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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血
 由一碗牛腩河开始。

 十七岁,广东话也未能说得纯正的日子,梓心在姑妈的大排档帮手。

 旧了的T恤、及膝的子、咖啡的塑胶拖鞋。

 梓心惯用最原始最普通的橡皮圈把长发束好,每天汗浃背地在大排档走来走去。

 也没有所谓什么快乐不快乐。姑妈一家对她不算差,有屋可住,有饭可吃,在大排档帮手又有钱可赚。

 总之,日子就是这样地过。

 泵妈对她说:“阿梓,收工后可以去上夜学,多读些书也是好的。”

 梓心感激地笑了。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一定会再读书,迟一点吧。

 在大排档帮手也不是太差。如果姑妈是开士多的,她便要在士多帮忙。若果姑妈开的是车房,她可能要学修理汽车。无论是哪一行,梓心也是要帮忙,那是父亲答应姑妈的。

 最初两年梓心住在姑妈家,替姑妈工作,另外领取一点点零用钱。

 真正辛苦的是,起初不习惯太早起来,切花椒八角洗向腌煲水烹调,她非手,被滚油滚水烫伤,切切伤手指时有发生。姑妈总是笑说:“人家吃了,身体内便着你的血。”

 听上去多浪漫,他们嘴里吃看她做的食物,身体内着她附加的血。

 每天十一时许,牛腩准备好,大排档便开工了。

 大排档位于西区一条斜路上,环境算是清静,最旺的时分是中午,附近的学生午膳时间中都会要一碗牛腩河。

 梓心的姑妈煮面滚汤,梓心捧着碗来来回回,阳光洒在头上,雨水从铁皮顶上病下来,她双手的指头都起了茧。

 坐下来打开饭壶,一口一口地吃,眯着近视的眼睛细看从斜路步下的人。

 学生多是中学生大学生,神情多是愉快。在国内的时候她也是学生,初中毕业,成绩不过不失,但非常喜欢外文。梓心的英文说得不错。是的,有机会要再读书,这个地方这个饭壶,只可以相对两年。

 中午时分忙碌完毕,午后五时许又是多客人的时候。放学了,从斜路走下来吃一碗面,然后归家。

 起初留意他,是因为他放在台面的一本书,《Impressionism》。

 梓心也学过印象派的理论,颇喜欢印象派的作品,只嫌保守了一些。她也曾想过做画家,不过想归想,明知是不会做到了。

 他穿着衣牛仔,戴一副银框扁身的眼镜,高高的、秀气的,一副大学生的模样。

 他简单地叫了一碗牛腩河,吃得很慢很悠闲,从来不赶时间。

 他有多大呢?二十、二十一?看他那种气质,家中环境一定不错吧。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优游、他的闲适,梓心把他留意起来,他像是无端端的慢镜重播,在一堆急速的人中央,少不免惹人注目。

 后来,他对梓心笑了,在叫食物之后会说“谢谢”有时候会把目光停留在她的眉宇间,看一会又吃两口河粉,也不怕梓心尴尬。

 梓心也大看胆子,在他没开口叫东西之前已把一碗牛脯河放在他面前,明显地表现出某种默契。

 她是喜欢他的,她知道。但有多喜欢他,便难以推测。

 许久以前,十三岁的时候,她喜欢过一位学长,但当他拒绝她的心意之时,心情却不见得怎样难过。

 大概,她并不是太喜欢他吧!

 而这一个,她真的不知道…

 当梓心也摸不清自己的喜恶的时候,一天男孩子与一个短发女孩子手拖手来到大排档中。

 那一天,梓心首次感到,她其实是讨厌这大排档的,那一天的汗,从背部出来之时,居然是痛的。

 那女孩子不算美亦不算丑,但她和他一样,同样拿著书本,同样把书本放在台面上。

 她对梓心说;“他要什么我要什么。”

 梓心在心中不屑说说:“好--好的--”然后她捧上两碗牛腩河。

 在此刻她才知道,原来她已经非常喜欢他。

 妒忌是最好的证明。

 从此,梓心遥望他的眼光变得复杂。有爱,亦带恨。

 有些时候,他会拖看女孩子出现,温馨的,惹人羡慕的。有时候,他会单独一人,照样把书本放在台面上,也如旧把目光停留在梓心的眼眸里。

 究竟这算什么呢?

