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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

 庆祝!快来庆祝!

 庆祝又诞生了一位新的作者,就是我哩。

 庆祝我终于把这本书宝宝给摆平啦。

 想想,它可真是顶难的。(其实是作者本身难。)

 为了能做到尽善尽美,我这个大懒虫始终兢兢业业,一刻也不敢松懈,凭着两指神功,拚了命的在键盘上敲敲打打,连家人都直呼“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大懒虫出头天吗?”

 有可能喔,毕竟他们从没看过我对哪件事如此热中,我通常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

 就这样,熬了一年半载,总算写到第八章,偏偏这时我忍不住手(错误的开始),从第一章开始看起…

 哇咧,这是什么鬼东西?不满意,非常的不满意,感觉不对,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你知道的咩,尽善尽美,我要的是尽善尽美,结果当然是删删删,重新改写剧情。

 从此以后,一开计算机,我就陷入自当中,后头填完,挖前头,就这样东挖挖、西填填,搞得自己都快疯了、烦了,稿子要是有生命,恐怕它也早已疯了,烦了。

 事情总有个临界点,修稿子就是我的临界点,有一天,修到火大了,两指一甩,老娘不干了,自粕以吧?

 这念头一产生,报应马上跟着来。

 “铃铃铃…”

 “喂?”

 “是我啦,告诉你一件事喔!”

 “什么事?”我说得有气无力。

 “我刚刚在网上聊天室,遇到XX瑜啊,你还记得她吗?”

 “嗯,有点印象。”好象是遥远的国中同学吧。

 “啊就高高的、瘦瘦的,一头短发,长得满漂亮的那个啊!以前我们还常玩在一起咧。”电话那头马上善尽职责,开始替我回忆。

 “喔,你们聊些什么?”我心不在焉的问道,动手把那些碍眼的文字全丢到资源回收筒里。

 “我们就聊到你啊,她还问我你什么时候才要出书。”

 “你、说、什、么!”注意力马上拉了回来。

 说真的,那一刻我真的想尖叫。

 我要写书…这句话,我的确跟我那些死提过,但到底是哪个大嘴巴大肆宣扬,连我很久没见、快被遗忘的国中同学也知道了?

 再隔天,老姐去跟她大学时的同学见面回来,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庞庞哥问我,你的书出版了吗?书名叫啥?他要叫他朋友去捧场。”

 无言以对。

 那一刻,彷佛所有人都知道我要写书,这…能怎么办?

 我只能含泪,把那些刚丢进资源回收筒的文字又捡回来,继续埋头奋战。

 不过…非要把那个大嘴巴找出来,宰了。

 PS:书宝宝顺利诞生,真想大声欢呼,谢谢禾马出版社给的这个机会,希望各位看倌喜欢它喔!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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