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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爱情实验(3)
 我很抱歉,那晚给你们泼冷水了。

 对了,那是罪犯使的手段?

 嗯,有点无法理解。

 《发帖者:Satie》 11月22(Mon)01:57

 喂喂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早知道我就早点上来了。

 那个,是发言不谨慎的帖子吗?对不起。

 《发帖者:帕斯卡》 11月22(Mon)01:59

 对了

 对了,Never71和铁人29号怎样了?

 一直没有看到他们的身影啊。

 《发帖者:铁人29号》 11月22(Mon)02:02

 喂

 喂,帕斯卡。我在这儿!说实话,我有点退缩了。

 对这种争风吃醋,我很发怵。

 先说明一句,我可不是罪犯。

 《发帖者:帕斯卡》 11月22(Mon)02:04

 铁人在啊!

 那么罪犯是Never71?

 那家伙好像很懂电脑哦。

 《发帖者:嗜睡婴儿》 11月22(Mon)02:06

 致帕斯卡

 喂,帕斯卡。寻找罪犯的游戏也该结束了吧?

 我想忘了这一切。

 《发帖者: philia》 11月22(Mon)02:08

 停止吧

 只要罪犯自己不站出来承认一切,这个问题就没有着落。假如因为这个,而使得这个网站崩溃,我作为管理员可不能袖手旁观。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事件依旧雾一团,就这样,一星期过去了。》

 《发帖者:青猫》 12月1(Wed)00:40

 告诸位书

 我原想永远不再上这个网站来了,

 但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回来了。

 没想到在我发了最后一份帖子之后,竟然出了那么多事情。

 网站上确实存在一个恶意的主人。

 我和阿冬一直通过邮件交往。

 可是,这一个星期以来,我给她发了许多邮件,却一直没有回音,

 我很担心她。

 网站上登的那些我们俩的往来书信是真的。

 但那些邮件内容始终都是我和她才知道的。

 为什么我们的邮件会被登在网站上?

 也许罪犯侵入了我和她的电脑中,并把一切公开在这里。

 我不得不这么想。

 我知道,或许我应该早一点把这些事告诉大家。

 也许大家的电脑也受到了黑客侵入。

 请大家留意了。

 《发帖者:大熊》 12月1(Wed)00:52

 Re。告诸位书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觉得一股怒火腾腾升起。

 我绝对不原谅那罪犯。

 假如这是网站上的哪位干的,那么拜托了,请不要让我看到你。

 《发帖者:Never71》 12月2(Thu)00:59

 好久不见

 各位,好久不见啦。

 我去北海道出差了一段时间,所以无法发帖了。

 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情啊。看了以往的记录,我吓了一大跳。

 罪犯究竟是谁啊。真是个卑鄙的家伙。顺便说一句,可不是我哟。我的工作的确和电脑程序相关,正因为如此,我自认网络上的道德水平可是比谁都要高。帕斯卡怀疑是我干的,这可是名誉诽谤。

 希望你能向我道歉。

 《发帖者:Never71》 12月2(Thu)01:05

 我的推理

 根据我的推理,帕斯卡相当可疑。为了使自己的犯罪嫌疑不被人发现,才大声叫嚷着罪犯是谁,不是这样的吗?

 《发帖者:帕斯卡》 12月2(Thu)01:08

 喂,Never71

 我道歉,我把你的名字提了出来。但我没说你就是罪犯啊。

 当然我也不是罪犯。这件事已经结束了呀。

 以后别再折腾了。

 《发帖者:Never71》 12月2(Thu)01:10

 为了帕斯卡

 就这样吧。这也是为了浑身嫌疑的帕斯卡好啊。

 《发帖者:帕斯卡》 12月2(Thu)01:15

 喂!

 你真会说啊。

 北海道出差,真辛苦你了。

 我还第一次听说北海道没有电脑。

 对了,之前你不是说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吗?

 《发帖者:大熊》 12月4(Sat)00:32

 致诸位

 自从那件事以后,这个网站就萧条了许多,

 帖子数量也急剧减少。

 这个月莉莉周终于要在四叶大厦举行现场演唱会了。

 我建议大家举行一次歌会吧。

 大家见个面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里相见,想必也觉得拘束吧。

 赞成这个提议的人请举手!

 《发帖者:铁人29号》 12月4(Sat)00:37

 Re。致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举行!

 那样的话,需要什么标记吧。

 《发帖者:大熊》 12月4(Sat)00:40

 干脆去四叶

 事先说明一下,我身材干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对大家隐瞒了,真抱歉。

 不过,要说标记的话,大家觉得莉莉周的CD怎么样?

 《发帖者:帕斯卡》 12月4(Sat)00:44

 Re。干脆去四叶

 我也赞成!

 不过带莉莉周的CD的话,看不出来啊。

 现场一定有其他人带CD的。

 没有什么更容易区分的标记吗。

 例如,玫瑰花?有点恶心吧。

 例如,在鼻梁上写上"莉莉周"字样?

 《发帖者:philia》 12月4(Sat)00:48

 提议!

 我认为大熊的提议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还是有些人不愿脸。

 在此我提议:

 大家事先决定自己的标记。不想脸的人可以不做标记。规则是那天在四叶大厦,我们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样待到结束。那天发生的事,我们回来后在这里再聊,怎么样?

 《发帖者:嗜睡婴儿》 12月4(Sat)00:50

 赞成

 我赞成philia的提议。

 我不想脸。因为没有自信。

 我去时不做任何标记,不过我会辨认大家的。

 《发帖者:帕斯卡》 12月4(Sat)00:53

 OK!

 就这么办吧。

 说不定到了见面时,我会怯场了呢。

 我戴红色手套去,只出中指,就请大家凭这来找我吧。

 《发帖者:philia》 12月4(Sat)00:55

 其实

 我会穿这个网站的T恤去。

 其实我已经偷偷做好了。

 《发帖者:大熊》 12月4(Sat)00:57

 我

 好想要那件T恤!> philia

 我会带个熊娃娃去。

 《发帖者:Satie》 12月4(Sat)00:59

 我会是黄

 我会戴黄墨镜,身穿黄运动服去的。这样大家就会明白啦!

 《发帖者:铁人29号》 12月4(Sat)01:03

 找29!

 请大家找29这个数字。

 《发帖者:青猫》 12月4(Sat)01:08

 我也去

 我也去。

 我会带着青苹果去。

 《发帖者:Never71》 12月4(Sat)01:09

 喂

 抱歉了,那天我要去冲绳出差。当学生,真好啊。

 大家玩得开心点。

 《现场演唱会当天》

 《发帖者:philia》 12月8(Wed)23:40

 莉莉周降临!

 莉莉周降临在四叶大厦。

 今天是莉莉周之夜!

 《这条留言之后,"Lili-philia"网站就消失了》

 帕斯卡重新开启。

 真正目的是什么?

 故事渐入高xdx!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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