 梓心懊恼,而汗,也得更炽热,就如针从皮肤中钻出来一样,一点一滴细细碎碎的痛。

 应该怎么做?明知这个男人是得不到的。

 在惆怅间,梓心弄破了自己的手指,血滴在牛脯河内。红色混入香浓的咖啡中,溶为一体。

 忽然,她觉得安心了。

 是的,就这样吧,把我的血人他将会吃下的食物中,让他享受我体内活生生的、动的、甜美首饴的血。

 溶合在深爱的人的身体内。

 不知道味道是否更好,看看他吃得一口不剩,梓心心里很足。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翌,男孩子在台面上放下一张戏票。

 没说什么,只在放下钱的时候,清清楚楚正大光明地一并放下戏票,实实在在的,就在她的面前。

 他抬起头来看她,温柔的,微笑的。

 那天是星期四,梓心记得很清楚,她过往所认识的星期四,从没如此特别过。心跳得厉害,差点站不稳。居然,他居然约会自己。

 是否因为那滴血的关系?梓心望着自己的指头,怀疑这种做法会否与降头有关。

 若果真是降头,好不好顺理成章?

 还是在星期天晚上准时赴约。

 站在戏院门外的梓心,看到男孩步近,心里想道:“来了来了,中降头的人来了。”

 他一睑的和颜悦,礼貌周到温温柔柔地与梓心并肩进场,在漆黑的环境内把嘴埋在梓心的耳畔说话。

 听说,相敬如宾的夫妇都有着这种舒适的和谐。

 哈哈哈,真多心,第一次约会便想到宇宙的尽头。

 梓心合上双眼,好好享受这次难脑粕贵的约会。

 然而男孩子在那晚道别后,整整一星期没有在大排档出现。

 天色阴暗下来,梓心指头的血不知滴往哪里。

 也是的,明知是高攀不起。

 只是,他可有因那夜的约会而兴奋?若他也曾快乐过,那已是最完美。

 直到男孩子再出现的时候,梓心的心情已不一样。

 男孩子在她走近之时对她说:“我上星期有要事去了新加坡,那是父母移民的地方。”

 梓心嗯了声,微微笑。

 “这个星期天再看戏好吗?”他问她。

 她说:“迟点再说。”

 那天,梓心没有再把血滴在牛脯河中。她偷偷看他的食相,依样满脸滋味。

 --若果,他喜欢自己是因为那一点一点的血,从今开始,便不再滴血好了。不现实的东西,她不想要。

 她非常喜欢他,亦非常不配衬他。她知道,若果真的开始,一定会很不快乐,还是放弃好了。

 就算不尽是那点血的关系。

 星期天的约会她没有去,留下了那张他放胆地进她手里的戏票,给珍而重之地在柜中那堆证件之下,秘密的隐蔽的。梓心的意思是,把戏票与身份证明文件放在一起,他假若忘了那张戏票,亦即是忘掉了自己的时候。

 忘掉自己,大概不可能会发生,若果真的发生,也该是很老很老的时候了。

 在没有赴约的星期天晚上,梓心怎么也睡不着。

 男孩子在梓心约的翌,走到大排档找梓心问她原因,她推说她不舒服,言谈间对他也很冷淡,加上那时候非常忙碌,很自然地便把他打发走。

 男孩子自此没有再出现了。

 啊,被拒绝了,心里不好受,又不是没有女朋友,干吗要受气…

 这便是梓心在十七岁时的爱情故事。她喜欢了一个她认为高攀不起的男孩子。后来梓心替姑妈工作的期限完毕,转到传呼台做了一阵子,又在商营机构当过中文电脑程序员,晚上则到夜校进修。辗辗转转换了几份工作后,生活逐渐安定。

 二十三岁,她的样子依样清纯,但比同龄的女孩子多了一份沉静深邃的气质。和一些男孩子约会时,对方通常都能轻易察觉她的深沉,每当男孩子感到不安而提出疑问的时候,梓心总会想起滴血的那一段。

 是的,她自小已不是心灵简单的女子。

 在一个傍晚,梓心往大学上她的专业会计校外课程时,在红砖石阶上遇上那个牛腩河男孩。他成了、外形世故了,穿着西装的他,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她比他站高了一级,她转身回望。

 他没把她认出,像一阵风那样直往下走。

 已经不再高不可攀了,梓心想道,她甚至比他站得还要高。

 下回再遇见他的话,好不好打招呼?

 啊!或许吧,视乎心情而定。

 梓心咬着指头,或许,好好部署一个新的开始,在充满信心的今天,手指滴下来的血,再没有叫她罪疚的余地。  M.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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