,还要爬山,我想你一定不喜欢这种活动,还要在户外过夜,但是三天不看见你,我会很想你。”

 “好啊。”

 “真的?可是,要爬山噢。”没想到她马上答应,太了,但,又怕她是没想清楚。

 “爬山?OK吧。”当健身喽!她很有诚意,也想尽力取悦他。

 “还有,有两天不能洗澡,因为我们要在户外营,所以…”马骏克言又止,怕蓝丽反悔,更怕不说实话,蓝丽去了会不。毕竟实在很难想象,白白净净的蓝丽,愿意跟他们这群野人在山林营。

 “嗯,两天而已,应该可以忍耐吧…”好像有点恐怖,但她努力安抚自己,没关系,就迁就一下,她才不是那种不能吃苦的娇娇女,没问题的。

 “太好了。”马骏克拍脯保证:“放心,我会照顾你,你人来就好,其他交给我。”

 “嗯,也好。”去散散心也不错。“要是放假两天,都对着我那个废人哥哥,我会很闷。”白天无所谓,反正去上班了,但放假就惨了。

 想她每天早出晚归,应付难的客户,对付要求完美的上司,还要跟同事周旋,累得半死,就为了每个月能骄傲地领到薪水,自食其力,哥哥蓝咏明呢?

 这位从小被老妈宠到大的大少爷,赖在家,无所事事全靠她养。那个亲手创造出这个废物的罪魁祸首,声称忧郁,和大阿姨出国散心,把祸害留给她负责。真不公平,但又不能将哥哥赶出去。

 提到蓝咏明,马骏克就有气。他筷子指向蓝丽,罕见地以命令的口吻说:“你把他宠坏了,我已经看不下去,以前我不是你男朋友就算了,现在不一样,我看不惯他赖皮的死样子,以后你不要给他钱,看他要不要去工作。”

 蓝丽苦笑。“不给他钱,他靠什么生活?”

 “拜托,我爸死了以后,我十几岁就开始每天放学到夜市洗碗赚钱。”马骏克呼噜噜地喝着猪血汤。“那时候我去赚钱才不是为了什么孝顺老妈,也不是为了将来发达什么的…”他看蓝丽一眼,笑道:“会去赚钱,原因很简单,就是没饭吃,家里一都不剩了,房东找上门,将我家的东西都扔到外面,我们搬家。我跟我妈总要活下去吧?既然我妈去电子工厂赚的钱不够用,我只好想办法啊,这叫什么?欸,天无绝人之路!对,生活出问题了,要活下去自然就会想办法解决啦,所以,你哥就是没有这个危机意识,你让他过得太舒服了。”

 蓝丽静静听着,在他平凡俗气的外表下,看见伟大,就算不穿西装不打领带,吃着臭豆腐,大嗓门说话,不懂礼仪,但是她打从心里佩服马骏克,同时也对他那个爱八卦讲是非的母亲,产生敬意。原来他们曾经度过那么辛酸的岁月,吴凤兰还了不起的嘛,换作她老妈,大概只会哭哭啼啼耍赖吧,哪还可能去电子工厂当女工。

 “后来你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

 “我靠着在夜市洗碗,老板就教我怎么做小吃。后来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夜市卖小吃,后来生意好,开了连锁店,然后政府找我帮他们职训。有时想想,唔,我还真**了不起。”马骏克呵呵笑,又叫了一盘臭豆腐。

 他越是对过去的辛苦表现得无所谓,蓝丽听得就越心疼。跟他比,她觉得自己好渺小。虽然她的父亲破产自杀,但是最起码,她曾享受过美好生活,尽管母亲溺爱哥哥,让她很不平衡,但跟从小丧父,家里又穷的马骏克比,那些又算得了什么?相较下,她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马骏克说:“反正我告诉你,你要是继续给你哥钱,让他白吃白住,他这个人就完蛋了,变成社会的寄生虫。”

 “我也知道,但总不能赶他出去吧?”

