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认识一个朋友,是很规矩的那类人,小时候在学校就很乖,不迟到不作弊,老师说上课不要讲话她就不跟同学聊天,连传纸条都不。长大进了社会开始工作,她一样很乖,公司的原子笔绝对不会"不小心"带回家用,偶尔去买东西老板找错了钱,她不像我们回家暗
一下了事,而是即使没时间马上去还,过了几天都还会拿着多找的钱去还给老板。
这样的人,应该很令人觉得无聊,但实则不然,正因她什么事都一板一眼,跟我们所谓的"正常"有许多不同,她的想法和作法,反倒让大家觉得很有趣,她守规矩的事迹,总令我们哭笑不得。于是当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就一直很想把她移成我书里的女主角。
以前有句广告词:认真的女人最美!不过如果凡事都很认真,那还美不美呢?我希望我还是把她写得够美。
去过法国两次,两次都在法国乡下待了一个礼拜,对当地的风光和人,都有深刻的印象。那闲闲散散、不慌不忙的气氛,不只表现在周遭的环境里,也表现在人的行为上。诸如去车站买张车票,应该是分秒必争的事,结果买票的人排队挂了长长一条,卖票的人也依然"优闲"地卖他的票,没有人骂卖票的动作慢,也没有人抱怨怎么排这么久,我想是买票卖票的人大家都习惯了,或者生
如此,慢慢来,反正短程的可以用购票机买,排队的大多是远程预售票。
这种情况,在来自生活忙碌的台北的我来说,几近叹为观止!每回构思小说的时候,也总想将其作为小说的背景,但总没有适合的故事。这回,故事虽然不全在法国发生,但后半段移师去了法国南部,也算是了结我一桩愿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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