 “你妈咧?”

 “去我阿姨温哥华的家住了。”

 “赞!”马骏克撇下筷子,挽高袖子,像个军师那样给蓝丽出意见。“你听我说,现在就是除了你,你哥没地方住了对不对?首先,你回家后,把他的东西收一收,扔到门外,告诉他想继续住就每个月分摊家里的开销,他愿意了,再让他进屋。然后…”马骏克抹抹嘴。“告诉他,一,去我的马骏小吃摊打工,有钱赚还包三餐。二,叫他到公园去跟街友作朋友。记住喔,不准给他钱,他要是想回美国完成博士学位,就乖乖去赚钱存学费。”

 “万一他想不开…”

 “他会想不开?”马骏克啼笑皆非。“我跟你保证,像这种从小被宠到大,吃好住好,讨厌工作,怕辛苦的,这么爱自己的人啊,才不会有勇气去自杀,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吧。反而是像你这种有苦不说,爱面子又逞强的,还要求完美的,你这种才有可能把自己疯了跑去自杀。”

 “我妈要是知道会怪我。”蓝丽摇头苦笑。

 “你妈要是心疼,就让他去投靠你妈,你没必要收这种烂摊子,你是为他好,让他自食其力。奇怪,你这么负责的人,不觉得你哥哥的行为很糟糕吗?你懒得纠正他的行为,宁愿给他钱让他住,这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是我猜得没错,像你这种个性的人,应该是更不能忍受他的生活态度吧?每天看见他无所事事会生气的吧?为什么要让自己受气?”

 蓝丽思索着。“好,就照你说的,我跟你去阿里山营,我哥,就赶他去你的小吃摊工作。”

 “对,让我的手下训练他,先让他学洗碗,再学怎么招呼客人。”

 “我哥一定会很恨你。”想象养尊处优的哥哥洗碗的样子,蓝丽笑出来。

 马骏克也笑。“我无所谓啦。”

 蓝丽敛住笑容,好温柔地倾身过来,动手解开勒他脖子的领带,扔在桌上。“西装领带衬衫好像真的不适合你,以后别穿了。”

 “你不是喜欢我穿这样?”

 “现在好像没差了。”

 “什么没差了?”

 “你穿什么在我看起来都没差了。”

 “欸?”

 蓝丽眯起眼睛,笑着,觑着他。“现在看久了,你脖子上的金项链还不赖的。”她深口气,看看左右。“其实闻久了也没想象中那么臭嘛!”

 “那你吃一口。”挟一块递给她,被她瞪回去。马骏克哈哈笑,自己吃了。“我知道我知道啦,我吃,我自己吃。对了,等一下我买糖葫芦给你吃,前面有一家我麻吉开的,赞得不得了,相信我,你一定爱吃。”

 “好。但是…”蓝丽笑盈盈。“不好吃你就完蛋了!”

 马骏克好快乐啊,能这样跟蓝丽抬杠斗嘴,稍后,他们亲亲密密地手牵手去逛夜市,马骏克叫好友蔡世长做了个巨无霸草莓糖葫芦给蓝丽,走在闹嚷的夜市,经过庙前垂挂着俗的黄灯泡,蓝丽穿着高贵套装,却出小孩般的馋样,舐糖葫芦,真可爱,马骏克看得入,到现在还是觉得很超现实,这美丽女子真是他的女朋友吗?能赢得蓝小姐的爱,马骏克的男人心,甜得似棉花糖。

 蓝丽返家后,看见哥哥倒在沙发上看足球赛,桌上又是爆米花,又是咸酥,还有两瓶她珍藏的红酒,杯盘狼藉。

 “又跟马骏克约会了呴。”蓝咏明瞥她一眼。“我看你们好像满认真的,他好像非常爱你喔,你有没有帮我说一下,他可以赞助你哥哥我回纽约念书吗?”

 蓝丽微笑。

 “他答应了?”蓝咏明眼睛一亮。

 很好,她决定马上实行男友指令。

 蓝咏明震惊莫名,看妹妹迅速打包他的物品,进行李箱,更惊骇的是听到妹妹要他去小吃摊洗碗。

 “要我去洗碗?噢,你越来越有幽默感了噢。”以为蓝丽讲好玩的,可是当蓝丽将行李箱扔出屋外,蓝咏明追出去,同时开始感到恐怖。

 “你不是说真的吧?”

 砰,蓝丽关门。

 “蓝丽!喂!”蓝咏明急按门铃。

 蓝丽开门。“怎样?”

 “你知道你哥哥是台大资优生,当年托福最高分去留学的,我就快拿到理工大学的电机博士…”

 “要不要去洗碗?”

 “如果是嫌我跟你拿钱,好,我打电话叫妈汇给我。”

 “妈的生活费现在是我在负责,你要帮忙分摊吗?”可怜的哥哥,真是状况外兼太天真。老爸都破产了,他以为妈还有花不完的钱吗?

 “没想到你跟哥哥这么计较?”蓝咏明委靡不振。

 “想住下来就要一起分担开销。”

 “可是我不会洗碗。”

 “学就会了。”

 “我不能洗碗过一辈子,这样是糟蹋你哥哥的天分。”

 “等你找到别的工作你就不用去洗碗,你要想清楚,家里已经没有能力养你了,哥,你总不能靠我养你一辈子吧?如果念完博士是你的梦想,你就去赚钱存学费过去啊,怎么可以一天到晚指望着马骏克帮你?人家已经将房子借给我们住了,你怎么还有脸叫他出学费?”

 蓝咏明凛着脸。“要我去洗碗,做那种丢脸的工作,我宁愿去死。”他啜泣了,着双手求妹妹。“你不要这样对哥哥嘛,我住在这里,吃个三餐花不了你多少钱啊,爸死了,妈又去温哥华跟阿姨住,现在就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我们要互相照顾啊!”有一剎,蓝丽心软,想让哥哥进门,可是…

 砰!壁,被吵醒的马骏克,开门出来了。他穿着汗衫,七分,双手,瞪着蓝丽。

 蓝丽知道他的意思,硬下心,关门,将哥哥挡在屋外。

 蓝咏明颓坐在行李箱上,看着马骏克。

 “你相信吗?我被赶出来了,你说有这种事吗?是你跟她说的吗?她竟然要我去你的小吃摊洗碗,我是电机硕士欸,你不觉得让个硕士去洗碗太过分了吗?”

 马骏克打呵欠。“好困,我去睡了。”

 “喂?”

 砰!马骏克也关门了。

 蓝咏明孤苦无依,在社区花园坐了一个多小时,越坐越仿徨,抬头望明月,低头想爸爸。

 “爸…”可怜这大男人,竟然委屈的哭起来。“妈…你看阿丽啦…过分…”又过了一个小时,拖着行李箱,按下蓝家门铃。

 蓝丽开门,扬眉,询问地望着哥哥。

 “好啦。”蓝咏明哽咽:“我去啦,我洗碗啦,我可以进去了吧?我很困,我想睡觉!”

 蓝丽侧身,让路,蓝咏明委靡不振走进屋里。

 “等一下。”蓝丽喊住他。

 蓝咏明回头,望着妹子。

 “你忘了…”蓝丽指着门外的行李箱。

 “厚,就不会帮我拉进来吗?我累死了你知不知道?”大少爷吼叫。

 蓝丽扬眉道:“懒得拿就放那里,随便你。”

 可恶,可恶啊!蓝咏明窝囊地吠骂,不得不高抬尊手去捞起行李箱,嘿咻嘿咻,气地拖入房里。可怜的蓝咏明,大少爷的时代正式告终。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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